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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小攤販的管理, 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蘇布林嘎食藥監管所四措並舉, 加強對小攤販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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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實行小攤販備案管理制度。 該所首先摸清小攤販底數、經營規律和存在問題, 實行食品流通攤販備案管理制度;監督指導食品攤販建立並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自律管理制度, 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截至目前共摸排出小攤販25家, 已實名備案23家, 備案率達到92%。
二是構建聯動執法機制。 食品小攤販在方便人民群眾、緩解就業壓力的同時, 也存在傾占道路、污染環境、傳播疾病、擾亂市場秩序等弊端, 僅靠一個部門的力量“單打獨鬥”, 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小攤販存在的諸多問題。 該所聯合鎮城建環衛所、工商所、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構建食品小攤販聯動執法管理機制, 加大對食品小攤販的日常監督和巡查力度,
三是加強宣傳培訓, 強化指導規範。 該所定期組織轄區內的小攤販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食品安全標準知識、食品添加劑使用知識等方面的學習培訓, 向食品小攤販的業主或從業人員免費發放食品安全知識手冊, 與其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 增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自覺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責任和義務。
四是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 落實監管巡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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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麻榮
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電話:0477-896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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