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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40歲男把強☆禁☆姦說成兩情相悅,12鞭太便宜你

2014年7月24日淩晨, 40歲的被告人和包括受害人在內的幾名同事在夜店聚會。 沒想到受害人很快不勝酒力酩酊大醉, 竟被被告人開車帶回自己武吉知馬的住所中慘遭強姦。

第二天受害人的男朋友通過手機定位找到被告家中(沒有開啟手機定位的, 看到這裡有沒有立刻開啟呀!離婚大叔灌醉迷奸女大生, 男友靠手機抓現行!), 發現自己的女朋友怎麼呼喊都沒有反映(酒醉程度可想而知), 自己好不容易才把女友扛回去。

被害人當時還是大學生, 年僅22歲, 她說自己當時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可氣的是, 被告竟然公然狡辯, 說是女孩背著自己的男友和他發生私情, 還主動要求去他家並自願和他發生關係!

今日(11月13日)被告人被判處強姦和虐拐罪名成立, 判處刑期13年半, 鞭刑12下。

新加坡對強姦罪的判罰非常嚴厲, 一般情況下的強姦犯量刑在10年以上, 鞭刑不少於12下, 最高可達24下!想想那重重的鞭子, 打在身上, 只想說:惡有惡報!

據悉, 這位無恥的被告竟然還對判決不服提起了上訴, 目前以8萬保釋金獲得取保候審, 相信二審的結果與一審不會有什麼出入, 還是乖乖等著挨鞭子吧。

新加坡強姦罪判刑如此嚴苛, 類似的案件也是屢見不鮮, 新加坡眼近期也連續報導了幾起強姦案。 在此要提醒廣大女性朋友, 外出或聚會時一定要小心, 特別是要謹慎飲酒, 前萬不要給壞人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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