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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視野中的活體實驗——仁慈還是殘忍,科學倫理的邊界在哪裡?

小編小時候經常聽到一句話, “科學無禁區”, 或者“科技無禁區”, 長大後, 這句話聽得少了, 但是相關的爭議反而多了起來。 再來反思“科學無禁區”的初始意思——其實指的是解放思想的意思。 但是從古至今科技一直有禁區, 有形的與無形的, 今天更多爭論是科技倫理, 而有意思的是, 科學倫理的邊界一直是模糊不清, 並一直發生變化……

科學倫理與科學家的“私德”無關

小編在大學的時候上過科技史這門課(面向化學系專業的), 同時上過面向整個學校的選修課的科學史, 這同名字的課程是不同的老師上的。

兩個老師講課的時候都用到下面這張圖。

當時專業課的科技史的老師比較八卦, 在講上圖的各個人物的時候, 他八卦了好些, 最讓小編印象深刻的是這麼幾句話:

“薛定諤和一個小情人搞了幾個禮拜, 來了靈感後, 提出了薛定諤方程。 ”

“居里夫人和朗之萬有一腿。

“愛因斯坦是個花花公子, 始亂終棄!”

……

科學家不一定要道德高尚, 但要具備必須的職業操守。 比如不抄襲, 不造假, 不偽造資料。 而在道德水準上的要求, 跟所有職業都是一樣的。

至於科學家的私人品德的八卦問題, 本篇就不在囉嗦, 也不是本文討論的範疇。

毫無人性的科學家與那些喪心病狂科學實驗

在中國普通人眼裡, 要舉出喪心病狂的科學實驗, 馬上會脫口而出, 731部隊, 以及他的頭頭石井四郎。

731做過很多慘絕人寰的實驗。

根據“七三一”部隊原隊員的證言, 他們曾把被實驗者帶到零下三十攝氏度以下的室外, 光著手腳, 凍到四肢僵硬。 日本兵用木棍敲擊被凍的部位, 直至發出清脆的聲音, 之後將他們拉進解凍室,

分別用冷水、溫水、開水進行解凍。 然後分析不同水溫, 不同凍傷部位, 不同凍傷程度對於不同水溫的耐受性, 水溫達到多少骨肉可以馬上分離。

以下來自著名恐怖血腥的紀實電影《黑太陽731》

在零下35攝氏度的低溫下, 被迫接受實驗的中國婦女被捆綁,

雙手裸露在空氣中, 不停地被日本兵用瓢澆灌冰水。 十小時後, 女子雙手已經凍得完全僵硬(日本兵猛錘都完好無損)。

然後日本兵將女子雙手上的冰溜給刮掉之後將其帶回室內, 讓其手浸泡在溫水中。

再拿出來時, 先前凍得發紫變黑僵硬的雙手直接軟噠噠地就垂下來了……

日本軍官這時直接就開始剝皮, 在外力撕拉之下只剩下森森白骨…當然她其實是沒有知覺的了, 只是活生生看見自己的手成了那樣, 也會驚恐到嚇死吧。

凍傷的手,然後一拉會變成這樣...

據瞭解,日軍還在這裡進行人馬血交換實驗、鼠疫、人體四肢互換、人畜雜交等慘絕人寰的人體活體實驗。

戰後一些學者認為,至少有10,000名中國人、朝鮮人和聯軍戰俘在731部隊的試驗中被害。(這一數字在3000-250000人浮動,也是爭議比較大的部分)。

最讓人氣結的是,這些惡魔逃過了制裁,並且相當一部分人創立了各種醫療、生物公司。他們逃脫制裁的原因是把這些實驗資料交給美國人,美國人得到這些資料後,説明這幫惡魔逃避制裁。

無獨有偶,納粹德國,也做了類似的人類活體實驗。

這種傷心病狂的科學實驗,無疑會使得人類社會走向毀滅。但是總是存在著一些聖母心氾濫的人,他們用“仁慈的心”瘋狂吐槽著一道考試題目。

2014年浙江理綜高考一道生物題

題目是這樣的:31.(12分)為驗證反射弧的組成與作用,某同學提出了以下實驗思路:取蛙1只,搗毀該蛙的腦,將其懸掛起來。

①用1%H2SO4溶液刺激該蛙左後肢的趾端(如圖),觀察是否屈腿。

②洗去H2SO4,再用1%H2SO4溶液刺激該蛙左後肢的趾端,測量該刺激與屈腿是否同時發生。

③分離得到該蛙左後肢的坐骨神經腓腸肌標本,用電刺激直接刺激腓腸肌,觀察其是否收縮。

④用電刺激直接刺激上述標本的腓腸肌細胞,在坐骨神經上是否能測量到電位變化。

……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題目,就是用動物做實驗。

* 臥槽,考個試就把青蛙的腦子搗碎了啊……

* 還用硫酸刺激左後肢,還用電流啊臥槽 ,青蛙招你惹你了啊!

* 簡直喪心病狂為青蛙默哀!

看到這些評論後,一個讀醫的女學生,只有默默的拿起一把手術刀,對著一隻兔子,輕輕的劃拉了下去……然後看著邊上的準備用來實驗的狗,馬上機警的看著窗戶外面,還好,她那愛狗的男朋友還沒有過來找她看《黑太陽731》……

那些毒理資料是怎麼來的?

有讀者提過這樣的問題,VX神經毒氣的吸入致死量是某某微克,皮膚進入的致死量是某某微克,這些劑量是怎麼來的?難道是拿人做了實驗的嗎?氰化鉀是苦杏仁味道,難道他們專門聞過?氯化鋇有毒,0.3克就要人命,怎麼知道就是0.3克?

說實在的,小編看到這個問題直揪心。

因為一些最詳細的實驗資料的獲得是要在人體中進行,目前很多資料是近似資料!

比如:甲醇有毒、乙醇無毒。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這裡的乙醇無毒是在不過量的情況下得出的結論。而甲醇有毒,讓大眾熟知是因為很多賣假酒的人用到工業乙醇,很多喝假酒的人導致中毒致盲,甚至死亡,致盲的原因是由於工業酒精裡面含有甲醇。

真正甲醇的毒理性實驗過程是,先用小白鼠做實驗,然後用兔子,或者是狗,按照目前的倫理是不能用人做實驗。

舉甲醇為例子,是因為,用小白鼠做實驗來驗證甲醇是否有毒的話,會得到一個錯誤的結論。因為甲醇對於小白鼠來說那是美味。甲醇是鼠界的美酒!!

《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的科技倫理體系

如果說“科技倫理”的這些條條框框阻礙了“純粹的科學”的發展步伐,小編認為這是一定的,倫理阻礙了瘋狂的科學家對絕對理性的“偏執追逐”。同樣寬泛的仁慈的科技倫理框框同樣會阻礙科學的發展。

目前的科技倫理體系是基於《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建立起來的一套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粹分子借用科學實驗和優生之名,用人體實驗殺死了600萬猶太人、戰俘及其他無辜者,這些人被納粹統稱為"沒有價值的生命"。主持這次慘無人道實驗的,除納粹党官員外,還有許多醫學教授和高級專家。

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不但審判了高級戰犯,其中還審判了23名醫學方面的戰犯。同時,紐倫堡法庭還制定了人體實驗的基本原則,作為國際上進行人體實驗的行為規範,即《紐倫堡法典》,並於1946年公佈於世。

在這個法典頒佈之前,流行著這樣一種言論。

給死刑犯一種免死的選擇,將他們的生命權有條件交給科學家,終生作為科學實驗的活體實驗品!

在科學實驗的範圍內,科學家有權處置他們的生命,而且不受任何倫理譴責,但不能釋放或者變相給予正常的生活,必須是終生用於科學實驗,生死聽天由命。如果選擇死刑就是立刻死,如果選擇將自己的身體奉獻給人類的科學發展進程,還勉強可以苟活一段時間。

用這種辦法部分取代目前廣泛使用的小白鼠,因為是人類活體,相對而言應該能取得更接近人體的實驗結果。對於死刑犯來說也許是延續自己生命的一個機會,也是贖罪的機會。

而《紐倫堡法典》明確的回答了這個問題,不可以!

《紐倫堡法典》相對簡短,就十句話。如下:

1.受試者的自願同意絕對必要。這意味著接受試驗的人有同意的合法權力;應該處於有選擇自由的地位,不受任何勢力的干涉、欺瞞、蒙蔽、挾持,哄騙或者其他某種隱蔽形式的壓制或強迫;對於試驗的專案有充分的知識和理解,足以作出肯定決定之前,必須讓他知道試驗的性質、期限和目的;試驗方法及採取的手段;可以預料得到的不便和危險,對其健康或可能參與實驗的人的影響。確保同意的品質的義務和責任,落在每個發起、指導和從事這個實驗的個人身上。這只是一種個人的義務和責任,並不是代表別人,自己卻可以逍遙法外。

2.實驗應該收到對社會有利的富有成效的結果,用其他研究方法或手段是無法達到的,在性質上不是輕率和不必要的。

3.實驗應該立足於動物實驗取得結果,對疾病的自然歷史和,別的問題有所瞭解的基礎上,經過研究,參加實驗的結果將證實原來的實驗是正確的。

4.實驗進行必須力求避免在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創傷。

5.事先就有理由相信會發生死亡或殘廢的實驗一律不得進行,除了實驗的醫生自己也成為受試者的實驗不在此限。

6.實驗的危險性,不能超過實驗所解決問題的人道主義的重要性。

7.必須作好充分準備和有足夠能力保護受拭者排除那怕是微之又微的創傷、殘廢和死亡的可能性。

8.實驗只能由科學上合格的人進行。進行實驗的人員,在實驗的每一階段都需要有極高的技術和管理。

9.當受試者在實驗過程中,已經到達這樣的肉體與精神狀態,即繼續進行已經不可能的時候,完全有停止實驗的自由。

10.在實驗過程中,主持實驗的科學工作者,如果他有充分理由相信即使操作是誠心誠意的,技術也是高超的,判斷是審慎的,但是實驗繼續進行,受試者照樣還要出現創傷、殘廢和死亡的時候,必須隨時中斷實驗。

《赫爾辛基宣言》全稱《世界醫學協會赫爾辛基宣言》,該宣言制定了涉及人體物件醫學研究的道德原則, 是一份包括以人作為受試物件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倫理原則和限制條件,也是關於人體試驗的第二個國際檔,比《紐倫堡法典》更加全面、具體和完善。

2008 年10 月18 日,在韓國首爾召開的第59 屆世界醫學大會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WMA)年會上,通過了《赫爾辛基宣言》 (Declaration of Helsinki,以下簡稱“宣言”)修正案。WMA 是由各國醫學 會自由加入組成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是代表全體醫務工作者的機構,目前有94 個成員。

《紐倫堡法典》與《赫爾辛基宣言》遠遠不夠!

《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的科技倫理體系不僅保護了受試者的利益和尊嚴,更阻止了人類社會走向自我毀滅。但是《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僅僅針對於醫學、生物領域。更準確的講是基於人體實驗為中心的相關準則……

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其邊界越來越寬泛。比如化學化工領域,化學化工產品與環境問題。碳排放問題都屬於科技倫理的延伸。

凍傷的手,然後一拉會變成這樣...

據瞭解,日軍還在這裡進行人馬血交換實驗、鼠疫、人體四肢互換、人畜雜交等慘絕人寰的人體活體實驗。

戰後一些學者認為,至少有10,000名中國人、朝鮮人和聯軍戰俘在731部隊的試驗中被害。(這一數字在3000-250000人浮動,也是爭議比較大的部分)。

最讓人氣結的是,這些惡魔逃過了制裁,並且相當一部分人創立了各種醫療、生物公司。他們逃脫制裁的原因是把這些實驗資料交給美國人,美國人得到這些資料後,説明這幫惡魔逃避制裁。

無獨有偶,納粹德國,也做了類似的人類活體實驗。

這種傷心病狂的科學實驗,無疑會使得人類社會走向毀滅。但是總是存在著一些聖母心氾濫的人,他們用“仁慈的心”瘋狂吐槽著一道考試題目。

2014年浙江理綜高考一道生物題

題目是這樣的:31.(12分)為驗證反射弧的組成與作用,某同學提出了以下實驗思路:取蛙1只,搗毀該蛙的腦,將其懸掛起來。

①用1%H2SO4溶液刺激該蛙左後肢的趾端(如圖),觀察是否屈腿。

②洗去H2SO4,再用1%H2SO4溶液刺激該蛙左後肢的趾端,測量該刺激與屈腿是否同時發生。

③分離得到該蛙左後肢的坐骨神經腓腸肌標本,用電刺激直接刺激腓腸肌,觀察其是否收縮。

④用電刺激直接刺激上述標本的腓腸肌細胞,在坐骨神經上是否能測量到電位變化。

……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題目,就是用動物做實驗。

* 臥槽,考個試就把青蛙的腦子搗碎了啊……

* 還用硫酸刺激左後肢,還用電流啊臥槽 ,青蛙招你惹你了啊!

* 簡直喪心病狂為青蛙默哀!

看到這些評論後,一個讀醫的女學生,只有默默的拿起一把手術刀,對著一隻兔子,輕輕的劃拉了下去……然後看著邊上的準備用來實驗的狗,馬上機警的看著窗戶外面,還好,她那愛狗的男朋友還沒有過來找她看《黑太陽731》……

那些毒理資料是怎麼來的?

有讀者提過這樣的問題,VX神經毒氣的吸入致死量是某某微克,皮膚進入的致死量是某某微克,這些劑量是怎麼來的?難道是拿人做了實驗的嗎?氰化鉀是苦杏仁味道,難道他們專門聞過?氯化鋇有毒,0.3克就要人命,怎麼知道就是0.3克?

說實在的,小編看到這個問題直揪心。

因為一些最詳細的實驗資料的獲得是要在人體中進行,目前很多資料是近似資料!

比如:甲醇有毒、乙醇無毒。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這裡的乙醇無毒是在不過量的情況下得出的結論。而甲醇有毒,讓大眾熟知是因為很多賣假酒的人用到工業乙醇,很多喝假酒的人導致中毒致盲,甚至死亡,致盲的原因是由於工業酒精裡面含有甲醇。

真正甲醇的毒理性實驗過程是,先用小白鼠做實驗,然後用兔子,或者是狗,按照目前的倫理是不能用人做實驗。

舉甲醇為例子,是因為,用小白鼠做實驗來驗證甲醇是否有毒的話,會得到一個錯誤的結論。因為甲醇對於小白鼠來說那是美味。甲醇是鼠界的美酒!!

《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的科技倫理體系

如果說“科技倫理”的這些條條框框阻礙了“純粹的科學”的發展步伐,小編認為這是一定的,倫理阻礙了瘋狂的科學家對絕對理性的“偏執追逐”。同樣寬泛的仁慈的科技倫理框框同樣會阻礙科學的發展。

目前的科技倫理體系是基於《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建立起來的一套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粹分子借用科學實驗和優生之名,用人體實驗殺死了600萬猶太人、戰俘及其他無辜者,這些人被納粹統稱為"沒有價值的生命"。主持這次慘無人道實驗的,除納粹党官員外,還有許多醫學教授和高級專家。

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不但審判了高級戰犯,其中還審判了23名醫學方面的戰犯。同時,紐倫堡法庭還制定了人體實驗的基本原則,作為國際上進行人體實驗的行為規範,即《紐倫堡法典》,並於1946年公佈於世。

在這個法典頒佈之前,流行著這樣一種言論。

給死刑犯一種免死的選擇,將他們的生命權有條件交給科學家,終生作為科學實驗的活體實驗品!

在科學實驗的範圍內,科學家有權處置他們的生命,而且不受任何倫理譴責,但不能釋放或者變相給予正常的生活,必須是終生用於科學實驗,生死聽天由命。如果選擇死刑就是立刻死,如果選擇將自己的身體奉獻給人類的科學發展進程,還勉強可以苟活一段時間。

用這種辦法部分取代目前廣泛使用的小白鼠,因為是人類活體,相對而言應該能取得更接近人體的實驗結果。對於死刑犯來說也許是延續自己生命的一個機會,也是贖罪的機會。

而《紐倫堡法典》明確的回答了這個問題,不可以!

《紐倫堡法典》相對簡短,就十句話。如下:

1.受試者的自願同意絕對必要。這意味著接受試驗的人有同意的合法權力;應該處於有選擇自由的地位,不受任何勢力的干涉、欺瞞、蒙蔽、挾持,哄騙或者其他某種隱蔽形式的壓制或強迫;對於試驗的專案有充分的知識和理解,足以作出肯定決定之前,必須讓他知道試驗的性質、期限和目的;試驗方法及採取的手段;可以預料得到的不便和危險,對其健康或可能參與實驗的人的影響。確保同意的品質的義務和責任,落在每個發起、指導和從事這個實驗的個人身上。這只是一種個人的義務和責任,並不是代表別人,自己卻可以逍遙法外。

2.實驗應該收到對社會有利的富有成效的結果,用其他研究方法或手段是無法達到的,在性質上不是輕率和不必要的。

3.實驗應該立足於動物實驗取得結果,對疾病的自然歷史和,別的問題有所瞭解的基礎上,經過研究,參加實驗的結果將證實原來的實驗是正確的。

4.實驗進行必須力求避免在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創傷。

5.事先就有理由相信會發生死亡或殘廢的實驗一律不得進行,除了實驗的醫生自己也成為受試者的實驗不在此限。

6.實驗的危險性,不能超過實驗所解決問題的人道主義的重要性。

7.必須作好充分準備和有足夠能力保護受拭者排除那怕是微之又微的創傷、殘廢和死亡的可能性。

8.實驗只能由科學上合格的人進行。進行實驗的人員,在實驗的每一階段都需要有極高的技術和管理。

9.當受試者在實驗過程中,已經到達這樣的肉體與精神狀態,即繼續進行已經不可能的時候,完全有停止實驗的自由。

10.在實驗過程中,主持實驗的科學工作者,如果他有充分理由相信即使操作是誠心誠意的,技術也是高超的,判斷是審慎的,但是實驗繼續進行,受試者照樣還要出現創傷、殘廢和死亡的時候,必須隨時中斷實驗。

《赫爾辛基宣言》全稱《世界醫學協會赫爾辛基宣言》,該宣言制定了涉及人體物件醫學研究的道德原則, 是一份包括以人作為受試物件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倫理原則和限制條件,也是關於人體試驗的第二個國際檔,比《紐倫堡法典》更加全面、具體和完善。

2008 年10 月18 日,在韓國首爾召開的第59 屆世界醫學大會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WMA)年會上,通過了《赫爾辛基宣言》 (Declaration of Helsinki,以下簡稱“宣言”)修正案。WMA 是由各國醫學 會自由加入組成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是代表全體醫務工作者的機構,目前有94 個成員。

《紐倫堡法典》與《赫爾辛基宣言》遠遠不夠!

《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的科技倫理體系不僅保護了受試者的利益和尊嚴,更阻止了人類社會走向自我毀滅。但是《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僅僅針對於醫學、生物領域。更準確的講是基於人體實驗為中心的相關準則……

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其邊界越來越寬泛。比如化學化工領域,化學化工產品與環境問題。碳排放問題都屬於科技倫理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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