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85年出生, 2011年結婚, 婚後育有一女兒, 2013年由於夫妻雙方感情不和離婚, 婚後女兒我撫養, 女方不拿一分錢撫養費, 過著她想要的生活。
2015年底, 自由戀愛談了一個, 2016年初結婚。 女方是遼寧省的一婚, 之前沒有談過戀愛, 是個父母管的很嚴的姑娘, 我是湖北省的。 結婚前, 我把我的家庭情況和婚姻情況都和女方說的清清楚楚, 說我是二婚, 又帶孩子, 家裡經濟情況極差, 而且我還沒穩工作沒存款沒房, 一無所有, 你考慮好要嫁給我嗎,
因為我這樣的條件是沒有女孩子會喜歡的, 但她就是一根莖, 她父母和親戚, 包括身邊的朋友都不看好我們, 但還是被愛情征服了。 婚後, 一星期, 女方就因為小事開始吵架了, 她每隔三天必吵一次, 而且理由都是無理頭, 和她好好說, 她就說後悔了, 衝動了, 恨死我了這樣的話。
我的情緒都是隨她, 她高興就好好, 稍有不爽就大吵大鬧, 我想, 我是二婚又帶個孩子經濟條件又不好, 你願意嫁給我本來就讓你受苦了。 就這樣吵吵鬧鬧的過了一年, 我的第二個女兒出生了, 女兒三個月時, 她以各種理由找她爸媽過來把她接走,理由包括婆婆不好, 飯不好吃, 天氣冷等等, 每天待在房裡不出門, 反過來說是我們不讓她出門。 女兒四個月時, 我們帶著女兒回了遼寧, 之後我要工作就回湖北了, 接著就是她天天打電話吵架,
終於, 我為了小家不散辭職了來到遼寧, 和她一起過, 結果現在是天天找我吵, 趕我走, 我真走了, 她又不停打電話給你叫你回來, 現在是在她父母家天天沒事找事情, 搞得岳父岳母對我意見很大, 我是有苦說不出, 她父母任何事情都說我不對, 嫁給我讓她女兒受委屈了等等話, 現在在這邊裡外不是人, 我真不知道這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