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全匯總!三試點省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在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上的發言

堅持首善標準 構建黨統一指揮

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

北京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張碩輔

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

要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深入學習貫徹這一重要指示精神, 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把中央賦予北京的這項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任務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落實在“施工”的具體行動上。

自2016年10月中央賦予北京市改革試點任務以來, 我們堅持首善標準, 市區兩級都是由書記擔任“施工隊長”, 堅決按照中央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 積極堅定、審慎穩妥精心組織施工, 經過準備成立、轉隸組建、融合磨合三個階段, 積極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 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下面, 我就做好轉隸組建等方面的工作作簡要彙報。

一、在始終堅持党的領導上狠抓落實

黨政軍民學, 東西南北中, 党是領導一切的。 北京市始終堅持把加強党的領導貫穿改革試點工作全過程, 突出了“四個強化”。

1.強化政治紀律。 首都無小事, 事事連政治。 北京市委旗幟鮮明講政治, 堅決落實“看北京首先從政治上看”的要求, 堅定“四個自信”, 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把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作為政治紀律, 放在首位。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深化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認識, 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 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來。

2.強化主體責任。 任務彰顯信任, 責任考驗擔當。 北京市委把試點作為改革“一號工程”, 市委書記擔任試點工作小組組長, 兩任市委書記無縫對接、加力推進, 在試點工作各個階段和重要節點, 帶隊調研、帶隊督察, 主持召開7次市委常委會和6次試點工作小組會議作出部署, 多次召開幹部會議進行推動。 堅持書記抓、抓書記, 不斷壓緊壓實改革主體責任, 立足自我, 邊試邊改, 遇到重要情況、重大事項, 及時向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請示報告。 市紀委市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分區督導,

及時瞭解情況, 加強研判和指導。 堅持問題導向, 對市區兩級試點工作開展“回頭看”, 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市級層面先後梳理解決了30多個重點難點問題, 答覆各區提出的問題48個。

3.強化統籌謀劃。 北京市委注重謀定而後動, 吃透中央精神, 結合北京實際, 明確試點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配套機制、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 細化實化路線圖和時間表, 形成改革試點的北京施工方案。 組建工作專班, 設立專項工作推進組, 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 抓住轉隸組建、融合磨合等關鍵環節, 圍繞機構設置、制度構築、機制建立等重點任務攻堅克難, 形成市委統一領導、紀委牽頭推進、部門各司其職、市區兩級聯動、合力協同攻堅的良好工作局面。

4.強化思想工作。 幹部思想認識到位, 改革才能更好推進。 我們堅持把党的領導寓於思想政治工作之中, 針對北京市級層面轉隸機構多、人員多的實際, 分別由紀委和檢察院領導帶隊, 開展三輪大規模談心談話, 實現紀委和轉隸人員談心談話全覆蓋, 做到“四個清楚”:注重把改革的重大意義講清楚, 把改革的政策和要求講清楚, 把幹部的思想動態摸清楚, 把幹部對改革的期望掌握清楚, 使思想政治工作長流水、不斷線, 最大程度地凝聚改革共識, 形成改革的強大合力。

二、在轉隸準備上狠抓落實

改革能否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轉隸是關鍵環節。 我們立足於站穩改革第一個臺階, 緊緊圍繞這個關鍵環節, 精心準備、周密謀劃、協同發力,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注重把握“三個重點”。

1.摸清摸准轉隸家底。著眼整體轉隸,制定轉隸工作方案,明確轉隸的主要內容、工作節點、實現路徑、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時凍結涉改單位人員編制,暫停人事調整,摸清摸准轉隸單位基本情況,拉出組織機構、職能職責、人員編制、法規政策、資產設備和關注問題等“六類清單”,建立轉隸台賬。制定轉隸期間人事關係、編制、固定資產等管理辦法。嚴把轉隸人員政治關、思想關、作風關、廉潔關,確保人員轉隸、機構調整、工作銜接一步到位。組織部門做好監委領導班子組建配備工作;編制部門做好劃轉職能編制、核定機構編制、調整派駐機構等工作;財政部門健全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各部門協同配合,為監察委員會正常運轉提供有力保障。

2.儘早解除後顧之憂。針對兩支隊伍原有工資待遇和職務晉升方式有較大差異的實際情況,我們注重做好政策與工作銜接,明確轉隸人員待遇不變,檢察官員額制度繼續執行,給全體轉隸幹部吃下了“定心丸”。政法委加強組織領導,檢察院積極開展工作,建立政工部門、機關黨組織、轉隸部門的聯動機制,注重政策宣講,準確瞭解和掌握轉隸人員思想狀況,教育引導他們加深對各項政策措施的理解,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關係,為順利轉隸打下扎實基礎。

3.平穩移交案件線索。改革有一個過渡期,必須把握好動態平衡,拿捏好分寸火候,防止過猶不及。我們堅持老事老辦法、新事新辦法的原則,對已立案、尚未辦結的案件按原有工作程式繼續辦理,新立案報紀委、監委批准;對正在辦理的在逃人員案件繼續沿用檢察機關法律手續,新立案的由監察委員會辦理相應手續,實現工作不斷。紀委和檢察院共同做好職務犯罪案件的辦理、線索清理和移交工作,對案件線索處置明確提出“不准私自存留、不准向外洩露、不准違規處置”的要求。

三、在組織創新上狠抓落實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本質是組織和制度創新,我們立足內涵發展,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建立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有效機制,做到了“四個堅持”。

1.堅持依法設立。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認真研究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任命有關問題,制定工作方案、選舉辦法,精心安排議程,有力保證市區兩級監察委員會及時依法設立、市委區委推薦人選順利提出、依法當選。堅持成熟一個成立一個,及時召開監委成立大會,宣佈轉隸事項,提出紀律要求。堅持市區統籌、壓茬推進,市監委於2017年1月20日依法成立,16區各加開一次人代會,各區監委於4月19日前全部依法成立。

2.堅持內涵發展。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共設29個內設機構,比改革前涉改單位機構編制總數減少4個,16個區紀委監委機關內設機構數在14到17個之間,共減少5個。在減少內設機構的同時,增強監督執紀力量,全市從檢察機關共劃轉編制971名,轉隸772人,市級機構數、編制數向監督執紀部門傾斜,分別占總數的79%和74%。加強專門力量,專設資訊技術保障室,強化監督執紀資訊化支撐;專設一個負責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紀檢監察室,追逃追贓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

3.堅持內部制衡。以貫徹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為主線,在機構職能和內部運轉上確保實現權力制約與平衡。明確權責邊界,領導班子分工實行信訪受理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審理、案件監督管理“4個環節分離”。理順機構職能,由信訪室統一管理信訪舉報,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負責問題線索管理。市區兩級內設機構均實現“監審分設”,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聯繫地區和部門的日常監督,賦予談話函詢、實施問責、監察建議、通報曝光、廉政檔案等“5項許可權”;審查調查部門專司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實行“一次一授權”;案件審理部門統一審核把關。嚴格落實線索處置、案件調查等重要問題集體研究制度,形成嚴密的自我監督體系。

4.堅持全覆蓋。為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積極推進監察職能向派駐機構和基層拓展延伸。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將派駐機構統一更名為“派駐紀檢監察組”,賦予部分監察職能和許可權。建立派駐監察專員制度,加強重大專案、重大活動監督。探索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有效方式,推動各區監察委員會向街道派出監察組、向鄉鎮派出監察辦公室,與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合署辦公。目前,北京所有鄉鎮街道均已實現監察機構、監察人員、監察職能“三到位”,並探索向村(社區)派出監察專員。厘清執紀監督、派駐監督的工作關係,加強與巡視巡察監督的工作銜接,推進巡視巡察、派駐監督和國家監察“三個全覆蓋”。

四、在深度融合磨合上狠抓落實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合署不是合併,而是在思想觀念、方式方法上深度融合磨合。我們堅持一碗水端平,相互補短板、共同促提高,提升幹部的集體榮譽感、歸屬感、認同感,全體幹部心齊、氣順、勁足,形成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的強大戰鬥力。

1.以精心配置推動深度融合磨合。我們突出人員科學配置,不分先來後到,不搞厚此薄彼。立足市級轉隸人數多的特點,堅持幹部交叉配備、人員混合編成,做到每個部門都有紀委和檢察院轉隸的幹部,特別是業務部門實現市紀委人員與市檢察院及市檢一、二、三、四分院轉隸人員等6方面人員混合配置,進一步推動人員融合。立足業務工作專業性強的特點,把具有國際追逃追贓、大要案指揮、公訴等工作經歷和才能的幹部,對口配備到相應職能部門,力求人崗相適、人盡其用。立足各區檢察院反貪局長職級特點,協調組織部門統一調配為區紀委副書記,確保思想穩定,調動轉隸幹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立足幹部成長成才的特點,制定檢察院轉隸幹部轉正定級、職務晉升具體辦法,既保證工資待遇不變,又實現政治待遇提升。

2.以精誠合作推動深度融合磨合。我們突出工作分工不分家,在互幫互學互補中深度融合磨合。轉隸之初,由市紀委5個紀檢監察室,分別對接市檢察院和4個分院的轉隸部門;對紀委和轉隸移交的案件和反映幹部問題線索聯合開展審查調查工作,促進轉隸幹部在實際工作中儘快熟悉同事、熟悉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熟悉紀檢監察工作應當把握的原則和方式方法,促進人員深度融合和工作流程深度磨合,有力保障工作不停頓、程式不混亂、隊伍不渙散。

3.以精准培訓推動深度融合磨合。我們突出全面、全員抓培訓,根據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的需要,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章黨規、法律法規、紀檢監察業務等重點內容集中充電,有效提升全體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同時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培訓、良好作風培訓和工作紀律培訓。轉隸後,分期分批對幹部開展精准培訓,實現培訓全覆蓋。此外,針對改革試點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及時研究組織進行專題培訓。確保培訓堅持問題導向,做到缺什麼就補什麼,需要什麼就學什麼,將培訓融入日常、做到經常。到目前,市區兩級共組織培訓73批次3621人次。

我們在抓好轉隸組建的同時,始終把制度創新貫穿在改革試點工作的全過程,建立了涵蓋組織決策、執紀執法、紀法銜接、監督制約等4個方面36項規範的制度體系,並堅持在實踐中檢驗與完善。改革試點方案確定的12項調查措施全部試用。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全市監察對象99.7萬人,較改革前增加78.7萬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8686人次問題線索,同比增長51.8%;追回在逃人員31名,是2016年的2倍,取得重大突破;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留置53人,已移送檢察機關40人,法院已完成宣判8人,案均時間64.3天,同比縮短14.4天。市區兩級黨委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黨委書記批准反映問題線索處置及紀律處分件次明顯增長,問責數量大幅提升,特別是經報請中央批准對北京農產品中央批發市場管委會黨委實施改組,釋放出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改革成效正在進一步顯現。

北京市改革試點工作的實踐充分證明,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英明正確、恰逢其時。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是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程指導的結果。

下一步,我們要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苦功夫、硬功夫。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以這次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為新的起點,認真落實好會議精神和趙樂際同志重要講話精神,不鬆勁、不停步、再出發,繼續深化改革試點工作,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彰顯全面從嚴治黨新氣象新作為,不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與重托。

全面準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堅決完成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任務

浙江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劉建超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浙江省委、省紀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完成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任務。

一、把加強統一領導、提高思想認識作為首要任務,做到領導有力

在改革試點過程中,我們始終把党的領導擺在首位,以領導到位、認識到位促進行動到位、改革到位。

一是學深悟透中央決策部署精神。2016年10月15日,中央紀委領導向我省傳達中央關於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決策部署後,省委第一時間召開常委會會議、市縣黨委書記會議進行學習貫徹,迅速凝聚起堅決擁護改革、積極投身改革的思想共識。

二是及時成立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省委書記任組長,省委副書記和省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省紀委,常務副書記任主任。小組一成立,連續兩天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把責任落下去,把氣勢提起來。

三是省委主要領導親臨一線指揮。省委書記擔任“施工隊長”,8次主持會議聽取彙報,10次作出批示,拍板省監委牌子掛何處、如何掛問題,與轉隸人員集體談話,協調省紀委、監委機關辦公用房(共調整15家省直單位辦公用房,實現省紀委、監委機關一地集中辦公),研究“留置令”等監察文書格式,主抓直管監察工作重要事項,等等。

二、把制定實施方案、敲定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作為總抓手,做到綱舉目張

我們把制定實施方案作為開局起步的一件大事,提前謀劃,深入思考,為後續改革打好基礎。

一是組織力量集中起草方案。從成員單位抽調業務骨幹成立起草組,下設組織架構和履職運行兩個小組,各由2名省紀委副書記牽頭。按照省委“緊鑼密鼓、晝夜兼程”要求,起草組集中辦公,在短時間內拿出“浙江版”的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二是抓牢重點環節精心設計。在明確各方面要求的同時,對監委職能職責、監察措施實施和過渡期政策安排等問題,重點研究和細化明確。比如,明確檢察院轉隸人員原有法律職務、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檢察官員額制繼續執行。以領導關係轉隸為時間節點,按照誰批准立案、誰負責結案原則,做好工作銜接。“百名紅通人員”楊秀珠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就是按照這一原則,由檢察院原承辦人員繼續辦理。

三是結合浙江實際大膽探索。在堅決貫徹中央精神的前提下,緊密聯繫浙江的工作實際。比如,根據省級、縣級先於市級召開人代會的實際,確定“先省、後縣、再市”的組建思路,既發揮省級先行先試、示範引領作用,又避免為選舉監委主任專門加開人代會的情況。又如,根據公職人員界定和借鑒相關司法解釋,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委派到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納入監察對象,消除監督盲區,等等。

三、把機構組建和掛牌作為關鍵環節,做到平穩有序

我們把組建和掛牌作為改革試點邁出實質性步伐的關鍵一步,下大力氣抓緊抓好,全力邁好第一步、站穩第一臺階。

一是堅持依憲依法原則。在與編辦、黨委組織部門對接的基礎上,嚴格依照法定程式產生監委。今年1月底、2月底、4月底,相繼產生省縣市三級監委。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省監委班子成員進行憲法宣誓,為副主任、委員頒發任命書。省監委的牌子放在省委省政府大院門口,與省紀委牌子同處懸掛。

二是建立合署辦公體制。新組建的監委,不設黨組,與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同時,明確監委委務會議與紀委常委會議合併召開,決策議題涉及監委專項工作的,單獨編發監委委務會議紀要,由監委主任簽發。

三是調整內設機構設置。建立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執紀監督、審查調查互相協調、互相制約的工作機制,省市兩級實現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省紀委4位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分別分管信訪、案件監督管理、審查調查和案件審理。省紀委、監委設立的13個紀檢監察室中,7個為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聯繫單位和地區的日常監督;6個為審查調查部門,負責立案審查,不固定聯繫單位和地區。同時,將派駐紀檢組更名為派駐紀檢監察組,授予部分監察職能,實現監察職能橫向拓展。

四、把人員轉隸和全面融合作為重中之重,做到內涵發展

按照黨中央提出的“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的要求,抓緊抓實這兩項工作,確保人員平穩轉隸、深度融合。

一是嚴格把好政治關和廉潔關。按照“嚴實深細”要求,成立4個小組,配合做好轉隸工作,嚴格個人政治素質和廉潔要求,逐個審核人員檔案。全省從檢察機關共劃轉編制1889名,實際轉隸1645名,其中省級64名、市級290名、縣級1291名。

二是推動人員融合、機構融合、業務融合和感情融合。人員方面,檢察院轉隸人員與原紀委人員混編,重點加強案件監督管理、審查調查和案件審理等監督執紀一線力量。機構方面,省紀委、監委共同設立綜合部門以及信訪、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執紀監督、審查調查等業務部門。此外,專設追逃追贓部門。改革後,省紀委、監委監督執紀部門的機構數、編制數占總數的76%和77.6%,分別增長4%和13.2%;整個改革不增一個編制和職數。業務方面,採取多種方式組織培訓。今年春節後第二周就舉辦紀檢業務培訓班,省紀委4位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分別授課。8月,對全省370名市縣兩級新進紀委、監委班子成員開展培訓,重點學習黨章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感情方面,利用談心談話、微黨課等平臺,定期開展思想交流。幹部使用方面,在一視同仁的前提下,適當向轉隸人員傾斜,增強幹部歸屬感和認同感。

五、把建章立制、完善機制作為工作基礎,做到嚴密規範

我們始終把建章立制擺在突出位置,相繼出臺24項制度、45類法律文書和79個業務工作範本,基本建成一套規範有效、可複製可推廣的“監言監語”制度框架。

一是從實踐最亟須的制度抓起。把制定《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監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作為第一步,同步設計45類常用的監察文書。根據實踐發展,又細化要求,編制線索處置、執紀監督、初步核實、立案調查、案件審理等12個流程圖,制定留置場所管理和被留置人飲食、醫療、安全管理等配套制度,以及提前介入審理的辦法等,確保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在實踐中核對總和完善制度。堅持邊試點、邊總結、邊提升,把出臺的制度以參考資料形式印發全省,要求各地在先行先試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我省現行的《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等制度,以及監察調查文書、審理文書、談話訊問筆錄、權利義務告知書和起訴意見書等79個業務工作範本,都是經過幾上幾下,在實踐中逐步完善的。

六、把加強協作、強化配合作為重要支撐,做到合力攻堅

監察體制改革面廣線多,從一開始,我們就高度重視、做細做實協作配合,確保全省上下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

一是做好組建轉隸階段的協作配合。在省委統一領導下,省紀委牽頭抓總,做好狠抓實施工作。省人大常委會機關主動加強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的聯繫溝通,與省委組織部密切配合,確保順利產生監委。省編辦提前凍結相關編制,協助做好機構撤並、編制劃轉等工作。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積極配合職能劃轉,做好協調銜接工作。宣傳部門及時分析動態,掌握引導輿情。

二是做好監察業務運行階段的協作配合。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出臺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使“紀法”、“法法”協調銜接全線打通。在案件調查階段,監委需要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援和警力保障的,經審批後公安機關予以協助配合。在移送起訴階段,監委在移送前15日通知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在接收案件後3日內審查決定採取司法強制措施,把與案件有關的重大問題解決在受理前。省檢察院還確定公訴部門負責辦理省監委移送的案件。在審判階段,審判機關在案件定性、處理等方面與檢察機關有較大分歧的,須及時與監察機關、檢察機關溝通,聽取意見。

七、把全程指導、督促推動作為重要保障,做到步調一致

我們著力做好聯繫、指導和督促這“三篇文章”,確保全省上下統一標準、統一步調推進,確保改革任務落地生根。

一是分片包乾。建立省紀委書記抓總、其他班子成員直接聯繫、對口紀檢監察室具體指導的工作機制,省紀委4位副書記及其他班子領導分片包乾全省11個市和89個縣(市、區)。在今年春節前後監委組建轉隸的關鍵時期,省紀委4位副書記帶隊于節前節後兩次到所聯繫的市,召集縣(市、區)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聽取情況彙報,面對面佈置任務,協調解決問題。

二是全程指導。省紀委、監委制定市縣兩級組建轉隸程式“手冊”,指導各地“照冊抓、照單改”。連續開展兩輪調研指導,省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帶隊深入11個市和有關省直單位,召開27個座談會,指導工作、答疑解惑。同時,制發徵求意見函,全方位排摸新情況新問題,逐一解答梳理出來的253個問題,為深化改革提供指導。

三是督促推動。省紀委多次召開市縣紀委書記會議和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會,反復強調要落實改革試點責任。同時,建立工作情況每日一報制度,分階段倒逼改革任務落實。在制定實施方案階段,要求市縣兩級的實施方案報省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後,方能印發實施。在機構組建階段,要求每日上報班子初步人選確定、向人大提名和產生等情況。在轉隸階段,要求每日上報檢察院轉隸工作情況。

八、把全面履行職能職責作為核心任務,做到權威高效

我們始終聚焦中央確定的改革目標任務,以反腐敗鬥爭的實際成效彰顯改革成果。今年1月至9月,全省處置問題線索數同比上升79.2%,立案數同比上升8%,處分數同比上升12.9%;追回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1名,其中“百名紅通人員”1名,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人員4名。

一是用足用好監察手段特別是留置措施。按照能試盡試原則,全面行使12項調查措施和技術調查、限制出境等措施。(下轉第三版)(上接第二版)截至今年9月30日,省監委已開具各類措施文書910份。重點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在場所上,實行“兩條腿”走路,將省、市紀委原“兩規點”和公安機關看守所辟出的留置專區均作為留置場所。在監管上,採取監察機關決定留置,公安機關具體負責管理和留置安全的模式,做到互相協調、互相制約。截至今年11月6日,我省共對126名被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其中監察調查對象75名、行賄人37名、共同犯罪嫌疑人14名,被留置的監察對象100%移送起訴。移送起訴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前三年紀委“兩規”和檢察機關偵查階段的平均用時縮短64.4%。此外,未採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件92件。

二是注重提升調查效率。目前,省監委與人民銀行、8家商業銀行、工商、地稅等單位建立了11條點對點查詢專線,實現工商、地稅、銀行帳戶和交易明細的網上查詢。我們還將與其他金融機構、公安、國土、人力社保等單位協調搭建60餘條專線。

三是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根據監察措施許可權,設置層級不同的審批程式。採取留置措施方面,省監委的案件報中央紀委備案,市級監委的案件報省監委批准,縣級監委的案件報省監委審核同意後由市 監委批准。問題線索處置方面,建立集體會商機制,由分管執紀監督的委領導牽頭提出處置方式;需要了結的,由分管案管的委領導牽頭會商,再報委主要領導審批。此外,嚴防徇私舞弊行為,對過問、干預紀檢監察工作的行為實行記錄並報領導審批後作為問題線索處置,監察措施的實施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影,等等。

改革試點以來,黨中央確定的改革任務在浙江得到全面落實,實現了預期目標。實踐證明,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完全切合實際、十分英明正確。儘管我省試點工作取得了成效,但與中央要求、兄弟省市相比,還有相當差距。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這次會議部署特別是趙樂際同志講話精神,繼續擔起先行先試責任,在鞏固、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積極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努力創造浙江經驗、提供浙江素材,絕不辜負黨中央、中央紀委的信任和重托。

堅決扛起改革試點政治責任

努力打造符合黨中央要求的合格樣品

山西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任建華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山西確定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先行試點省份之一,是對山西的信任和重托。山西省委堅決扛起改革試點政治責任,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把試點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黨委負主責、紀委負專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以“繡花”功夫精細施工,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一、省市縣三級黨委扛起首責主責全責,黨委書記當好“施工隊長”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九大決定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對於破解我們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監督難題,跳出“歷史週期率”具有重大意義。2016年11月17日至18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親臨山西視察,解讀中央精神,面對面指導謀篇開局,提升了全省上下搞好改革試點的信心。山西省委堅持把抓好試點工作作為樹牢“四個意識”重大舉措、全面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寶貴契機,以高度政治自覺、行動自覺推進試點工作。

第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元。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委全會、省委常委會集中傳達學習改革試點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了做好改革試點的決心。2016年12月2日至3日,召開省市縣三級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檢察長和檢察機關涉改部門處級以上幹部共420余人參加的專題培訓會,省委書記駱惠甯作動員,帶領大家吃透中央精神,把准試點要求,形成改革共識。駱惠甯同志帶頭並要求各級黨委書記在試點工作中當好“施工隊長”。按照省委要求,省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迅速組織力量深入市縣開展調查研究,召開紀委和檢察院不同層級座談會33次,掌握涉改人員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引導,夯實了做好試點工作的思想基礎。

第二,把握山西實際,謀劃山西舉措。省委按照黨中央改革試點方案,確立轉隸開局、平穩過渡、逐步深化、規範高效的工作思路,把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拎出來,將試點任務細化為具體事項,制定了便於操作的“施工圖”。工作中,堅持轉隸、建制、深化分步走,第一步抓轉隸組建,把省市縣人大換屆和依法產生監委調整到第一季度完成,為後續工作爭取更多時間;第二步抓建章立制,為改革試點目標落地提供制度保障;第三步抓評估深化,針對關鍵問題、難點問題、共性問題,加大探索實踐力度。堅持省級示範先行、市縣壓茬推進,轉隸組建、建章立制在省一級取得經驗後向市縣兩級推開,確保試點工作方向一致、目標一致。堅持抓關鍵節點,在試點工作各個階段分別召開培訓會、部署會、推進會,對準改革方向,明確階段重點,落實落細試點任務。

第三,強化協同作戰,組織“按圖施工”。省委堅持把試點工作作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具體實踐,壓實黨委主責、紀委專責和政法委等相關部門責任,發揮“一把手”作用,形成全省“一盤棋”的工作格局。駱惠甯同志主持召開7次常委會會議、8次試點工作小組會議、32次專題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三級黨委書記親自抓方案制定、組建掛牌、建章立制等重點工作,統籌推動各有關方面群策群力改革攻堅。按照省委統一部署,人大依法做好監委班子選舉任命工作;組織、編制部門落實幹部調配和編制劃轉事宜;政法委牽頭研究解決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的銜接與制衡問題;檢察機關講政治、顧大局,全力做好人員轉隸、案件線索移交等工作;三級紀委履行專責,發揮牽頭、督促作用,抓好試點方案的組織實施和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第四,嚴格試點標準,保證改革品質。省委自始至終堅持高標準高品質,努力拿出符合黨中央要求的試點樣品。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試點工作方向正、步伐穩;堅持人員轉隸的政治標準,嚴把政治關、思想關、廉潔關,保證紀檢監察幹部的純潔性;堅持管用可行的建制要求,把“紀”與“法”貫通起來,做到既協調銜接又制約制衡;堅持全面提升辦案品質,特別是對違法犯罪案件,按照“1+4”十項制度體系中關於《職務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指引(試行)》,做到以審判為中心的證據標準,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著力推動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化,提升試點工作的政治效應、法紀效應、社會效應。

工作中,省委把抓好改革試點作為向核心看齊的過程,“施工隊長”駱惠甯同志親自抓、帶頭幹,總體工作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辦,發揮了關鍵作用。

二、把握全面融合內在要求,穩步推進轉隸組建

實現全面、深度融合是搞好改革試點的內在要求。我們以轉隸開局鋪開試點,整合分散的反腐敗力量,堅持機構、編制、職數“三不增”,走內涵式發展之路。

第一,整合力量,優化架構。省委按照党管幹部原則,明確由黨委向人大推薦監委班子成員;人大按照選舉任命辦法,依法產生監委主任和副主任、委員。1月18日,山西省監察委員會成立。為蹄疾步穩推進市縣轉隸工作,我們制定下發了《關於市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省委決策,由省人大協調朔州等7個市80個縣(市、區)採取“先市後縣”、太原等4個市39個縣(市、區)採取“先縣後市”召開人代會,既堅持了成熟一批、組建一批,又避免了市縣一年內要召開兩次人代會。至3月30日,130家市縣監察委員會全部成立。全省撤銷行政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職務犯罪預防部門,監委與紀委合署辦公,紀檢、監察職能實現融合,組織架構得到優化。

第二,以人為本,凝心聚魂。我們堅持用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改革試點精神統一思想,認真組織涉改人員深入學習黨中央改革試點方案,領會精髓要義,提高思想政治覺悟,教育引導涉改人員服從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堅持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轉隸前三級紀委和檢察院負責人“一對一”、“面對面”與涉改人員談心談話,強調改革不是誰整合誰而是共同轉隸;轉隸後,各級紀委監委採取入戶家訪等形式深化思想工作,班子成員入戶家訪2807次,不斷強化“進一家門、成一家人、說一家話、幹一家事”的觀念。堅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明確檢察機關轉隸人員員額制等相關待遇保持不變,把組織紀律和組織關愛統一起來,引導大家儘快進入角色,保證思想不亂、人心不散、工作不斷。

第三,統籌使用,激發活力。針對市縣部分檢察機關涉改部門編制不清問題,綜合考慮司法體制改革精神和省檢察院、省編辦摸底資料,確定各市縣按照不低於23%、不高於26%的比例劃轉政法專項編制,“編隨事走”、“人隨編走”,較好地解決了“轉隸多少編、轉隸多少人”的難題。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涉改部門共轉隸編制2224個,轉隸人員1884名。貫徹“一家人”觀念,對轉隸人員同等對待、交叉編成、統籌使用,對檢察院轉隸人員高看一眼、厚愛三分。目前,檢察機關轉隸人員擔任各級紀委監委班子成員152人,安排在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人員占轉隸人員總數的63.9%,安排在黨風、信訪、案管、審理等部門的占13.7%,安排在綜合部門的占22.4%。轉隸後,反腐敗人員力量得到加強,隊伍結構得到優化。注重工作力量向主業集中、向一線部門傾斜,比如省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與審查調查部門編制分別為66個和54個,一線部門編制占機關總編制77%,職能人員配置趨於合理。全省轉隸人員的認同感、歸屬感明顯增強,呈現出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四,強化培訓,提升素質。我們將2017年確定為紀檢監察幹部“全員培訓·素質提升年”,廣泛開展政治和工作培訓。採取“一把手”以會代訓、班子成員集中輪訓、其他幹部全員培訓的辦法,突出“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對原在紀委工作的人員加強憲法法律法規培訓,對檢察院轉隸人員加強黨章党規黨紀培訓,對全體人員加強執紀監督監察業務培訓。省紀委監委對1303名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全部進行了集中輪訓,省市縣均採取集中培訓、專題學習、交流討論等形式,補短板、強素質、提能力。分級培訓覆蓋了全省1.8萬名紀檢監察幹部,推動了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好傳統好作風的深度融合。

三、著眼高效運行和制約制衡,重點抓好建章立制

制度創新是實現改革試點目標的關鍵。

第一,建立“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加強紀委監委內部有序銜接、監督制約。在黨中央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內,我們把准吃透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制定了《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試行辦法》《審查措施使用規範》《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流程圖》和《執紀監督監察常用文書》。“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一方面通過對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和監督管理等關鍵環節梳理細化、再造流程,有效解決了紀委監委內部協調銜接問題;另一方面,從嚴控制各項工作流程,嚴格12項調查措施審批和使用程式,實現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前後臺”分設,實行“一案一指定”、“一次一授權”,建立執紀監督專題會、審查調查專題會、案件審理協調會等集體決策制度,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嚴明“三條禁令”,強化了內部監督,對監察權行使形成了有效制約。

第二,制定“1+4”十項制度體系,保證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相互銜接、相互制衡。按照省委安排,省委政法委牽頭協調法、檢、公、司四部門,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先後組織召開23次專題會議,五輪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制定了《省委政法委統籌指導政法機關支持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等10項配套制度。明確規定,在試點期間,檢察機關接受監委邀請提前熟悉案情,移送審查後認為需補充核實的可退回補充調查;法院制定職務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指引,指導證據收集,審理中需補充調查核實證據的由公訴機關通知監委補充調查;公安機關協助執行相關調查措施;司法機關做好律師和司法鑒定工作等,形成了順暢高效、規範有序的運行機制。

第三,加強實踐驗證,促進人員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試點工作成效關鍵要靠實踐來檢驗。在第一季度完成轉隸組建,爭取到7個月的“實戰”時間。我們提前謀劃、統籌把握,全面鋪開執紀監督監察各項工作,特別是集中一定數量問題線索予以處置,重點檢驗兩套制度體系是否管用和內設機構設置是否合理、幹部隊伍能力是否適應,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和完善。1—10月,共處置問題線索36374件,立案12827件,結案11879件,處分12087人,其中政務處分2843人。期間,監委12項調查措施全部得到規範使用,其中留置48人;公安機關配合調查712次;檢察機關提前熟悉案情並對相關證據和程式審查把關127件,受理移送案件187件248人,依法提起公訴119件156人,退回監委補充調查7件10人;法院依法審結35件42人。各級紀委監委加強日常監督,改進談話函詢方式方法,探索建立與派駐機構、巡視巡察機構聯動監督機制,努力做到了監察全覆蓋、常態化、嚴要求。

四、對標改革試點目標要求,持續改進深化提升

改革試點就是要把問題和解決辦法試出來。為了找差距、補短板、促深入、抓落實,對標黨中央要求,省委制定出臺分析評估方案,設計細化7個方面17大項50小項指標,在全省各級組織自我評估,特別對4942起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做到了對黨紀政務重處分案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縣(市、區)查辦案件“三個全覆蓋”,共發現10個方面125個需要完善的問題。22個問題由省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統籌協調解決。比如,省紀委監委主動與鐵路總公司黨組紀檢組、太原鐵路局聯絡溝通,制定了《紀檢監察機關與太原鐵路局系統執紀監督監察工作銜接的暫行規定》。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下發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留置折抵刑期、監委移送後被調查人不到案可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等。省人大常委會下發通知,明確人代會閉會期間,監委主任的辭職和代理參照有關“一府兩院”正職辭職和代理條款執行。需要市縣解決的103個問題,全部回饋各市縣後做了認真整改,達到了以評促改的目的。特別是針對評估中發現的實踐課題,以改革精神深化改革試點,推動派駐監察、鄉鎮監察由試點向全省推開,實現國家監察橫向拓展、縱向延伸。

試點工作期間,我們先後向中央紀委、中央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書面報告8次、當面彙報21次、電話請示100餘次,均得到及時答覆和有力指導。我們借鑒北京市、浙江省試點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汲取其他兄弟省區市在交流學習中的好思路好建議。這些都對我們做好試點工作提供了很大幫助。

一年來,我們一手抓改革試點工作,一手抓正風肅紀反腐,形成了互促共進、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挺紀在前成為常態,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更加鞏固,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1—10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33702人次,同比增長16.8%,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1381人,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9723人,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1815人,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783人;給予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22870人,同比增長30.4%,實現了“1+1>2”的改革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今年6月22日至23日視察我省時指出,“你們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優勢正在轉化為治理效能,要運用好這一改革成果。”我們將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的重要指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和中央紀委的安排部署,按照趙樂際同志重要講話的明確要求,不鬆勁、不停步、再出發,抓延伸、抓規範、抓提高,繼續深化改革試點,善始善終、善作善成,為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作出山西貢獻。

精心準備、周密謀劃、協同發力,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注重把握“三個重點”。

1.摸清摸准轉隸家底。著眼整體轉隸,制定轉隸工作方案,明確轉隸的主要內容、工作節點、實現路徑、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時凍結涉改單位人員編制,暫停人事調整,摸清摸准轉隸單位基本情況,拉出組織機構、職能職責、人員編制、法規政策、資產設備和關注問題等“六類清單”,建立轉隸台賬。制定轉隸期間人事關係、編制、固定資產等管理辦法。嚴把轉隸人員政治關、思想關、作風關、廉潔關,確保人員轉隸、機構調整、工作銜接一步到位。組織部門做好監委領導班子組建配備工作;編制部門做好劃轉職能編制、核定機構編制、調整派駐機構等工作;財政部門健全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各部門協同配合,為監察委員會正常運轉提供有力保障。

2.儘早解除後顧之憂。針對兩支隊伍原有工資待遇和職務晉升方式有較大差異的實際情況,我們注重做好政策與工作銜接,明確轉隸人員待遇不變,檢察官員額制度繼續執行,給全體轉隸幹部吃下了“定心丸”。政法委加強組織領導,檢察院積極開展工作,建立政工部門、機關黨組織、轉隸部門的聯動機制,注重政策宣講,準確瞭解和掌握轉隸人員思想狀況,教育引導他們加深對各項政策措施的理解,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關係,為順利轉隸打下扎實基礎。

3.平穩移交案件線索。改革有一個過渡期,必須把握好動態平衡,拿捏好分寸火候,防止過猶不及。我們堅持老事老辦法、新事新辦法的原則,對已立案、尚未辦結的案件按原有工作程式繼續辦理,新立案報紀委、監委批准;對正在辦理的在逃人員案件繼續沿用檢察機關法律手續,新立案的由監察委員會辦理相應手續,實現工作不斷。紀委和檢察院共同做好職務犯罪案件的辦理、線索清理和移交工作,對案件線索處置明確提出“不准私自存留、不准向外洩露、不准違規處置”的要求。

三、在組織創新上狠抓落實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本質是組織和制度創新,我們立足內涵發展,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建立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有效機制,做到了“四個堅持”。

1.堅持依法設立。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認真研究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任命有關問題,制定工作方案、選舉辦法,精心安排議程,有力保證市區兩級監察委員會及時依法設立、市委區委推薦人選順利提出、依法當選。堅持成熟一個成立一個,及時召開監委成立大會,宣佈轉隸事項,提出紀律要求。堅持市區統籌、壓茬推進,市監委於2017年1月20日依法成立,16區各加開一次人代會,各區監委於4月19日前全部依法成立。

2.堅持內涵發展。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共設29個內設機構,比改革前涉改單位機構編制總數減少4個,16個區紀委監委機關內設機構數在14到17個之間,共減少5個。在減少內設機構的同時,增強監督執紀力量,全市從檢察機關共劃轉編制971名,轉隸772人,市級機構數、編制數向監督執紀部門傾斜,分別占總數的79%和74%。加強專門力量,專設資訊技術保障室,強化監督執紀資訊化支撐;專設一個負責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紀檢監察室,追逃追贓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

3.堅持內部制衡。以貫徹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為主線,在機構職能和內部運轉上確保實現權力制約與平衡。明確權責邊界,領導班子分工實行信訪受理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審理、案件監督管理“4個環節分離”。理順機構職能,由信訪室統一管理信訪舉報,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負責問題線索管理。市區兩級內設機構均實現“監審分設”,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聯繫地區和部門的日常監督,賦予談話函詢、實施問責、監察建議、通報曝光、廉政檔案等“5項許可權”;審查調查部門專司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實行“一次一授權”;案件審理部門統一審核把關。嚴格落實線索處置、案件調查等重要問題集體研究制度,形成嚴密的自我監督體系。

4.堅持全覆蓋。為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積極推進監察職能向派駐機構和基層拓展延伸。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將派駐機構統一更名為“派駐紀檢監察組”,賦予部分監察職能和許可權。建立派駐監察專員制度,加強重大專案、重大活動監督。探索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有效方式,推動各區監察委員會向街道派出監察組、向鄉鎮派出監察辦公室,與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合署辦公。目前,北京所有鄉鎮街道均已實現監察機構、監察人員、監察職能“三到位”,並探索向村(社區)派出監察專員。厘清執紀監督、派駐監督的工作關係,加強與巡視巡察監督的工作銜接,推進巡視巡察、派駐監督和國家監察“三個全覆蓋”。

四、在深度融合磨合上狠抓落實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合署不是合併,而是在思想觀念、方式方法上深度融合磨合。我們堅持一碗水端平,相互補短板、共同促提高,提升幹部的集體榮譽感、歸屬感、認同感,全體幹部心齊、氣順、勁足,形成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的強大戰鬥力。

1.以精心配置推動深度融合磨合。我們突出人員科學配置,不分先來後到,不搞厚此薄彼。立足市級轉隸人數多的特點,堅持幹部交叉配備、人員混合編成,做到每個部門都有紀委和檢察院轉隸的幹部,特別是業務部門實現市紀委人員與市檢察院及市檢一、二、三、四分院轉隸人員等6方面人員混合配置,進一步推動人員融合。立足業務工作專業性強的特點,把具有國際追逃追贓、大要案指揮、公訴等工作經歷和才能的幹部,對口配備到相應職能部門,力求人崗相適、人盡其用。立足各區檢察院反貪局長職級特點,協調組織部門統一調配為區紀委副書記,確保思想穩定,調動轉隸幹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立足幹部成長成才的特點,制定檢察院轉隸幹部轉正定級、職務晉升具體辦法,既保證工資待遇不變,又實現政治待遇提升。

2.以精誠合作推動深度融合磨合。我們突出工作分工不分家,在互幫互學互補中深度融合磨合。轉隸之初,由市紀委5個紀檢監察室,分別對接市檢察院和4個分院的轉隸部門;對紀委和轉隸移交的案件和反映幹部問題線索聯合開展審查調查工作,促進轉隸幹部在實際工作中儘快熟悉同事、熟悉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熟悉紀檢監察工作應當把握的原則和方式方法,促進人員深度融合和工作流程深度磨合,有力保障工作不停頓、程式不混亂、隊伍不渙散。

3.以精准培訓推動深度融合磨合。我們突出全面、全員抓培訓,根據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的需要,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章黨規、法律法規、紀檢監察業務等重點內容集中充電,有效提升全體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同時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培訓、良好作風培訓和工作紀律培訓。轉隸後,分期分批對幹部開展精准培訓,實現培訓全覆蓋。此外,針對改革試點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及時研究組織進行專題培訓。確保培訓堅持問題導向,做到缺什麼就補什麼,需要什麼就學什麼,將培訓融入日常、做到經常。到目前,市區兩級共組織培訓73批次3621人次。

我們在抓好轉隸組建的同時,始終把制度創新貫穿在改革試點工作的全過程,建立了涵蓋組織決策、執紀執法、紀法銜接、監督制約等4個方面36項規範的制度體系,並堅持在實踐中檢驗與完善。改革試點方案確定的12項調查措施全部試用。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全市監察對象99.7萬人,較改革前增加78.7萬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8686人次問題線索,同比增長51.8%;追回在逃人員31名,是2016年的2倍,取得重大突破;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留置53人,已移送檢察機關40人,法院已完成宣判8人,案均時間64.3天,同比縮短14.4天。市區兩級黨委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黨委書記批准反映問題線索處置及紀律處分件次明顯增長,問責數量大幅提升,特別是經報請中央批准對北京農產品中央批發市場管委會黨委實施改組,釋放出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改革成效正在進一步顯現。

北京市改革試點工作的實踐充分證明,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英明正確、恰逢其時。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是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程指導的結果。

下一步,我們要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苦功夫、硬功夫。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以這次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為新的起點,認真落實好會議精神和趙樂際同志重要講話精神,不鬆勁、不停步、再出發,繼續深化改革試點工作,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彰顯全面從嚴治黨新氣象新作為,不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與重托。

全面準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堅決完成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任務

浙江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劉建超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浙江省委、省紀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完成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任務。

一、把加強統一領導、提高思想認識作為首要任務,做到領導有力

在改革試點過程中,我們始終把党的領導擺在首位,以領導到位、認識到位促進行動到位、改革到位。

一是學深悟透中央決策部署精神。2016年10月15日,中央紀委領導向我省傳達中央關於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決策部署後,省委第一時間召開常委會會議、市縣黨委書記會議進行學習貫徹,迅速凝聚起堅決擁護改革、積極投身改革的思想共識。

二是及時成立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省委書記任組長,省委副書記和省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省紀委,常務副書記任主任。小組一成立,連續兩天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把責任落下去,把氣勢提起來。

三是省委主要領導親臨一線指揮。省委書記擔任“施工隊長”,8次主持會議聽取彙報,10次作出批示,拍板省監委牌子掛何處、如何掛問題,與轉隸人員集體談話,協調省紀委、監委機關辦公用房(共調整15家省直單位辦公用房,實現省紀委、監委機關一地集中辦公),研究“留置令”等監察文書格式,主抓直管監察工作重要事項,等等。

二、把制定實施方案、敲定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作為總抓手,做到綱舉目張

我們把制定實施方案作為開局起步的一件大事,提前謀劃,深入思考,為後續改革打好基礎。

一是組織力量集中起草方案。從成員單位抽調業務骨幹成立起草組,下設組織架構和履職運行兩個小組,各由2名省紀委副書記牽頭。按照省委“緊鑼密鼓、晝夜兼程”要求,起草組集中辦公,在短時間內拿出“浙江版”的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二是抓牢重點環節精心設計。在明確各方面要求的同時,對監委職能職責、監察措施實施和過渡期政策安排等問題,重點研究和細化明確。比如,明確檢察院轉隸人員原有法律職務、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檢察官員額制繼續執行。以領導關係轉隸為時間節點,按照誰批准立案、誰負責結案原則,做好工作銜接。“百名紅通人員”楊秀珠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就是按照這一原則,由檢察院原承辦人員繼續辦理。

三是結合浙江實際大膽探索。在堅決貫徹中央精神的前提下,緊密聯繫浙江的工作實際。比如,根據省級、縣級先於市級召開人代會的實際,確定“先省、後縣、再市”的組建思路,既發揮省級先行先試、示範引領作用,又避免為選舉監委主任專門加開人代會的情況。又如,根據公職人員界定和借鑒相關司法解釋,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委派到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納入監察對象,消除監督盲區,等等。

三、把機構組建和掛牌作為關鍵環節,做到平穩有序

我們把組建和掛牌作為改革試點邁出實質性步伐的關鍵一步,下大力氣抓緊抓好,全力邁好第一步、站穩第一臺階。

一是堅持依憲依法原則。在與編辦、黨委組織部門對接的基礎上,嚴格依照法定程式產生監委。今年1月底、2月底、4月底,相繼產生省縣市三級監委。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省監委班子成員進行憲法宣誓,為副主任、委員頒發任命書。省監委的牌子放在省委省政府大院門口,與省紀委牌子同處懸掛。

二是建立合署辦公體制。新組建的監委,不設黨組,與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同時,明確監委委務會議與紀委常委會議合併召開,決策議題涉及監委專項工作的,單獨編發監委委務會議紀要,由監委主任簽發。

三是調整內設機構設置。建立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執紀監督、審查調查互相協調、互相制約的工作機制,省市兩級實現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省紀委4位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分別分管信訪、案件監督管理、審查調查和案件審理。省紀委、監委設立的13個紀檢監察室中,7個為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聯繫單位和地區的日常監督;6個為審查調查部門,負責立案審查,不固定聯繫單位和地區。同時,將派駐紀檢組更名為派駐紀檢監察組,授予部分監察職能,實現監察職能橫向拓展。

四、把人員轉隸和全面融合作為重中之重,做到內涵發展

按照黨中央提出的“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的要求,抓緊抓實這兩項工作,確保人員平穩轉隸、深度融合。

一是嚴格把好政治關和廉潔關。按照“嚴實深細”要求,成立4個小組,配合做好轉隸工作,嚴格個人政治素質和廉潔要求,逐個審核人員檔案。全省從檢察機關共劃轉編制1889名,實際轉隸1645名,其中省級64名、市級290名、縣級1291名。

二是推動人員融合、機構融合、業務融合和感情融合。人員方面,檢察院轉隸人員與原紀委人員混編,重點加強案件監督管理、審查調查和案件審理等監督執紀一線力量。機構方面,省紀委、監委共同設立綜合部門以及信訪、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執紀監督、審查調查等業務部門。此外,專設追逃追贓部門。改革後,省紀委、監委監督執紀部門的機構數、編制數占總數的76%和77.6%,分別增長4%和13.2%;整個改革不增一個編制和職數。業務方面,採取多種方式組織培訓。今年春節後第二周就舉辦紀檢業務培訓班,省紀委4位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分別授課。8月,對全省370名市縣兩級新進紀委、監委班子成員開展培訓,重點學習黨章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感情方面,利用談心談話、微黨課等平臺,定期開展思想交流。幹部使用方面,在一視同仁的前提下,適當向轉隸人員傾斜,增強幹部歸屬感和認同感。

五、把建章立制、完善機制作為工作基礎,做到嚴密規範

我們始終把建章立制擺在突出位置,相繼出臺24項制度、45類法律文書和79個業務工作範本,基本建成一套規範有效、可複製可推廣的“監言監語”制度框架。

一是從實踐最亟須的制度抓起。把制定《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監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作為第一步,同步設計45類常用的監察文書。根據實踐發展,又細化要求,編制線索處置、執紀監督、初步核實、立案調查、案件審理等12個流程圖,制定留置場所管理和被留置人飲食、醫療、安全管理等配套制度,以及提前介入審理的辦法等,確保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在實踐中核對總和完善制度。堅持邊試點、邊總結、邊提升,把出臺的制度以參考資料形式印發全省,要求各地在先行先試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我省現行的《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等制度,以及監察調查文書、審理文書、談話訊問筆錄、權利義務告知書和起訴意見書等79個業務工作範本,都是經過幾上幾下,在實踐中逐步完善的。

六、把加強協作、強化配合作為重要支撐,做到合力攻堅

監察體制改革面廣線多,從一開始,我們就高度重視、做細做實協作配合,確保全省上下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

一是做好組建轉隸階段的協作配合。在省委統一領導下,省紀委牽頭抓總,做好狠抓實施工作。省人大常委會機關主動加強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的聯繫溝通,與省委組織部密切配合,確保順利產生監委。省編辦提前凍結相關編制,協助做好機構撤並、編制劃轉等工作。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積極配合職能劃轉,做好協調銜接工作。宣傳部門及時分析動態,掌握引導輿情。

二是做好監察業務運行階段的協作配合。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出臺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使“紀法”、“法法”協調銜接全線打通。在案件調查階段,監委需要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援和警力保障的,經審批後公安機關予以協助配合。在移送起訴階段,監委在移送前15日通知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在接收案件後3日內審查決定採取司法強制措施,把與案件有關的重大問題解決在受理前。省檢察院還確定公訴部門負責辦理省監委移送的案件。在審判階段,審判機關在案件定性、處理等方面與檢察機關有較大分歧的,須及時與監察機關、檢察機關溝通,聽取意見。

七、把全程指導、督促推動作為重要保障,做到步調一致

我們著力做好聯繫、指導和督促這“三篇文章”,確保全省上下統一標準、統一步調推進,確保改革任務落地生根。

一是分片包乾。建立省紀委書記抓總、其他班子成員直接聯繫、對口紀檢監察室具體指導的工作機制,省紀委4位副書記及其他班子領導分片包乾全省11個市和89個縣(市、區)。在今年春節前後監委組建轉隸的關鍵時期,省紀委4位副書記帶隊于節前節後兩次到所聯繫的市,召集縣(市、區)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聽取情況彙報,面對面佈置任務,協調解決問題。

二是全程指導。省紀委、監委制定市縣兩級組建轉隸程式“手冊”,指導各地“照冊抓、照單改”。連續開展兩輪調研指導,省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帶隊深入11個市和有關省直單位,召開27個座談會,指導工作、答疑解惑。同時,制發徵求意見函,全方位排摸新情況新問題,逐一解答梳理出來的253個問題,為深化改革提供指導。

三是督促推動。省紀委多次召開市縣紀委書記會議和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會,反復強調要落實改革試點責任。同時,建立工作情況每日一報制度,分階段倒逼改革任務落實。在制定實施方案階段,要求市縣兩級的實施方案報省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後,方能印發實施。在機構組建階段,要求每日上報班子初步人選確定、向人大提名和產生等情況。在轉隸階段,要求每日上報檢察院轉隸工作情況。

八、把全面履行職能職責作為核心任務,做到權威高效

我們始終聚焦中央確定的改革目標任務,以反腐敗鬥爭的實際成效彰顯改革成果。今年1月至9月,全省處置問題線索數同比上升79.2%,立案數同比上升8%,處分數同比上升12.9%;追回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1名,其中“百名紅通人員”1名,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人員4名。

一是用足用好監察手段特別是留置措施。按照能試盡試原則,全面行使12項調查措施和技術調查、限制出境等措施。(下轉第三版)(上接第二版)截至今年9月30日,省監委已開具各類措施文書910份。重點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在場所上,實行“兩條腿”走路,將省、市紀委原“兩規點”和公安機關看守所辟出的留置專區均作為留置場所。在監管上,採取監察機關決定留置,公安機關具體負責管理和留置安全的模式,做到互相協調、互相制約。截至今年11月6日,我省共對126名被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其中監察調查對象75名、行賄人37名、共同犯罪嫌疑人14名,被留置的監察對象100%移送起訴。移送起訴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前三年紀委“兩規”和檢察機關偵查階段的平均用時縮短64.4%。此外,未採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件92件。

二是注重提升調查效率。目前,省監委與人民銀行、8家商業銀行、工商、地稅等單位建立了11條點對點查詢專線,實現工商、地稅、銀行帳戶和交易明細的網上查詢。我們還將與其他金融機構、公安、國土、人力社保等單位協調搭建60餘條專線。

三是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根據監察措施許可權,設置層級不同的審批程式。採取留置措施方面,省監委的案件報中央紀委備案,市級監委的案件報省監委批准,縣級監委的案件報省監委審核同意後由市 監委批准。問題線索處置方面,建立集體會商機制,由分管執紀監督的委領導牽頭提出處置方式;需要了結的,由分管案管的委領導牽頭會商,再報委主要領導審批。此外,嚴防徇私舞弊行為,對過問、干預紀檢監察工作的行為實行記錄並報領導審批後作為問題線索處置,監察措施的實施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影,等等。

改革試點以來,黨中央確定的改革任務在浙江得到全面落實,實現了預期目標。實踐證明,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完全切合實際、十分英明正確。儘管我省試點工作取得了成效,但與中央要求、兄弟省市相比,還有相當差距。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這次會議部署特別是趙樂際同志講話精神,繼續擔起先行先試責任,在鞏固、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積極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努力創造浙江經驗、提供浙江素材,絕不辜負黨中央、中央紀委的信任和重托。

堅決扛起改革試點政治責任

努力打造符合黨中央要求的合格樣品

山西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任建華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山西確定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先行試點省份之一,是對山西的信任和重托。山西省委堅決扛起改革試點政治責任,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把試點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黨委負主責、紀委負專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以“繡花”功夫精細施工,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一、省市縣三級黨委扛起首責主責全責,黨委書記當好“施工隊長”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九大決定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對於破解我們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監督難題,跳出“歷史週期率”具有重大意義。2016年11月17日至18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親臨山西視察,解讀中央精神,面對面指導謀篇開局,提升了全省上下搞好改革試點的信心。山西省委堅持把抓好試點工作作為樹牢“四個意識”重大舉措、全面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寶貴契機,以高度政治自覺、行動自覺推進試點工作。

第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元。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委全會、省委常委會集中傳達學習改革試點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了做好改革試點的決心。2016年12月2日至3日,召開省市縣三級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檢察長和檢察機關涉改部門處級以上幹部共420余人參加的專題培訓會,省委書記駱惠甯作動員,帶領大家吃透中央精神,把准試點要求,形成改革共識。駱惠甯同志帶頭並要求各級黨委書記在試點工作中當好“施工隊長”。按照省委要求,省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迅速組織力量深入市縣開展調查研究,召開紀委和檢察院不同層級座談會33次,掌握涉改人員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引導,夯實了做好試點工作的思想基礎。

第二,把握山西實際,謀劃山西舉措。省委按照黨中央改革試點方案,確立轉隸開局、平穩過渡、逐步深化、規範高效的工作思路,把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拎出來,將試點任務細化為具體事項,制定了便於操作的“施工圖”。工作中,堅持轉隸、建制、深化分步走,第一步抓轉隸組建,把省市縣人大換屆和依法產生監委調整到第一季度完成,為後續工作爭取更多時間;第二步抓建章立制,為改革試點目標落地提供制度保障;第三步抓評估深化,針對關鍵問題、難點問題、共性問題,加大探索實踐力度。堅持省級示範先行、市縣壓茬推進,轉隸組建、建章立制在省一級取得經驗後向市縣兩級推開,確保試點工作方向一致、目標一致。堅持抓關鍵節點,在試點工作各個階段分別召開培訓會、部署會、推進會,對準改革方向,明確階段重點,落實落細試點任務。

第三,強化協同作戰,組織“按圖施工”。省委堅持把試點工作作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具體實踐,壓實黨委主責、紀委專責和政法委等相關部門責任,發揮“一把手”作用,形成全省“一盤棋”的工作格局。駱惠甯同志主持召開7次常委會會議、8次試點工作小組會議、32次專題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三級黨委書記親自抓方案制定、組建掛牌、建章立制等重點工作,統籌推動各有關方面群策群力改革攻堅。按照省委統一部署,人大依法做好監委班子選舉任命工作;組織、編制部門落實幹部調配和編制劃轉事宜;政法委牽頭研究解決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的銜接與制衡問題;檢察機關講政治、顧大局,全力做好人員轉隸、案件線索移交等工作;三級紀委履行專責,發揮牽頭、督促作用,抓好試點方案的組織實施和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第四,嚴格試點標準,保證改革品質。省委自始至終堅持高標準高品質,努力拿出符合黨中央要求的試點樣品。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試點工作方向正、步伐穩;堅持人員轉隸的政治標準,嚴把政治關、思想關、廉潔關,保證紀檢監察幹部的純潔性;堅持管用可行的建制要求,把“紀”與“法”貫通起來,做到既協調銜接又制約制衡;堅持全面提升辦案品質,特別是對違法犯罪案件,按照“1+4”十項制度體系中關於《職務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指引(試行)》,做到以審判為中心的證據標準,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著力推動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化,提升試點工作的政治效應、法紀效應、社會效應。

工作中,省委把抓好改革試點作為向核心看齊的過程,“施工隊長”駱惠甯同志親自抓、帶頭幹,總體工作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辦,發揮了關鍵作用。

二、把握全面融合內在要求,穩步推進轉隸組建

實現全面、深度融合是搞好改革試點的內在要求。我們以轉隸開局鋪開試點,整合分散的反腐敗力量,堅持機構、編制、職數“三不增”,走內涵式發展之路。

第一,整合力量,優化架構。省委按照党管幹部原則,明確由黨委向人大推薦監委班子成員;人大按照選舉任命辦法,依法產生監委主任和副主任、委員。1月18日,山西省監察委員會成立。為蹄疾步穩推進市縣轉隸工作,我們制定下發了《關於市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省委決策,由省人大協調朔州等7個市80個縣(市、區)採取“先市後縣”、太原等4個市39個縣(市、區)採取“先縣後市”召開人代會,既堅持了成熟一批、組建一批,又避免了市縣一年內要召開兩次人代會。至3月30日,130家市縣監察委員會全部成立。全省撤銷行政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職務犯罪預防部門,監委與紀委合署辦公,紀檢、監察職能實現融合,組織架構得到優化。

第二,以人為本,凝心聚魂。我們堅持用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改革試點精神統一思想,認真組織涉改人員深入學習黨中央改革試點方案,領會精髓要義,提高思想政治覺悟,教育引導涉改人員服從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堅持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轉隸前三級紀委和檢察院負責人“一對一”、“面對面”與涉改人員談心談話,強調改革不是誰整合誰而是共同轉隸;轉隸後,各級紀委監委採取入戶家訪等形式深化思想工作,班子成員入戶家訪2807次,不斷強化“進一家門、成一家人、說一家話、幹一家事”的觀念。堅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明確檢察機關轉隸人員員額制等相關待遇保持不變,把組織紀律和組織關愛統一起來,引導大家儘快進入角色,保證思想不亂、人心不散、工作不斷。

第三,統籌使用,激發活力。針對市縣部分檢察機關涉改部門編制不清問題,綜合考慮司法體制改革精神和省檢察院、省編辦摸底資料,確定各市縣按照不低於23%、不高於26%的比例劃轉政法專項編制,“編隨事走”、“人隨編走”,較好地解決了“轉隸多少編、轉隸多少人”的難題。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涉改部門共轉隸編制2224個,轉隸人員1884名。貫徹“一家人”觀念,對轉隸人員同等對待、交叉編成、統籌使用,對檢察院轉隸人員高看一眼、厚愛三分。目前,檢察機關轉隸人員擔任各級紀委監委班子成員152人,安排在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人員占轉隸人員總數的63.9%,安排在黨風、信訪、案管、審理等部門的占13.7%,安排在綜合部門的占22.4%。轉隸後,反腐敗人員力量得到加強,隊伍結構得到優化。注重工作力量向主業集中、向一線部門傾斜,比如省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與審查調查部門編制分別為66個和54個,一線部門編制占機關總編制77%,職能人員配置趨於合理。全省轉隸人員的認同感、歸屬感明顯增強,呈現出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四,強化培訓,提升素質。我們將2017年確定為紀檢監察幹部“全員培訓·素質提升年”,廣泛開展政治和工作培訓。採取“一把手”以會代訓、班子成員集中輪訓、其他幹部全員培訓的辦法,突出“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對原在紀委工作的人員加強憲法法律法規培訓,對檢察院轉隸人員加強黨章党規黨紀培訓,對全體人員加強執紀監督監察業務培訓。省紀委監委對1303名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全部進行了集中輪訓,省市縣均採取集中培訓、專題學習、交流討論等形式,補短板、強素質、提能力。分級培訓覆蓋了全省1.8萬名紀檢監察幹部,推動了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好傳統好作風的深度融合。

三、著眼高效運行和制約制衡,重點抓好建章立制

制度創新是實現改革試點目標的關鍵。

第一,建立“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加強紀委監委內部有序銜接、監督制約。在黨中央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內,我們把准吃透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制定了《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試行辦法》《審查措施使用規範》《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流程圖》和《執紀監督監察常用文書》。“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一方面通過對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和監督管理等關鍵環節梳理細化、再造流程,有效解決了紀委監委內部協調銜接問題;另一方面,從嚴控制各項工作流程,嚴格12項調查措施審批和使用程式,實現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前後臺”分設,實行“一案一指定”、“一次一授權”,建立執紀監督專題會、審查調查專題會、案件審理協調會等集體決策制度,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嚴明“三條禁令”,強化了內部監督,對監察權行使形成了有效制約。

第二,制定“1+4”十項制度體系,保證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相互銜接、相互制衡。按照省委安排,省委政法委牽頭協調法、檢、公、司四部門,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先後組織召開23次專題會議,五輪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制定了《省委政法委統籌指導政法機關支持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等10項配套制度。明確規定,在試點期間,檢察機關接受監委邀請提前熟悉案情,移送審查後認為需補充核實的可退回補充調查;法院制定職務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指引,指導證據收集,審理中需補充調查核實證據的由公訴機關通知監委補充調查;公安機關協助執行相關調查措施;司法機關做好律師和司法鑒定工作等,形成了順暢高效、規範有序的運行機制。

第三,加強實踐驗證,促進人員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試點工作成效關鍵要靠實踐來檢驗。在第一季度完成轉隸組建,爭取到7個月的“實戰”時間。我們提前謀劃、統籌把握,全面鋪開執紀監督監察各項工作,特別是集中一定數量問題線索予以處置,重點檢驗兩套制度體系是否管用和內設機構設置是否合理、幹部隊伍能力是否適應,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和完善。1—10月,共處置問題線索36374件,立案12827件,結案11879件,處分12087人,其中政務處分2843人。期間,監委12項調查措施全部得到規範使用,其中留置48人;公安機關配合調查712次;檢察機關提前熟悉案情並對相關證據和程式審查把關127件,受理移送案件187件248人,依法提起公訴119件156人,退回監委補充調查7件10人;法院依法審結35件42人。各級紀委監委加強日常監督,改進談話函詢方式方法,探索建立與派駐機構、巡視巡察機構聯動監督機制,努力做到了監察全覆蓋、常態化、嚴要求。

四、對標改革試點目標要求,持續改進深化提升

改革試點就是要把問題和解決辦法試出來。為了找差距、補短板、促深入、抓落實,對標黨中央要求,省委制定出臺分析評估方案,設計細化7個方面17大項50小項指標,在全省各級組織自我評估,特別對4942起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做到了對黨紀政務重處分案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縣(市、區)查辦案件“三個全覆蓋”,共發現10個方面125個需要完善的問題。22個問題由省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統籌協調解決。比如,省紀委監委主動與鐵路總公司黨組紀檢組、太原鐵路局聯絡溝通,制定了《紀檢監察機關與太原鐵路局系統執紀監督監察工作銜接的暫行規定》。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下發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留置折抵刑期、監委移送後被調查人不到案可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等。省人大常委會下發通知,明確人代會閉會期間,監委主任的辭職和代理參照有關“一府兩院”正職辭職和代理條款執行。需要市縣解決的103個問題,全部回饋各市縣後做了認真整改,達到了以評促改的目的。特別是針對評估中發現的實踐課題,以改革精神深化改革試點,推動派駐監察、鄉鎮監察由試點向全省推開,實現國家監察橫向拓展、縱向延伸。

試點工作期間,我們先後向中央紀委、中央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書面報告8次、當面彙報21次、電話請示100餘次,均得到及時答覆和有力指導。我們借鑒北京市、浙江省試點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汲取其他兄弟省區市在交流學習中的好思路好建議。這些都對我們做好試點工作提供了很大幫助。

一年來,我們一手抓改革試點工作,一手抓正風肅紀反腐,形成了互促共進、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挺紀在前成為常態,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更加鞏固,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1—10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33702人次,同比增長16.8%,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1381人,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9723人,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1815人,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783人;給予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22870人,同比增長30.4%,實現了“1+1>2”的改革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今年6月22日至23日視察我省時指出,“你們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優勢正在轉化為治理效能,要運用好這一改革成果。”我們將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的重要指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和中央紀委的安排部署,按照趙樂際同志重要講話的明確要求,不鬆勁、不停步、再出發,抓延伸、抓規範、抓提高,繼續深化改革試點,善始善終、善作善成,為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作出山西貢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