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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館提醒中國公民赴老撾相親 需警惕不法仲介

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中國駐老撾大使館網站消息, 近年來, 不少中國公民赴老撾相親, 由於不瞭解老撾相關法律法規, 輕信不法仲介, 不但事與願違, 而且遭受錢財損失, 甚至因違反法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為此, 中國駐老撾大使館提醒赴老相親的中國公民, 首先要充分瞭解和遵守老撾有關法律法規。 根據老撾相關部門規定, 涉外婚姻應辦理如下手續:

1、父母同意當事人與外國人結婚證明(父母簽名、按手印)(男女方各一份);

2、當事人手寫結婚申請(村委會蓋章、當事人簽名按手印)(男女方各一份);

3、住址證明(男女方各一份);

4、個人簡歷(男女方各一份);

5、單身證明(如離婚則提供離婚證明)(男女方各一份);

6、個人經濟情況證明(男女方各一份);

7、訂婚協議(女方);

8、無犯罪記錄證明(6個月內)(男女方各一份);

9、健康證明(男女方各一份);

10、護照影本(男女方各一份);

11、老撾地方(省、市或縣)公安局面談證明(男女方各一份);

12、6個月內3×4照片(男女方各一份);

13、本國駐當地使領館不持異議書(男方);

14、老撾外交部領事司意見書(女方);

15、如婚姻破裂, 自願送女方回國保證書(男方)。

同時, 中國大使館提醒赴老相親中國公民要做好必要心理準備, 提高警惕, 以免被不法仲介侵害利益, 或違反法律受到制裁:

1、老撾政府目前對跨國婚姻管理嚴格, 手續多, 耗時長;

2、仲介手續費高昂且魚龍混雜;

3、老方女性與中國人結婚, 往往有較高期待, 一旦到中國後發現實際情況與想像不同, 可能會對婚姻造成衝擊;

4、中老生活習慣差異大, 語言無法直接溝通, 會對婚姻造成巨大影響;

5、如果未辦理相關手續或手續不齊全就盲目與對方相親, 加上不法仲介的非法操作, 可能會涉嫌販賣人口或非法結婚被老警方拘捕。

中國駐老撾大使館再次提醒赴老相親的中國公民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加強安全防範, 如遇突發事件, 請即聯繫領事保護部門。

聯繫電話:

中國駐老撾大使館:00856-20-55561683

中國駐瑯勃拉邦總領館:00856-20-5557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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