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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動態」蘇布林嘎食藥監管所四措並舉加強食品小攤販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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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小攤販的管理, 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蘇布林嘎食藥監管所四措並舉, 加強對小攤販的監管。

一是實行小攤販備案管理制度。 該所首先摸清小攤販底數、經營規律和存在問題, 實行食品流通攤販備案管理制度;監督指導食品攤販建立並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自律管理制度, 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截至目前共摸排出小攤販25家, 已實名備案23家, 備案率達到92%。

二是構建聯動執法機制。 食品小攤販在方便人民群眾、緩解就業壓力的同時, 也存在傾占道路、污染環境、傳播疾病、擾亂市場秩序等弊端, 僅靠一個部門的力量“單打獨鬥”, 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小攤販存在的諸多問題。 該所聯合鎮城建環衛所、工商所、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構建食品小攤販聯動執法管理機制, 加大對食品小攤販的日常監督和巡查力度,

對生產經營行為不規範的進行督促引導;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對衛生條件極差、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存在嚴重品質安全問題的食品小攤販進行嚴厲打擊, 堅決予以取締, 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場。

三是加強宣傳培訓, 強化指導規範。 該所定期組織轄區內的小攤販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食品安全標準知識、食品添加劑使用知識等方面的學習培訓, 向食品小攤販的業主或從業人員免費發放食品安全知識手冊, 與其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 增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自覺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責任和義務。

四是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 落實監管巡查責任,

增加日常監管巡查頻次。 積極開展食品小攤販經營專項整治工作, 對銷售假冒偽劣、含有毒有害物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 依法嚴肅查處。 目前, 已檢查小攤販23家次, 責令整改5家次。

本期編輯:麻榮

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電話:0477-896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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