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義烏網4月5日訊(通訊員 王倩)近日, 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蘇溪大隊組織七家廣告公司負責人, 召開協調交流會。
據瞭解,
為加強源頭監管, 從根源處杜絕不規範設置戶外廣告的行為,
蘇溪大隊負責人明確表示, 所有戶外廣告設施都需要經過審批, 門店招牌設置需要先取得設置許可證;禁止橫幅、小卡片、牛皮廯、落地燈箱、耳朵燈箱等的製作和安裝;禁止牆體噴繪布的製作和安裝;屋頂大型看板必須先取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製作安裝戶外看板之前需申請施工占道許可, 製作安裝期間要保持路面整潔, 期限較長的需實施圍擋作業, 禁止安裝垃圾長期外露。
經過認真細緻的交流溝通, 參加會議的7家廣告公司負責人均簽署了承諾書, 承諾配合執法部門遵守戶外廣告製作規範, 取得了良好的溝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