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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動!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分類評價!論文不是唯一標準!

重磅通知來啦

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聯合制定了

《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暫行辦法》

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將分類評價!

不以論文作為唯一標準!

近日, 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了《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暫行辦法》。 辦法將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分為基礎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應用技術研發等三類進行評價, 要求評價過程中不以論文作為唯一標準。

如何制定績效目標與指標

評價內容與指標是什麼

評價週期和程式是啥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等(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所屬自然科學和技術領域科研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科研事業單位)。

績效評價原則

能力導向

引導科研事業單位根據職責定位, 聚焦能力提升, 激發創新活力, 提升科技資源配置和資金使用效益。

科學分類

將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分為基礎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應用技術研發等三類進行評價, 績效評價體現各自類別特點, 評價過程中不以論文作為唯一標準。

1

從事基礎前沿研究的科研事業單位, 應突出研究品質、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等;

2

從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業單位, 應突出實現國家目標和履行社會責任等;

3

從事應用技術研發的科研事業單位, 應突出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和經濟社會影響等。

評價週期

建立包括綜合評價、年度抽查評價等評價類型的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長效機制。

綜合評價是面向全部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開展的, 涵蓋職責定位、科技產出、創新效益等方面的全面評價, 以五年為評價週期。

年度抽查評價是指五年期間, 每年按一定比例對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開展的, 聚焦年度績效完成情況、創新能力等重點方面的評價。

績效目標與指標制定

導向明確

對有條件的科研事業單位, 探索實行合同管理制度, 通過合同約定績效目標。

分類制定

根據學科特點, 不同類型的科研事業單位應分類制定績效目標。

主要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科技創新成果與水準;

人才團隊與條件平臺建設;

科研成果推廣應用, 科學傳播、科技服務;

科研組織方式與管理機制創新;

其他。

評價內容與指標

基本內容

1)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

2)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

3)實現績效目標的管理效率;

4)創新活動與成果的影響。

評價指標

1

一級指標包括職責定位、科技產出和創新效益;

2

二級指標包括職責相符性、需求一致性、管理規範性、完成情況及效率等;

3

三級指標按照基礎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發等不同單位類型,結合單位自身職責定位、科技創新特點,確定評價指標和權重。

評價程式

科研事業單位按照牽頭部門部署要求,根據主管部門制定的評價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開展績效執行監控和自評價。

科研事業單位績效綜合評價和年度抽查評價結果實行計分制,並根據評分情況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級。

科研事業單位應根據績效評價報告提出的問題、意見、建議,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方案,提高績效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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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內容與指標

基本內容

1)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

2)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

3)實現績效目標的管理效率;

4)創新活動與成果的影響。

評價指標

1

一級指標包括職責定位、科技產出和創新效益;

2

二級指標包括職責相符性、需求一致性、管理規範性、完成情況及效率等;

3

三級指標按照基礎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發等不同單位類型,結合單位自身職責定位、科技創新特點,確定評價指標和權重。

評價程式

科研事業單位按照牽頭部門部署要求,根據主管部門制定的評價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開展績效執行監控和自評價。

科研事業單位績效綜合評價和年度抽查評價結果實行計分制,並根據評分情況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級。

科研事業單位應根據績效評價報告提出的問題、意見、建議,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方案,提高績效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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