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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故事(一)

為人民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2011年, 吳曉被北方市地方稅務局錄取為公務員, 在納稅申報視窗工作。 試用期內, 吳曉表現出極大的工作熱情, 認真對待每一位前來辦理公務的人員, 贏得領導和同事的一致稱讚。

隨著時間的推移, 已轉正的吳曉開始覺得工作枯燥乏味。 每天重複著同樣的話語, 做著相同的事情, 吳曉覺得自己像一台機器。 吳曉不再勤勉, 工作態度也判若兩人, 上班時間經常上網、玩手機。

2013年2月11日, 漢平科技有限公司的財務人員小劉前來辦理納稅申報。 吳曉正和一個網友聊得起勁,

未予理睬。 在等待十分鐘後, 小劉再次請求辦理申報手續, 吳曉不緊不慢地說:“再等會兒, 馬上聊完了。 ”

事後, 小劉向北方市地方稅務局投訴。 吳曉被領導訓斥:“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要把為人民服務放在首位;要知道, 我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公僕應當為民眾謀福利。 ”

憲法點睛: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 對人民負責, 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對它負責, 受它監督。

本則故事中, 吳曉應當樹立人民公僕為人民的思想, 端正作風, 以熱忱和積極的態度對待工作。

【相關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 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 管理國家事務, 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 管理社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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