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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出臺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

出臺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進一步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落地見效, 近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關於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對未來三年價格機制改革進行了系統謀劃和全面部署。

《意見》強調指出, 要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著力深化價格市場化改革, 健全價格監管體系, 使價格靈活反映市場供求、價格機制真正引導資源配置、價格行為規範有序,

推動實現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更好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見》提出到2020年的改革目標是, 我國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 以“准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基本建立, 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確立, 低收入群體價格保障機制更加健全, 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更加完善, 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市場價格環境基本形成。

《意見》聚焦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生態環保、農業、涉企收費、市場價格監管、民生保障等七個方面, 提出了重點改革任務。 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

進一步深化電力、天然氣、鐵路貨運等壟斷行業價格改革;區分競爭性與非競爭性環節、基本與非基本服務, 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醫療服務等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機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 創新完善促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生態環保價格機制;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穩步推進農業用水和農產品價格改革;積極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著力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圍繞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常態化精准化, 加強和創新市場價格監管, 有效促進市場競爭公平有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切實做好穩價安民工作, 兜住民生底線。

《意見》指出, 價格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 各方面高度關注。 必須科學設計方案, 狠抓改革落實, 加強法制保障, 強化宣傳引導, 有力有序有效地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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