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科技型企業認定標準
又有新變化啦!
其中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
認定範圍和條件進一步放寬
你能搭上這趟政策快車嗎?
為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通過總結一年來科技型企業培育實踐經驗, 重慶市科委決定進一步完善重慶市科技型企業和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標準。
一起來看看都有什麼變化吧
科技型企業標準
入庫科技型企業應當依法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註冊一年以上,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從事符合國家政策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業務, 資產狀況和智慧財產權清晰, 會計核算健全, R&D經費支出歸集規範。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企業有一定數量的R&D人員和R&D經費支出, 其中:
⊙ 大中型企業:當年R&D人員數占從業人員總數比例≥3%, 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1%。
⊙小型企業:當年R&D人員數占從業人員總數比例≥5%,
⊙微型企業:當年R&D人員數占從業人員總數比例≥10%, 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3%。
擁有高層次科技人才1名及以上, 包括:
⊙院士、國家“萬人計畫”人選
⊙國家“千人計畫”人選
⊙國家“傑青”、教育部“長江學者”
⊙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畫”人選
⊙人社部“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或稱“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中科院“百人計畫”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重慶市“三百”科技人才
⊙鴻雁計畫人才
⊙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獲得者、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項目負責人等。
擁有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的,
包括:高新技術產品、重大新產品、電腦軟體、積體電路布圖、新藥、新型醫療器械、農業機械、動植物新品種、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3項及以上)等。
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標準
高成長性科技企業
在評判條件上有了新的調整
通過下調劃分標準
能夠讓更多企業成功入庫
享受國家科技政策的扶持
牛羚企業
牛羚企業應當連續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20%(較之前下調10%)以上, 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200萬元(較之前下調300萬元)以上。
瞪羚企業
瞪羚企業應當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連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30%(較之前下調10%)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較之前下調2000萬元)或利潤總額達到200萬元(較之前下調200萬元)以上。
瞪羚企業
瞪羚企業應當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連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30%(較之前下調10%)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較之前下調2000萬元)或利潤總額達到200萬元(較之前下調2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