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前, 我是個瀟灑女生, 平時愛幹嘛就幹嘛。 結婚時, 我知道婚後就意味著更多的責任, 但這並不意味我要被人隨意擺佈。 後來我才知道, 原來自己跳到大坑裡了。
結婚之前, 我跟老公有協商過, 婚後兩年之內都不會要小孩。 因為我們的婚房是婆家給首付, 我們自己還的貸款。 所以我就想著我們先存點錢再要孩子。 這樣我們自己的負擔也不會太大。 總不能我們自己生了孩子還要問老人家要錢吧。 但是結婚之後, 婆婆幾乎天天催著我要孩子, 好像不要孩子我就是罪人一樣。 我就納悶了, 難道我跟老公婚前商量好的東西婆婆是一無所知?就算是一無所知, 老公也應該該訴她我們的計畫啊。 這樣無休止的催促真的讓人很煩躁。
我跟老公那個的時候通常都有做避孕措施的。 不知道是不是老公故意的, 有一個星期我們那個的時候他都沒帶避孕套,
9個月之後, 我剖腹生下孩子。 由於我屬於難產級別, 當時公司給我差不多一年的產假讓我休息。 而這時我老公公司的效益開始不好, 老公的公司連開工資都有困難。 婆婆看著我老公愁眉苦臉, 就開始跟我說讓我儘早去上班賺錢, 最好是一個月內就去上班。
所以說, 換工作, 生孩子都是人生大事, 總要好好計畫的。 像我婆家這種拍腦袋做事情的, 真的是害人害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