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三塊地”是指存在於農村地區的“農用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
而農村“三塊地改革”是指:農村土地徵收改革、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制度改革。
據悉, 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將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期限由原定的2017年12月31日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
期限延長一年?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決定呢?
從已公佈的資料來看, 截至2017年9月, 全國已有577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總面積1.03萬畝, 總價款約83億元, 如浙江省德清縣完成入市交易136宗, 農民和農民集體獲得收益1.55億元, 惠及農民9.1萬余人。
我們可以看到, 目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 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 必須穩定試點預期, 才能為土地管理法修訂工作創造一個平穩過度的環境,
那這樣還有什麼好處呢?
延長試點期限, 有利於推動三項改革深度融合, 為全面評估試點得失, 總結試點經驗打好基礎。
還有, 大家要知道, 三項改革試點統籌推進是從2016年下半年才全面鋪設開,
總的來說, 為了更好的為土地管理法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