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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路直播到微信公眾號 人在網上飄 打賞要慎重

文/全媒體記者葉偉

中國江西網訊 連刷17個“佛跳牆”, 是16歲少年超超在“熊貓直播”網站一次性“打賞”的最高紀錄, 這個高中二年級學生陸續從母親的銀行卡上向女主播打賞了40萬元, 將打賞推向公眾視線。

“打賞”, 似乎就在我們身邊。

微信公眾號文章寫得好, 賞!直播平臺上主播表演得好, 賞!就連餐廳上菜店員服務得好, 也賞!

如今, “打賞”對象越來越廣泛。 所謂“打賞”, 指的是互聯網用戶對於網上發佈、傳播的原創文、圖片、音訊、視頻等, 直接進行金錢或是虛擬商品獎勵, 現在也延續到線下消費場景, 消費者對優質服務額外付費,

是一種新興的、非強制的付費鼓勵模式, 讓服務供需雙方密切互動。

少年的巨額打賞

這個引發網路打賞“海嘯”的主角, 是一名來自江蘇的16歲少年超超, 正在讀高中二年級。

超超從青銅、白銀、黃金升到了鉑金、鑽石級, 直到2017年9月22日, 母親張美發現他已從自己的銀行卡上偷偷劃走了約40萬元。

超超的媽媽說, 她和超超的爸爸都不知道“打賞”是什麼, 但40萬就這樣被兒子打賞出去了。

超超回憶, “第一次看這類直播, 感覺很新穎。 ”他沒想太多, “出於好奇”, 打賞出了第一個“佛跳牆”。

和江蘇16歲少年相比, 江西修水9歲男孩兩天時間打賞主播2萬元, 更是讓人驚歎。

今年5月, 修水縣9歲小學生小悅通過同學進入了一個在某平臺上玩“我的世界”的直播房間,

起初為了讚賞主播玩得好, 他通過母親的支付寶打賞了一個禮物。 而隨後在主播不停“點名感謝”下, 小悅開啟“打賞”模式, 短短兩天之內, 共打賞了這位主播21054元, 坐上了這名主播打賞排行榜的頭把交椅。

回憶起發現孩子打賞主播的事情, 小悅的母親樊女士依然心有餘悸, 所幸她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發現帳戶餘額不對, 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 最終在警方的排查下發現, 這筆錢都在某直播平臺轉掉了。

“我連直播平臺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開始以為是手機中了病毒, 後來聽員警說是一個直播遊戲的平臺, 當時我就想到了小悅。 ”和江蘇少年超超的母親一樣, 小悅的母親也不知道直播打賞為何物。

“我從這個平臺帳戶的交易記錄上看到,

小悅一共充值了21054元, 而且基本上都是5月13日和5月14日兩天充值的。 ”樊女士說, 除了打賞的2萬多元外, 還有好幾筆5000元的單子沒有交易成功, 因為小悅覺得數額太大不敢打賞。 樊女士說, 她與丈夫都在修水縣城打工, 家庭條件並不是很好。

打賞已成商業模式

10月19日, 微信在蘋果手機上重啟打賞功能:上線讚賞碼, 可即時到賬。

“一次5塊錢左右, 一個月也就是一杯咖啡錢, 支持原創嘛。 ”南昌白領老戴看到拍案叫絕的原創文章就會打賞。

“打賞的數量和金額除了跟文章的閱讀量有關, 也跟題材有關。 比如我前段時間寫的一篇關於環境污染的文章, 感興趣的讀者很多, 所以平均金額也多一些。 ”南昌市民劉先生說到這些賞錢的用途,

他開玩笑說:都回饋給“粉絲”了, 時不時發紅包, 偶爾安排大家聚聚餐。

記者採訪發現, 相比直播打賞, 微信朋友圈原創文章打賞, 幾乎是一片肯定的聲音。 “點贊是美意, 打賞是鼓勵。 ”有市民認為, 很多公眾號作者, 為了給讀者呈現優質原創文章, 嚴寒酷暑爬格子, 腦力勞作很辛苦, 理應得到回饋。

“以微信公號為例, 廣告和打賞是兩種幫原創者養家糊口的不同方式。 ”互聯網觀察者褚偉提出, 廣告變現會讓讀者閱讀有壓力, 打賞模式在解決一部分作者生存問題的同時, 讓作品更有生命力。

缺乏約束的打賞

而這幾年來, 雖然打賞無處不在, 但相比之下, 網路直播打賞算是最大頭, 不少成年人為了討好主播,

揮金如土。

據直播天下發佈的2017上半年《中國直播行業發展分析報告》顯示, 截至2017年6月, 中國新增41個直播平臺, 目前線上運營的直播平臺達到270家。

另外, 2017年, 一家直播宣稱開播主播量超500萬, 整體日活700多萬, 實現了上億流水。 雖然這家直播平臺屢屢發生的少年打賞事件, 但該直播平臺回應稱:直播平臺充值介面已經提示, “未成年人請在監護人的陪同或許可下操作”, 退款或補償需證明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自主充值的。

據直播打賞平臺業內人士透露, 現階段, 國內大多數平臺所採用的盈利模式基本差不多——利用虛擬道具變現的“打賞”模式。

業內人士透露, “目前分成時, 平臺拿大頭, 主播拿小頭。 有的是三七分, 有的是五五分。 ”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依據互聯網法規,直播平臺應承擔監管責任,但具體到“打賞”問題上,還缺乏有效的規範措施。社會爭議點在於:一是缺乏“對象”限制,未成年人能否充當“金主”;二是缺乏“資金”限制,從區區數元到數萬元,“隨興所至”的自由模式是否合理。

如何管理打賞行為

採訪中記者看到,針對“打賞”亂象,包括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均有話題關注。

正是因為處於監管空白,一些直播平臺及主播,為追求非法經濟利益,主動設置“索賞”“請賞”議程,除了靠色情、暴力等噱頭吸引眼球,還有製造謊言博取同情心以求“讚賞”。

江蘇16歲少年的媽媽也坦言,40萬元被未成年兒子打賞給網路主播,這其中帶有欺詐、誘惑,這些打賞行為對於一個16歲少年來說,應該是無效的。

“從法律的角度看,這種打賞行為,雖然金額巨大,但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江西律師分析認為,所謂網路直播,就是主播與線民互動,讓對方成為自己的粉絲並給“打賞”。這些粉絲送來的“禮物”,就是網路主播的“表演”獲利。在民法上,這種虛擬空間的“打賞”,可以視為一種基於“意思自治”的贈予行為。但是,有時候,粉絲用於“打賞”的錢並不合法——在兩起未成年人打賞案例中,這種“先天不足”的“打賞”無效。所涉違法金額,應由有關部門通過法定程式予以追回。(江南都市 報)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依據互聯網法規,直播平臺應承擔監管責任,但具體到“打賞”問題上,還缺乏有效的規範措施。社會爭議點在於:一是缺乏“對象”限制,未成年人能否充當“金主”;二是缺乏“資金”限制,從區區數元到數萬元,“隨興所至”的自由模式是否合理。

如何管理打賞行為

採訪中記者看到,針對“打賞”亂象,包括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均有話題關注。

正是因為處於監管空白,一些直播平臺及主播,為追求非法經濟利益,主動設置“索賞”“請賞”議程,除了靠色情、暴力等噱頭吸引眼球,還有製造謊言博取同情心以求“讚賞”。

江蘇16歲少年的媽媽也坦言,40萬元被未成年兒子打賞給網路主播,這其中帶有欺詐、誘惑,這些打賞行為對於一個16歲少年來說,應該是無效的。

“從法律的角度看,這種打賞行為,雖然金額巨大,但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江西律師分析認為,所謂網路直播,就是主播與線民互動,讓對方成為自己的粉絲並給“打賞”。這些粉絲送來的“禮物”,就是網路主播的“表演”獲利。在民法上,這種虛擬空間的“打賞”,可以視為一種基於“意思自治”的贈予行為。但是,有時候,粉絲用於“打賞”的錢並不合法——在兩起未成年人打賞案例中,這種“先天不足”的“打賞”無效。所涉違法金額,應由有關部門通過法定程式予以追回。(江南都市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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