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農村的孩子,
高中我們就相識相戀了,
大學畢業後我們就準備結婚了。
老公兄妹三個,
兩個姐姐他最小。
我和老公商量的著貸款買個房子,
我不是不願意和公婆住在一起, 是因為公婆的房子說是小二樓, 可是在農村沒有下水, 一到了冬天洗臉水都不知道該往哪裡倒, 更別提洗澡了。 而且我和老公在市裡面上工作, 住在農村不方便, 而且以後孩子還是的在市里上學。 婆婆說等有了孩子再說。
這一下就耽擱了好幾年, 在我兒子四歲的時候公公生病住院就花了三十萬, 一下就把我和老公的積蓄掏空了, 住院的費用兩個大姑子都沒有出錢。 在我們這個地方父母生病都是兒子的責任, 遺產也是給兒子的。 我也沒說什麼。
我兒子馬上就8歲了, 我和老公為了兒子的上學事情愁壞了, 我們商量先借錢付個首付, 後面慢慢還。 我爸媽給了我五萬, 老公從朋友那裡湊了五萬, 而兩個姑子一分都沒有借出來。 我知道老公心裡有氣。
拆遷讓家裡趕上了, 公婆的房子在拆遷範圍之內,
婆婆的意思是兩個姑娘一人一套, 一套給兒子。 因為我們買了房了, 給我們的那一套公婆先住。 大小姑子都表示沒意見。
我不同意, 憑什麼呢?公公生病的時候兩個女兒一分不出, 我們買房她們也不借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