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5歲了, 和老伴結婚快三十年, 只生下了一個女兒, 從小被我寵壞了, 雖然是農村的, 但我把她當作小公主一樣疼。
女兒畢業後,
他們結婚的時候, 我給了十萬的嫁妝, 我不願女兒被婆家看不起, 容不得她受半點的委屈。
新婚第三天, 女婿和女兒回來了, 女婿給我買了一隻金手鐲, 還給老伴買了幾條煙。 我做了一桌子好菜接待他們, 熱情的拉著女婿進門。
這時, 女兒趕緊拿出拖鞋, 幫女婿脫了皮鞋, 再給他穿上拖鞋, 我心裡有點不舒服, 但也沒表現出來。
飯桌上, 女兒一個勁給女婿夾菜, 還幫他挑魚刺。 飯後, 我切了西瓜給他們, 女婿直接拿起中間紅的, 吃了起來, 女兒就抱著邊邊角角啃。
晚上, 他們在臥室休息, 女兒出來打了一盆熱水進去, 我從門縫裡看到女兒正在給女婿洗腳, 女婿突然不耐煩起來。
“水太燙了, 這點事都做不好, 要不是你求我, 我才懶得來這裡, 髒兮兮的。 ”
聽到這裡, 我嚇得直哆嗦, 我放在心尖上的女兒, 卻被他這樣糟蹋, 我恨不得進去抽他幾巴掌。
我將女兒拉過來, 又不是保姆, 現在什麼年代了, 還這樣伺候男人, 關鍵是女婿看不起我們, 也不懂得心疼女兒。 可女兒說我多管閒事, 破壞她的幸福, 這一切都是她自願做的。
我心痛到滴血, 女兒一意孤行, 要是以後懷孕了, 就不好離婚了, 吃虧的還是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