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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案例」男子吞70粒毒☆禁☆品“膠囊”剛進京就被抓 獲刑15年

9日, 人體藏毒70余粒的陳某受審, 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花了14個小時, 21歲的陳某將70粒裝有毒品的“膠囊”吞下,

從雲南芒市乘機運到北京, 但剛抵達便被控制。 昨天上午, 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這起人體運毒案並當庭作出宣判。 陳某因運輸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被帶到緬甸人體藏毒

據檢方指控, 陳某於今年3月7日22時許, 乘坐飛機從雲南芒市飛進北京, 次日3時許到達後被警方控制。 之後, 陳某體內排出70餘顆裝毒品的“膠囊”, 內有約326.42克的毒品海洛因。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認罪。 ”陳某說, 他高中畢業一直沒有找到工作, 後來聽朋友說“帶貨”很掙錢, 自己曾因手頭緊張把車抵押出去, 想急著把車贖回來, “所以誤入歧途”。

今年3月5日, 陳某聯繫到毒販後, 前往雲南瑞麗, 之後又被對方用小木船接到了緬甸。

“一到緬甸就被控制住了”, 陳某回憶, 有7個人把他安排到酒店房間, 通訊工具和證件都被收走, 其間對方一直沒有給他吃飯, 只給水喝。

次日淩晨3點, 毒販帶來了膠囊狀的毒品, 讓他吞服下去, 至下午4點多共吞下了70粒毒品。 “70粒是他們要求的最低數量, 也是我的極限”, 陳某說。

5次排便才排完毒品

陳某說, 在沒有吃飯的情況下, 他花了約14個小時吞完毒品, 再被送回到邊境。 對方臨走還要求陳某“好好配合”, 稱掌握他家裡的情況。

陳某翻越邊境護欄回國後, 用對方給的路費打車到雲南芒市機場, 再搭乘到北京的航班。 陳某說, 因為緊張害怕, 他甚至沒有和對方談好這次運毒能掙多少錢, 對方只是給了他一個手機, 稱到京後會有人聯繫他。

在北京等候陳某的, 是接到線索的民警。 “我兩天沒吃東西沒休息, 精神特別緊張, 下飛機一看到民警, 突然感到很清醒, 主動承認體內有毒品。 ”陳某說。 證據顯示, 北京警方得到雲南警方線索對落地北京的陳某進行查獲。 他5次排便才全部排出這些毒品, 每一粒裝毒品的“膠囊”都有手指般粗。

法院當庭判決, 陳某犯運輸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陳某表示不上訴。

■ 對話

“希望多給年輕人普普法”

在法庭上, 談及自己這趟運毒的經歷, 1996年出生的陳某心有餘悸, 稱“吞毒”被安排在緬甸進行, 他擔心如果不吞, 自己就會死在那裡。

新京報:為什麼會冒這麼大的風險去運毒?

陳某:我太愛玩了,

交了很多壞朋友, 被他們欺騙把車抵押了。 車是我和家裡做了點小生意買的, 我不想讓家裡知道, 只是想把車趕緊贖回來, 才冒了這個險。

新京報:你知道吞食毒品會有什麼後果嗎?

陳某:我想是致命的。

新京報:那為什麼還選擇吞下去?

陳某:沒辦法, 當時我被控制在房間裡, 對方還有槍, 感覺不吞會死在緬甸, 你想, 有的都沒有回來, 可能在那邊被殺。

新京報:你見過有人被殺害?

陳某:沒有, 但我聽說有人被殺了, 那邊的毒犯是武裝組織。

新京報:你怎麼看待自己的這段經歷?

陳某:前面我是自己一步步走進去的, 後來已經不能退出了。 仲介之前聊天的時候暗示的問我, 之前有沒有經歷過什麼事, 有沒有犯過什麼事。 經歷過這些事情,

我希望多給年輕人普普法吧, 他們找的都是對“帶貨”不瞭解的人, 沒有進入過社會的人, 找的幾乎都是我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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