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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關注的中國遊客撞殘紐西蘭女記者一案,歷經半年多終塵埃落定!但判決後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和吐槽!

今日, 審理時間長達8個月的中國遊客在紐西蘭撞殘女記者一案塵埃落定。 法院判處中國遊客王鵬“疏忽駕駛罪”, 王鵬接受了法院的判決, 被判罰罰款25,000紐幣的中國旅客, 來到紐西蘭之後, 在駕車的時候, 將一名紐西蘭騎馬愛好者在騎馬的時候撞飛, 這名被撞飛的人是紐西蘭一名知名女記者, 名字叫Karen Rutherford。

車禍造成女記者身體多處骨折, 包括腿部, 肋骨和腳趾, 多處軟組織受損, 並且造成頭部受傷。

女記者的馬因為受到嚴重撞傷, 最終無法搶救, 只能實行安樂死。

女記者將這件事通知所有本地媒體, 並聲稱“海外司機”將會對紐西蘭的社會造成極大危害, 導致紐西蘭各大媒體全程跟蹤此次交通事故, 進行報導。 此次事故從事發到今日判決, 一直備受各媒體關注, 社會反響強烈, 也是紐西蘭截止目前, 最受媒體和人民關注的車禍事件之一。

女記者參與發起了一項叫做“抵制海外司機在紐西蘭駕車”的活動,

獲得了萬人支持。 雖然紐西蘭AA等機構對該項活動持反對態度, 表示其實遊客造成的事故在紐西蘭是非常少的, 但是紐西蘭優先黨還是將此提案遞交給了國會, 要求政府對來紐西蘭駕車的遊客們作出限制。

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的時候, 被撞的女記者和她女兒陳述, 認為當時這個中國遊客在看到她們騎馬的時候, 並沒有減速, 時速應該是90公里左右, 並且表示, 女記者被撞飛之後, 中國遊客沒有馬上下車幫助他們, 而是在車裡呆了5分鐘左右的時間才下車。

中國遊客的律師則表示, 當時的情況是, 這對騎馬的母女沒有按照紐西蘭的道路安全規定, 在道路左側騎, 而是選擇了右側, 迎面與汽車相遇, 換句話說, 是逆行。 因此王鵬不認罪。

紐西蘭道路法規定, 騎馬者應該左行

女記者方面表示,

以前教練曾經告訴她, 如果左側有安全隱患, 可以到右邊騎。 那天, 左邊的草地邊緣比較潮濕, 所以不適合騎馬, 因此她到了右側。

案發路段

第二次開庭的時候, 王鵬方面表示, 他當時是正常駕車, 正常行駛, 女記者和她的女兒是迎面逆行, 雖然在道路以外, 但是距離公路很近。並且當王鵬駕駛汽車的時候,看到了騎馬者,馬上進行了減速,應該減速到了40-50公里的時速,並且與她們保持了半米的距離,但是不知為何,女記者的馬突然受驚,闖入公路。

案發示意圖

王鵬還表示,事發之後一直在打電話,讓朋友幫忙叫救護車和警車,因為他英語一般,怕與員警溝通不清。

對方質疑王鵬的駕駛技術是否滿足紐西蘭的駕駛標準,王鵬表示自己有中國駕照,並進行了翻譯,除此之外,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來紐西蘭,以前跟朋友學習過紐西蘭的道路交通法。

王鵬的車

對於是否認罪一事,王鵬表示不認罪,認為自己是正常駕駛,嚴格遵守紐西蘭道路交通法,事故是突發的,並且是由於女記者逆行造成的,他進行了避讓,但沒有躲避開。

第二次庭審最後的時候,法院方面基本判定王鵬對紐西蘭道路交通規則還不是很熟悉,並且沒有做出及時的避讓,例如在對面沒有迎面來車的情況下,可以逆行進行避讓,所以應承擔“疏忽駕駛罪”,但是因為王鵬不認罪,因此法院提出,一周後宣判,如王鵬不認罪,將面臨2年的牢獄之災。

第二次庭審的時候,王鵬對法官表示,當時事發之後,並不是像女記者說的,5分鐘都沒有過去查看對方傷情。事發之後,他第一時間設法通知員警,然後在1分多鐘之後就走到了傷者身邊,但這個時候,紐西蘭女記者的丈夫跑了過來,對其進行了毆打及侮辱和威脅。

插曲:被毆打之後,女記者丈夫只被員警關押了一天,因為員警認為這屬於“激情犯罪”,並且打人者也寫了道歉信給王鵬,賠償了王鵬的一些醫療費。之所以在庭審上不提此事,是因為開庭前有律師建議王鵬不要提及此事,一旦提起容易讓法官認為王鵬用此事對對方進行威脅。另外,這件事從頭到尾,洋人媒體支字未提。

今天,法院發出最終判決。王鵬被判“疏忽駕駛罪”,被罰做80小時的社會勞動,並支付25,000紐幣的罰款(約合人民幣125,000元),並取消在紐西蘭駕車資格18個月。

在今天遞交判決前,法官Jonathan Down表示,王鵬一直都沒有任何悔意。直到判決前,才對受害人表示了痛苦的後悔及抱歉。法官說:“王先生一直認為他非常謹慎,而這場事故確實是個意外。但是王先生的速度還是太快了,我們認為時速有可能在60-70公里之間,顯然這是一個絕對的疏忽。另外,半米的安全距離是絕對不夠的。”

紐西蘭女記者在聽到判決之後,表示“不相信”,她對媒體說:“這個人讓我經歷了至少80小時的痛苦,並且改變了人們在紐西蘭鄉村道路上騎馬的方式。不僅如此,這樣的判罰沒有任何的威懾力,8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不敢相信!”在提到王鵬對事故的後悔態度和對她的抱歉,女記者對媒體說,她認為這只是“鱷魚的眼淚”。

被撞傷的女記者

女記者還通過媒體表達了自己的心情:王鵬對我的傷害,對我女兒的心靈創傷,對於我的馬的傷害,對於整個馬術俱樂部和我家人的影響,是難以形容的,當我躺在那條溝裡的時候,我想知道你在哪,你為什麼沒有來幫忙,王鵬的態度對我們來說是毀滅性的。

案子結束之後,紐西蘭網友們頓時爆發了,紛紛表達自己的意見,短短幾個小時就聚集了數千的意見。有的線民認為這樣的判罰過輕,對於女記者這麼嚴重的傷害最終只判罰了兩萬五千塊錢及80小時的社區勞動,這遠遠是不夠的。還有的人認為,這個女記者也是有問題的,畢竟是逆行,但是法院並沒有對女記者做出判罰,簡直不可想像。還有網友認為,紐西蘭的司法機構的判罰依據不清,對於雙方都不是合理的判罰,也不能服眾。很多理智的網友表示,這種事情,王鵬和女記者都是受害方,是政府的不作為害了他們,政府應該早點對此進行管理。

網友表示:難道不應該去坐一年牢麼?受害者這麼嚴重,但是肇事者卻沒什麼事,為什麼有這麼大的不同呢?

網友表示:我認為他應該坐監獄,然後離開紐西蘭。

網友翻出來了道路交通法,告訴大家,騎馬應該左側騎,而不能是右側,這個女的是逆行。

網友表示:當紐西蘭本地的司機違章出事時,從來都沒有見過這麼高的罰金,法院和員警能不能不要把海外的司機當成ATM提款機,紐西蘭本地司機出過那麼多次事,從來沒見過上新聞頭條。對於這個事,我認為肇事者做錯的事只是他沒有對受傷者表示足夠的同情。

網友表示:人家被罰了社區勞動和兩萬五紐幣,很多人都認為不夠。那我想知道,如果肇事司機是個紐西蘭本地人會怎麼?我從來沒見過紐西蘭本地司機發生事故賠償了這麼多錢的。對於那些想讓他坐牢的,我想知道這個司機有什麼大罪一定要被判入獄?另外為什麼一有事就把責任推到海外司機身上,我覺得從數據上來看本地司機似乎做的更差吧。

網友表示:請媒體停止對海外司機的妖魔化吧,紐西蘭司機一般做的都更差。

網友表示:這種事情越來越多,而懲罰根本不應該是一種手段。如果相關部門可以給來紐西蘭旅遊的人一個哪怕只有30分鐘的培訓,我相信,就可以節省了王先生的25000塊錢的罰金和8個月的法庭費用,還能避免馬匹的死亡。但是紐西蘭的政治家根本就看不到。

網友表示:肇事者和法官都應該感到恥辱,因為當我們想快速發展旅遊業,和中國保持良好關係,提高經濟的同時,必然會失去很多。

網友表示:我們應該想想怎麼讓海外司機瞭解紐西蘭的駕駛知識吧,因為在一些國家,只要有錢就能拿到駕照,而他們能否達到紐西蘭駕駛的標準呢?在他們租車之前最好看看安全駕駛的錄影。

根據最新的消息,王鵬在接受判決後,接受了媒體的採訪,王鵬對於判罰表示接受,也表示對女記者傷情的同情。但是王鵬的律師表示,目前不排除繼續上訴的可能,因為在此案當中,女記者並沒有說實話,而是利用自己的記者身份,使用媒體工具及特殊手段,對王鵬造成了不利的影響,細節目前不便公佈。在王鵬最終作出決定之後,他們將向媒體公佈更多的細節。

但是距離公路很近。並且當王鵬駕駛汽車的時候,看到了騎馬者,馬上進行了減速,應該減速到了40-50公里的時速,並且與她們保持了半米的距離,但是不知為何,女記者的馬突然受驚,闖入公路。

案發示意圖

王鵬還表示,事發之後一直在打電話,讓朋友幫忙叫救護車和警車,因為他英語一般,怕與員警溝通不清。

對方質疑王鵬的駕駛技術是否滿足紐西蘭的駕駛標準,王鵬表示自己有中國駕照,並進行了翻譯,除此之外,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來紐西蘭,以前跟朋友學習過紐西蘭的道路交通法。

王鵬的車

對於是否認罪一事,王鵬表示不認罪,認為自己是正常駕駛,嚴格遵守紐西蘭道路交通法,事故是突發的,並且是由於女記者逆行造成的,他進行了避讓,但沒有躲避開。

第二次庭審最後的時候,法院方面基本判定王鵬對紐西蘭道路交通規則還不是很熟悉,並且沒有做出及時的避讓,例如在對面沒有迎面來車的情況下,可以逆行進行避讓,所以應承擔“疏忽駕駛罪”,但是因為王鵬不認罪,因此法院提出,一周後宣判,如王鵬不認罪,將面臨2年的牢獄之災。

第二次庭審的時候,王鵬對法官表示,當時事發之後,並不是像女記者說的,5分鐘都沒有過去查看對方傷情。事發之後,他第一時間設法通知員警,然後在1分多鐘之後就走到了傷者身邊,但這個時候,紐西蘭女記者的丈夫跑了過來,對其進行了毆打及侮辱和威脅。

插曲:被毆打之後,女記者丈夫只被員警關押了一天,因為員警認為這屬於“激情犯罪”,並且打人者也寫了道歉信給王鵬,賠償了王鵬的一些醫療費。之所以在庭審上不提此事,是因為開庭前有律師建議王鵬不要提及此事,一旦提起容易讓法官認為王鵬用此事對對方進行威脅。另外,這件事從頭到尾,洋人媒體支字未提。

今天,法院發出最終判決。王鵬被判“疏忽駕駛罪”,被罰做80小時的社會勞動,並支付25,000紐幣的罰款(約合人民幣125,000元),並取消在紐西蘭駕車資格18個月。

在今天遞交判決前,法官Jonathan Down表示,王鵬一直都沒有任何悔意。直到判決前,才對受害人表示了痛苦的後悔及抱歉。法官說:“王先生一直認為他非常謹慎,而這場事故確實是個意外。但是王先生的速度還是太快了,我們認為時速有可能在60-70公里之間,顯然這是一個絕對的疏忽。另外,半米的安全距離是絕對不夠的。”

紐西蘭女記者在聽到判決之後,表示“不相信”,她對媒體說:“這個人讓我經歷了至少80小時的痛苦,並且改變了人們在紐西蘭鄉村道路上騎馬的方式。不僅如此,這樣的判罰沒有任何的威懾力,8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不敢相信!”在提到王鵬對事故的後悔態度和對她的抱歉,女記者對媒體說,她認為這只是“鱷魚的眼淚”。

被撞傷的女記者

女記者還通過媒體表達了自己的心情:王鵬對我的傷害,對我女兒的心靈創傷,對於我的馬的傷害,對於整個馬術俱樂部和我家人的影響,是難以形容的,當我躺在那條溝裡的時候,我想知道你在哪,你為什麼沒有來幫忙,王鵬的態度對我們來說是毀滅性的。

案子結束之後,紐西蘭網友們頓時爆發了,紛紛表達自己的意見,短短幾個小時就聚集了數千的意見。有的線民認為這樣的判罰過輕,對於女記者這麼嚴重的傷害最終只判罰了兩萬五千塊錢及80小時的社區勞動,這遠遠是不夠的。還有的人認為,這個女記者也是有問題的,畢竟是逆行,但是法院並沒有對女記者做出判罰,簡直不可想像。還有網友認為,紐西蘭的司法機構的判罰依據不清,對於雙方都不是合理的判罰,也不能服眾。很多理智的網友表示,這種事情,王鵬和女記者都是受害方,是政府的不作為害了他們,政府應該早點對此進行管理。

網友表示:難道不應該去坐一年牢麼?受害者這麼嚴重,但是肇事者卻沒什麼事,為什麼有這麼大的不同呢?

網友表示:我認為他應該坐監獄,然後離開紐西蘭。

網友翻出來了道路交通法,告訴大家,騎馬應該左側騎,而不能是右側,這個女的是逆行。

網友表示:當紐西蘭本地的司機違章出事時,從來都沒有見過這麼高的罰金,法院和員警能不能不要把海外的司機當成ATM提款機,紐西蘭本地司機出過那麼多次事,從來沒見過上新聞頭條。對於這個事,我認為肇事者做錯的事只是他沒有對受傷者表示足夠的同情。

網友表示:人家被罰了社區勞動和兩萬五紐幣,很多人都認為不夠。那我想知道,如果肇事司機是個紐西蘭本地人會怎麼?我從來沒見過紐西蘭本地司機發生事故賠償了這麼多錢的。對於那些想讓他坐牢的,我想知道這個司機有什麼大罪一定要被判入獄?另外為什麼一有事就把責任推到海外司機身上,我覺得從數據上來看本地司機似乎做的更差吧。

網友表示:請媒體停止對海外司機的妖魔化吧,紐西蘭司機一般做的都更差。

網友表示:這種事情越來越多,而懲罰根本不應該是一種手段。如果相關部門可以給來紐西蘭旅遊的人一個哪怕只有30分鐘的培訓,我相信,就可以節省了王先生的25000塊錢的罰金和8個月的法庭費用,還能避免馬匹的死亡。但是紐西蘭的政治家根本就看不到。

網友表示:肇事者和法官都應該感到恥辱,因為當我們想快速發展旅遊業,和中國保持良好關係,提高經濟的同時,必然會失去很多。

網友表示:我們應該想想怎麼讓海外司機瞭解紐西蘭的駕駛知識吧,因為在一些國家,只要有錢就能拿到駕照,而他們能否達到紐西蘭駕駛的標準呢?在他們租車之前最好看看安全駕駛的錄影。

根據最新的消息,王鵬在接受判決後,接受了媒體的採訪,王鵬對於判罰表示接受,也表示對女記者傷情的同情。但是王鵬的律師表示,目前不排除繼續上訴的可能,因為在此案當中,女記者並沒有說實話,而是利用自己的記者身份,使用媒體工具及特殊手段,對王鵬造成了不利的影響,細節目前不便公佈。在王鵬最終作出決定之後,他們將向媒體公佈更多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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