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株洲經開區管委會, 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市人民政府決定, 確認《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加工經營使用無包裝無標識散裝食用油的通告》等229件規範性檔繼續有效(附件1)。
二、市人民政府決定, 重新公佈《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等8件規範性檔(附件2)。
三、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政府投資專案審計監督辦法>的通知》等2件規範性檔(附件3)。
四、市人民政府決定,宣佈《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株洲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和<株洲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等15 件規範性檔失效(附件4)。
五、市人民政府決定, 廢止《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告》等13件規範性檔(附件5)。
上述確認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 有效期與本決定公佈前連續計算;重新公佈的規範性檔, 自本決定公佈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修改的規範性檔應當及時修改並公佈;宣佈失效、廢止的規範性檔, 自本決定公佈之日起不再執行;超過有效期的規範性檔和未進行“三統一”的規範性檔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市直單位要認真執行市人民政府的決定,
附件:http://zwgk.zhuzhou.gov.cn/articles/1052/2017-11/108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