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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參考|竟給國際反腐“使絆子”!一些西方國家因此成了“避罪天堂”

在近日結束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七屆締約國大會上, 追回贓款成為反腐敗國際合作的焦點議題。 面對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呼聲, 西方國家在追贓領域表現出較低的政治意願, 甚至以不同司法體系為藉口, 為國際反腐敗合作設置障礙。 在追贓領域, 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間的合作面臨很大挑戰。

一些發達國家成“避罪天堂”

一名參會官員告訴記者, 以往國際反腐敗合作十分強調追逃, 但近來國際社會對贓款的追回給予更多的重視。

按照世界銀行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事務辦公室聯合發佈的報告估計, 每年僅貪腐直接造成的資金損失就達200億至400億美元, 達到全球政府發展援助的20%~40%。 該報告認為跨國流動的涉及腐敗、犯罪行為以及逃稅的資金已經上升至1萬億至1.6萬億美元的水準。 而據世界銀行統計, 僅有3%的腐敗犯罪資產被返還給資產流出國,

這一巨大反差折射出資產追回的艱巨性與迫切性。

記者查閱資料後發現, 發展中國家往往是腐敗的受害者, 而近年來更為突出的問題是, 越來越多貪腐資金開始從發展中國家轉移至西方一些發達國家, 轉移資產手段隱蔽, 濫用各國司法程式逃避法律制裁, 導致發展中國家大量資金流失, 損失嚴重, 並且這些資金難以被追蹤。

與此同時, 一些西方發達國家開展投資移民項目, 吸引了大量資金, 更給腐敗分子外逃、藏匿贓款提供了潛在的“避罪天堂”。

西方國家集體抵制追贓提議

作為腐敗資產流入國, 西方國家雖普遍在大會發言中大談支持返還貪腐資產, 但在磋商相關決議時, 卻另行一套準則, 對一些發展中國家在該議題決議案中提出的推動資產返還合作的條款上集體進行抵制,

弱化、淡化該決議, 給國際反腐敗合作蒙上一層陰影。

據參會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 奈及利亞為首的非洲國家等發展中國家在決議草案中, 將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資產返還合作中的一些關切問題寫入了決議草案, 引發西方與發展中國家的外交交鋒。 例如, 發展中國家在草案中提出, 受害於腐敗的資產流出國要求, 應降低腐敗資金返還的證據門檻, 即降低資產流出國舉證的難度, 促進資產返還, 但遭到發達國家堅決抵制而基本被刪除。

西方發達國家堅持設置很高的證據門檻, 而往往腐敗分子在資產轉移時較為隱秘, 調查困難很大,

發展中國家難以獲得西方要求的證據標準, 這大大增加了追贓的難度。

此外, 發展中國家要求一旦證明腐敗資產藏匿于另外一國, 應將贓款全額返還, 但一些西方國家堅持奉行“分贓”政策, 即僅返還部分贓款, 以種種理由拒不返還其餘贓款。 在西方的抵制下, 最終該項條款也未體現在決議文本中。

更有一些發達國家甚至在返還資金時藉口發展中國家有腐敗問題, 不宜歸還資金, 試圖控制資金的使用權限, 有的還直接要求留下部分贓款, 拒絕完全返還。

據參會人士介紹, 西方往往藉口根據其國內法, 不顧《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精神, 在返還贓款時程式繁雜、整個過程持續很長時間, 大大降低了追贓的效率, 贓款甚至在司法過程中被各類費用消耗殆盡,

而發展中國家希望簡化程式, 讓贓款返還更便捷。

記者在會議期間瞭解到, 在此問題上, 不少西方國家形成小集團, 而一些較小的發展中國家則相對弱勢, 不得不做出妥協, 雙方在決議上的外交交鋒往往從白天持續到第二天淩晨。

世界銀行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事務辦公室的研究報告直接指出, 雖然在追贓過程中, 有29項包括司法、證據、銀行保密等問題的障礙, 但缺乏政治意願是導致資產追回難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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