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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保險又漲價,斷交的費用還需要補繳?這幾點要注意!

近日2018年度的農村醫療已經開始繳費了, 對於農民而言訴苦最多的還是農村醫療保險的費用, 近兩年農村醫療保險費用上漲速度較快, 從2016年的120漲到了2017年的150元, 而到了2018年農村醫療保險又漲到了180元。

其實隨著城鄉醫療保險並軌之後, 農村醫療保險繳費就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上漲, 這主要是由於居民生活水準上漲導致看病保險等要求的提高, 而且隨著城鄉醫療保險並軌之後, 提高的不僅僅是農民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 在醫療保險的繳費補貼方面國家也給於了提高(從原本的420元補貼, 提高了450元), 尤其是對於農村貧困家庭給予兜底醫療保險, 而且在醫療保險的保險方面也降低了保險門欄, 提高了報銷水準。

而在最近農村醫療保險費用繳納的過程當中, 許多農民朋友還存在著另外一個問題, 那就是農村醫療保險斷繳納幾年後, 重新繳納農村醫療還需要補交前幾年沒有繳納的費用嗎?這也是現階段許多農民朋友都在討論的問題, 因為城鄉醫保並軌之後, 許多農民朋友對於新的醫療保險制度並不太瞭解!在這裡就為大家解答一下!

其實在農村醫療保險費用交納的時候, 如果前幾年沒有繳納農村醫療保險,

根本就不需要補繳, 即使補繳也沒有任何的用處, 因為農村醫療保險是保障農民一年的的時間, 第二年又需要重新繳納相關費用, 並且農村醫療保險費用是當年繳納, 次年1月1日才開始生效, 所以農民朋友根本就不需要補繳農村醫療保險的相關費用。

針對農村醫療保險補繳部分農村也出臺了相關規定, 明確不能夠進行補繳, 目前部分農村出臺了《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農民繳納農村醫療保險相關費用, 必須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 超過規定期限, 不予以辦理補繳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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