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是一個公司的同事, 我那個時候是主管了, 她是剛畢業的大學生, 上級把她分給我了, 讓我帶帶她, 她自己孤身一身來到北京, 無依無靠, 每天都是擠地鐵上班才, 租的是地下室, 我實在看不下去, 我有時候就接她上下班, 下班有時候請她吃個飯, 她很感激我, 慢慢對我產生了感情, 我自己也是孤家寡人一個, 自然不會拒絕, 我們就這樣走在了一起。
在一起之後, 我就讓她搬了過來, 我雖然也是租房子, 但是, 環境肯定比她那裡好, 我們就開始了同居的生活, 交往了一年左右, 我就向她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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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我們結婚之後, 她的胃口開始變大了,
後來, 她跟我說, 要去賣保險, 說賣保險掙得多, 我說, 隨便你, 希望你自己掙得夠自己花的。 可是她買了半年保險, 那天突然, 要跟我分手, 我說, 你外面有人了?她說, 有個大老闆答應娶她, 每個月給她三萬塊錢零花錢, 我說, 你走我不攔你, 希望你有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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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她的確給了我錢, 不過, 只給我5萬, 說什麼, 自己這1年的青春, 自己要5萬塊錢不多,
她說, 那個老闆就是個騙子, 就給了她三萬塊錢, 也沒跟他媳婦離婚, 我去他家裡鬧, 他媳婦把我攆了出來, 還找人打了我, 後來又找了幾個老闆, 都是玩幾個月就把我拉黑了, 我就再也找不到人, 我現在已經無心上班了, 就這樣混日子吧, 有錢花, 自己能生活就行啊, 說完, 她拿起包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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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到她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看她離去的背影, 我沒有叫她, 我知道, 我不能改變什麼, 只是告誡想告誡天下拜金的女人, 你們的青春經不起這麼耗, 吃青春飯不能吃一輩子, 等你們青春不在, 誰還會為你們花一分錢, 何不找人踏實過日子呢?被包養, 當小三,真的就是你們想過的生活嗎?
當小三,真的就是你們想過的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