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民警介紹劉某某作案現場。 遼沈晚報、聊沈用戶端駐葫蘆島記者 胡清 攝
夜深人靜, 社區內4輛車先後起火, 且車內行車記錄儀和現金等被盜。
到底是誰點火?為啥燒車?
警方偵查發現, 放火燒車的是一名貨車司機, 其在燒車後還兩次返回現場看熱鬧。
昨日, 葫蘆島興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姚利家告訴記者, 嫌疑人3個月內5次放火燒車, 家中行車記錄儀“供出”了他,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今年5月23日淩晨, 興城市綠園社區內停放的4輛私家車被人縱火燒毀, 車內部分財物被盜, 其中一輛被燒得只剩下鐵架子, 消防官兵趕來才將大火撲滅。
興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展開調查。 現場勘查發現, 被燒毀的4輛車中, 有3輛車是副駕駛玻璃被砸碎, 從車內部點火;餘下一輛車是從車左尾部點火。
警方通過走訪群眾和查看附近視頻監控, 確定該案發生時間是在當天淩晨2時許, 同一人所為。
就在警方偵查期間, 興城市內醬菜廠家屬樓院內再次發生放火燒車案件, 作案手法與綠園社區燒車案件相同。
警方調取視頻監控時發現, 案發現場有一攝像頭被人砍掉。 通過破壞之前的視頻錄影可以確定案發時間應該在7月10日淩晨2時前後。
經過排查, 一輛金色別克轎車進入警方視線, 案發後該車進入綠園社區, 正巧停放在此前被燒毀一輛車的東側。 種種跡象表明, 該車司機劉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10日晚, 警方將其抓獲。 經查, 劉某某, 1983年出生, 黑龍江人。 “劉某某很狡猾, 對警方的訊問要麼不吱聲, 要麼就說不清楚、不知道。
原來, 劉某某2013年在興城給一個雇主開車運送多寶魚, 期間向雇主借錢買房。
後來劉某某嫌工資少, 就和朋友合夥自己幹。
原雇主多次向劉某某討要欠款未果, 於今年5月將劉某某告上法庭, 7月法院判決劉某某敗訴還錢。
“由於這個原因雙方有了矛盾, 7月10日被燒的車原來是雇主的。 但另外4輛車, 劉某某和4名車主沒有任何矛盾, 有的甚至都不認識。 他就是喝點兒酒心理扭曲, 想報復原雇主,
目前,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