共用經濟在如今的時代已經是風靡全國, 尤其是在戴威開創了共用單車之後, 各種共用“物品”如同雨後春筍, 紛紛冒出來。 有利民的共用雨傘, 還有共用宿舍, 甚至有低俗惡搞的共用女友、共用男友、共用校花……今天要說的是共用汽車, 而且是共用寶馬汽車!
其實有了共用單車, 會出現共用汽車並不意外, 只是汽車不同於單車, 只要是有行動能力, 就能駕馭單車。 反觀汽車則不一樣, 需要一樣東西——駕照。 為了考駕照, 很多人吃盡了苦頭, 尤其是每逢考試, 早上淩晨去車管所排隊取號。 為什麼要這麼早, 去晚了就得到傍晚才能走進考場。
其實共用寶馬在某種程度上沒有實際意義, 其次共用寶馬雖然又專門的司機,
假如有人覺得押金不是問題, 畢竟隨時可以退, 但是真正能輕輕鬆松拿出這麼多錢的人, 我相信他肯定有能力自己買一輛寶馬了。 也就沒有了叫共用寶馬的必要, 當然, 這裡要排除掉獵奇心理的消費者,
最後談一談及成本的問題, 一輛寶馬的成本相信不用說大家也都明白, 市場上的價格擺在那。 假設共用寶馬能夠普及, 那生產商得製造出多少輛寶馬才能滿足市場需求?其他汽車品牌的製造商豈不是會“眾志成城”,
曉白有話說:
共用經濟雖好, 但是也要根據大家的消費水準而定, 共用單車, 共用雨傘等產品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消費的。 但是共用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