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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是禍水(民間故事)

廣東某生所聘定的未婚妻某氏, 是一位絕色女子。 有一天, 她外出時, 被當地的一位豪紳看到了。 這位有錢有勢的豪紳, 愛上了這個女子, 便給了這個女子的母親大量的錢財, 讓她去勸說。 母親見錢眼開, 便勸說女兒和這位豪紳私通。 女兒同意了。

他們暗中往來, 關係十分密切。 這個豪紳怕被別人發現、訛詐, 便在女子床下挖了一條地道, 通向院後的密室。 一旦聽到別的聲音, 他便鑽入地道, 逃到密室裡。

正當豪紳與那女子打得火熱的時候, 某生中了秀才, 派媒人到此女家中商訂婚期。 豪紳便與女子的母親密謀,

讓秀才作上門女婿, 然後把他害死, 此女也同意了。

於是母親告訴媒人說:“我沒有兒子, 秀才沒有父母, 如果他做上門女婿, 不是兩得其所嗎?”

媒人回復秀才, 秀才同意做上門女婿。

結婚的那天, 親戚朋友都來祝賀, 沒有一個不稱讚新娘長得美的。 婚禮結束後, 一對新人進入洞房, 夫婦在花燭前飲交杯酒。 新娘執壺勸酒, 新郎開懷痛飲, 終於大醉。

忽然, 外室的客人聽到洞房內一聲慘叫。 正當他們面面相覷時, 只見新郎衣著如故, 頭髮散落著, 遮住了面孔, 像發瘋似地狂奔而出。 還沒等人們拉住他, 他已奔出了門。 新郎跑得很快。 人們奮力追趕, 也沒有追上他。 前邊是一條大河, 新郎縱身躍入河中, 就不見了。 人們呼喊船家撈救, 但是屍首都沒找到,

只好歎著氣回來了。

新娘和她母親正在堂上等消息, 樣子十分焦急。 回來的客人告訴她們, 新郎投河了, 連屍首也沒撈到。

新娘的母親說:“當時正擺筵席, 我女婿忽然狂呼沖出門。 我心想外室的客人很多, 一定有人能拉住他。 為什麼你們不拉住他呢?看來你們這夥客人有意殺害我的女婿。 ”於是抓住這些客人到官府去告狀。

審訊時客人們說:“我們豈有見死不救之理?實在是因為事情發生得太突然, 我們都來不及啊!”

縣令問母女倆, 她們說自己是受害者, 求縣令設法找回女婿的屍體。

縣令認為是秀才突發狂疾, 自己投河而死, 客人碎不及防, 並非見死不救。 於是讓母女倆和客人們都回去, 等候消息。

不久, 換了新縣令。

新縣令明察秋毫, 辦案頗有名聲。 他看了這件案子的狀詞, 反復推敲, 忽然大悟, 便對刑房師爺說:“女婿投河, 反誣客人見死不救, 她的用意是要客人證實她的女婿的確是投河自盡, 與她毫無干係。 ”

這個縣令化裝為一個算命卜卦的, 到受害者的鄰里去查訪。

有個鄰居說:“某豪紳和這家的女子往來甚密, 我們對這件事也有所懷疑。 但新郎自去投河, 又是客人們有目共睹的。 ”

縣令又問;“你們見到的去投河的新郎是什麼樣子?”

鄰居們說:“當時他的頭髮遮住了面孔, 我們沒有看清。 ”

縣令反問道:“那你們怎麼知道他就是新郎呢?”

鄰居們說:“他從洞房跑出來, 身上穿的又是新郎的衣服, 不是新郎還能是誰?”

縣令沒有再問下去, 又問道:“你們說的那位豪紳現在在什麼地方?”

鄰居們說:“今天我們見他去了那女子家中。 ”

縣令聽了, 立刻回縣衙, 換上官服, 率領衙役一百多人, 將女子的家團團圍住。 他們到處搜查。 正要進入新娘的房間時, 她的母親攔在門口不讓進去。 縣令在門口看了看, 沒有發現疑點, 忽然看見床下有一雙男人的鞋子, 便帶著衙役闖了進去。 婦人的臉色一下就變了。 縣令叫人把床移開, 發現床下那塊木板是新鋪設的。 掀開木板一看, 看見了地道。 他帶著衙役, 沿地道進入密室。 發現一個穿著鮮豔衣服的男子在雜物堆中躲藏。 拉出來一看, 就是那個富豪。 他們走出密室, 來到後院, 發現地上有新挖的痕跡。 挖開後, 見到一具屍首。 大概是因

為埋得深、土質好,

屍首並未腐爛, 喉間的扼痕還十分明顯。

縣令讓人前來認屍, 都說死者就是新郎。

一經審問, 那富豪和母女二人在鐵的事實面前, 只好低頭認罪。

原來, 在新婚那天, 豪紳用重金雇了一個很會泅水的人, 一起藏在地道裡。 新娘灌醉新郎之後, 向他們發出信號, 他們便從地道中鑽出來, 掐死新郎, 脫下他的衣服, 把屍首拖入地道中。 然後讓那個善泅水的人, 穿著新郎的衣服, 披散頭髮, 遮住面孔, 發瘋似地沖出去。 事後便把新郎的屍首埋在了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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