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我遇到過一個男人, 暫且叫他小王吧。 小王對我一見鍾情, 第一次見面後就試圖要我的電話, 我沒給。
之後, 他又特意讓我們共同的朋友請吃飯, 製造了第二次見面的機會, 就這樣, 我們互加了微信。 之後, 小王就開始瘋狂的追求我。 每天微信上百條, 電話十通。 又是送花, 又是請吃飯看電影。 我看他條件不錯, 也很有誠意, 就試探性地和他吃了幾頓飯, 看了幾場電影。 經過這幾次的接觸, 我發現他是一個性格急躁, 極其自戀和大男子主義的人, 幾經考慮後, 我決定揮劍斬情絲, 回絕了他。
他越這樣我越害怕越反感。 最後乾脆找了我表弟假扮男友, 希望這樣可以讓小王死心。
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
我記得當時在公安局, 他是這樣的說的, 如果她不喜歡我, 當初為什麼要留微信和電話給我?為什麼要和我吃飯看電影?為什麼要收我的禮物?做了, 就說明她心裡有我, 對我還是有好感的。 我既然得不到她, 我就要弄死她。
當時聽他說完這些,
我感覺他很可怕,
我給他留電話和微信,
跟他吃飯看電影,
完全是出於禮貌,
就算是帶著交往的心態,
難道中途我就不能離開麼?現代社會,
結了婚還可以離婚呢,
更何況只是談朋友。
所以我感覺小王自戀, 優越感爆棚, 寧可我負天下人, 不可天下人負我。 他的霸道和暴躁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