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雲海
孟春之月, 盛德在木。 3月9日, 2017年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拉開序幕, 城區70餘家機關單位近4000名幹部職工揮鋤植樹。 市綠化辦初步統計, 當天栽種的樹苗超過3萬株(3月10日《株洲日報》)。
每年春季, 全國各地都會掀起植樹造綠熱潮, 遺憾的是, “護綠”行動的新聞卻極少聞。 不可否認, 為植樹而植樹、造綠不護綠的思想還存在於部分人的潛意識裡。
樹木缺乏自我保護能力, 需要人們的精心愛護和管理, 倘若只管種不管護, 成活率必然大大降低, 不僅起不到改善生活環境的作用, 也將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
在少數地方,
植樹造綠不能只在植樹節前後才被想起, 它是一項需要我們時刻放在心頭並用實際行動去踐行的義務。 毀樹容易種樹難, 造綠誠可貴, 護綠價更高。 在大力開展綠化工作的同時, 還應當進一步加大對護林護綠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