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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鬼結契約,一時不慎遭鬼報復!

文|良哥

說個同道中人的真實撞邪案例!

有一次冬天的晚上我去他店裡坐坐, 他們夫妻在忙著炸東西打包。 我一人隔著落地玻璃門坐著喝茶, 門口許多人排隊等著買炸雞。 這時突然有一個男的說:老闆娘!你們家今天好熱鬧, 那麼多客人來你家, 是親戚嗎?老林的媳婦就說:是呀!是呀!可是我當時覺得奇怪!廳裡明明就只有我一個人, 怎麼說是好多人呢?一直等到晚上11點多他們忙完了進來, 他媳婦就問我:良哥!你剛才這段時間有看到聽到什麼嗎?我說沒有呀!我心裡就知道不對了!於是我就約他們去宵夜再說。

(因為不能在那說, 它們會聽見)

老林說:當初他租店面的時侯就覺得奇怪, 為什麼同一排的店都租2萬, 而他這間只租1萬2!他們一開始以為是佔了便宜, 後來在夜裡夫妻倆人老被壓床, 而且老在夜裡看到有兩男一女側身坐在床邊說話, 而且是坐在他們倆的腿上。 他們就只好去找房東了!房東只好說出在四年前夜裡的一場火災, 燒死了他的四位房客的事。 後來房東為了留住老林, 房租又降了2千元。 好在老林自己有宮廟是乩身, 就請他們二太子降駕下來, 在店裡開壇驅鬼。 可是又發現它們也是無辜冤死的孤魂!也不忍心收了它們。 最後就用談條件的方式達成協議。 彼此之間互不侵犯傷害對方。 亡魂因為無法轉世糜留此地不走,

所以老林夫妻每月十五必須供養飯菜及燒紙。 但是它們負責拉客讓老林生意興隆!也就這樣彼此相安無事過了一年。

(作者供圖)

可是天不從人願!幾個月後的某天, 老林媳婦打電話給我說, 他們已經搬走了!搬到距原來店面一公里的街頭去了。

於是我又去他那看看。 可是當我再看到老林時我嚇一跳!怎麼人變瘦了不說, 而且臉色難看眼圈發黑!他媳婦才告訴我:幾個月前因為太忙了!他媽媽又住院開刀, 所以有兩三個月沒拜它們, 沒供飯菜燒紙, 結果整個店生意變差不說, 他女兒在洗澡完後照鏡子, 鏡子裡的人變成一張燒焦的臉。 老林每天都無精打彩又經常感冒, 整個人變的無神癡呆胡言亂語, 每天也不起床, 生意也不做。 常常半夜突然跑出去街上亂走, 都是他媳婦去把老林找回來的。

更可笑的是~老林平常是個有輕微潔廦的人, 每天把自己搞的賍亂不禮, 吃飯吃的滿身都是, 完全變了一個人。 後來還好是老林的大哥覺得不對?請示宮裡的太子作主,

太子交待必須在一個月內搬走, 否則老林有危險!所以他們就立馬搬家走人了。 (說到這~大家一定覺得奇怪?為什麼二太子沒收了它們對吧?)

第一:過往的人不太具有思考能力, 一是一二是二。

第二:當初神鬼之間協議好的條件, 是老林因為太忙而沒做到, 而且事後也沒有補償它們。

第三:他們當初本就含冤死於非命!房東也沒有超渡過他們, 只是從新裝修後又出租。

第四:神明本就慈悲為懷!講信講義!強龍不壓地頭蛇!而且房東該做的沒做?老林該做的也忘了做?它們的直覺想法是, 這本來就是我的家, 是你們要在我家與我共生共存, 我(鬼魂)答應你們生意興隆的事我做到了。 是你們對不起我在先, 所以怨不得我。

第五:所以這事最後也只能以搬家收場!就是它們會修理你到搬家為止。

結論!莫因善小而不為!莫因惡小而為之!神鬼都一樣!出來做人做事都要講道理。 答應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否則就別答應人家。 真實案例的事就說到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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