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傷殘人士的歧視, 應該考慮到他們的權利。 簽合同按手印”這本來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但卻難倒了自幼失去雙臂的鄭州小夥兒吳建平。
今年26歲的吳建平, 在幼時不幸被電擊中, 失去了雙臂, 但這並沒有讓他失去對生活的信心, 靠著自己的努力有了穩定的工作, 也有了一個美麗的妻子, 可就在他準備為小倆口買一套婚房時, 卻遇到了難題:選好房子準備簽訂房貸合同時, 被多家銀行以“必須按指紋”拒絕了貸款申請。
儘管最終在律師和媒體的幫助下, 有銀行同意通過簽字時拍照存證的房子,
無手印不貸款”背後:服務關係錯位
面對一名無臂小夥子的購房貸款合同簽訂, 銀行方面就不能稍加變通與寬容嗎?譬如, 對無臂小夥子採取簽字時拍照存證的方式, 這樣既能讓小夥子獲得購房貸款,
其實, 無手印不貸款”的新聞, 本質上隱喻的仍是一種銀行與顧客關係的錯位。 市場語境下的銀行與顧客, 說到底他們的關係應是服務與被服務。 雖然不敢要求銀行將顧客敬為“上帝”, 但對顧客提供人性化的服務舉措卻是在情理之中。 銀行要求貸款者在合同上按指紋, 目的當然是最大程度降低貸款的風險。 然而, 對於一名“永遠”也無法按指紋的無臂貸款者,
雖然對銀行來說, 按手印是證明簽約人身份的有效方法, 但並非唯一方法, 況且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 一定要按了指紋才能發放貸款, 怎麼就成了所有銀行默認的行規了呢?就算“無手印不貸款”有法律支持, 難道不該為殘障人士開闢一條綠色通道嗎?而要讓“無手印不貸款”不再發生, 根本之道可能依舊在打破銀行的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