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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刑偵支隊組織開展反拐宣傳活動(高清組圖)

渭南青年網(閔盼龍攝影報導)根據省公安廳通知精神, 按照渭南市公安局要求, 臨渭分局決定在全區組織開展主題為“關愛婦女,

反對拐賣”的反拐教育和絃制宣傳活動。 3月8日, 是國際勞動婦女節, 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提高婦女兒童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 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刑偵支隊深入轄區特組織開展反拐宣傳活動, 從關愛出發, 將真情陪伴。

活動開展期間,

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刑偵支隊的民警們通過自製展板、懸掛橫幅、發放反拐知識宣傳手冊, 在中心廣場、火車站等人口密集區域的公共場所進行宣傳。 民警走上街頭向廣大群眾發放防拐知識宣傳單, 為市民們講解怎樣防止被拐賣、被拐賣怎樣自救、婦女兒童失蹤家長如何報案等安全常識, 以提高廣大群眾的防拐騙能力, 增強學法、守法和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的常識。

臨渭分局刑偵支隊的民警党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當前的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也在變化, 新的手段層出不窮。

具體分為四大新特點。 其一, 犯罪團夥化趨勢明顯, 犯罪網路錯綜複雜, 涉及地域眾多, 犯罪手段也由單一的誘拐、偷盜向採取綁架、麻醉、搶奪手段轉變, 偵破難度加大。 其二, 拐盜搶兒童犯罪突出, 犯罪惡性程度加劇, 拐賣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案件明顯增多。 其三, 拐騙兒童、強迫從事行乞以及賣淫、偷盜、搶奪等違法犯罪活動突出。 其四, 強迫被拐賣婦女從事賣淫等色情活動增多。

據瞭解, 此次活動主要為了增強公民的防範意識, 預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發生。 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之規定, 以出賣為目的, 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 犯本罪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 保護兒童安全成長, 維護婦女人身權益, 確保人民安居樂業, 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全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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