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供稿:
我和前妻是感情不合協議離婚的, 沒經過法院, 大家好聚好散, 大家一起生活了3年, 誰也不佔便宜誰也不吃虧。 房子歸她, 存款和車子給我。 我們也沒孩子, 簽完字我就直接搬到父母的房子住了。
我爸媽是很開明的人, 這幾年我和前妻的情況他們也知道。 我離婚回家住, 他們也沒說什麼, 只是說自己的情況自己把握, 但是最好得有個伴。
獨身生活過了半年,
我覺得該找個女人了,
通過網上徵婚認識一個女人,
也是離婚沒孩子,
在一個普通私企上班,
薪水雖不多但夠花,
年齡和我一樣,
31歲。
我工作的地方是國企, 福利待遇不說, 年淨收入十萬上下, 在我們這個三線城市算是可以了。 既然打算再找一個, 我也交了首付買了一套小三居。 月供3千也沒啥壓力。
我和她先是微信聊, 聊得差不多1個來月, 找個咖啡館見了面。 第一次見面雙方都還算合眼,
過了有小半年, 我們就商量結婚的事情。 本來大家都離過婚, 我的意思是找個時間扯個證, 兩家吃頓飯,
這時候問題來了, 女方提出房子可以不加她的名字, 但是得要十萬彩禮。 應該是她媽媽說的, 估計怕啥都撈不到, 說不給就一拍兩散, 別牽扯不清。
同居這半年, 我也對她有了瞭解。 身材容貌說實話比不上前期, 也就是還算善解人意。 不過要說全心全意, 我也不敢打保票, 畢竟都是二婚, 心裡都有點小九九, 這也正常。
這彩禮我該給嗎?難道女人每結一次婚都要求彩禮嗎?說的現實點, 我的條件再找個年輕漂亮的也不是難事, 現在要娶個二婚的, 而且年齡和我一樣大, 還要給十萬彩禮, 我心裡是有點說不出的不甘心的。
有這10萬, 娶個年輕漂亮的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