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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劣的校園貸騙局騙數十學子貸百萬 學子緣何迷失?

原標題:拙劣的騙局 學子緣何迷失

寶坻區檢察院幹警在審查批捕過程中發現問題, 及時向涉案高校制發《檢察建議書》。 案中, 騙子的伎倆並不高明, 甚至漏洞百出, 但眾多的學子卻在相當長時間內對騙局表現出集體無意識, 這究竟是為什麼?如何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好處費做餌 騙數十學子貸百萬

犯罪嫌疑人肖某、王某供稱, 其二人從2014年起在寶坻區大學城某高校內做快遞收發生意, 雇用大學生打工。 2015年9月, 二人快遞生意失敗, 在學校經營美甲店也不掙錢, 而且王某以前養魚蝦借的十萬元貸款也需要還,

為解決虧空, 二人打起了利用學生騙取貸款的主意, 謊稱自家有高息貸款公司需要資金, 讓在校大學生去網路平臺上辦理分期貸款或通過分期貸款買手機, 貸來的錢物如數交給其二人使用, 其二人再給學子們數百至千元不等的好處費, 並謊稱學子們的貸款本息由其二人負責償還。

肖某王某用騙來的錢裝修、買車、買首飾, 還去東南亞旅遊了一圈。 至於還款, 他們起初還能“拆東牆補西牆”, 通過新增貸款還以前的貸款, 但隨著學生辦理貸款的增多, 每月還款額也逐漸增加。 2017年5月, 二人資金鏈斷裂, 無力償還學生貸款, 貸款平臺紛紛找學生催款。 6月底, 眼看要放暑假了, 學生們才報警。 其時, 銀監會、教育部等部委剛剛出臺新規,

限制校園貸。

目前, 受害學子正在經受壓力。 一份以“全體受害學生”名義寫的信中稱:“催債人員以征信威脅我們, 這嚴重影響到我們的生活和學習。 ”受害女生小王說:“這幾個月我是怎麼過來的, 這輩子都忘不了, 天天被催債, 很多時候感覺活不下去了。 ”

與受騙學子面對面

第一個受騙的學子:自己受騙還被同學認為是騙子

21歲的工科女生小閆一臉憨厚。 她從大一起就在肖某的快遞點打工。 上大二後不久, 開始幫肖某“搞錢”, 不但以自己名義辦了數筆分期貸, 還拉十幾名同學“上道”。 一筆給同學好處費300元至500元, 她本人得50元, 每月她向肖某要錢轉給同學還本息。 肖某開始拖欠時, 她曾拿自己的錢代部分同學還過貸款。

小閆有筆賬, 截至目前, 她已墊付2萬元, 幫部分同學還貸款本息, 她自己還有4.5萬元本息沒有還。 “我每天都在不停地打工, 上個暑假也沒回家, 掙了錢就還點。 ”

現在每天被同學追著要賬, 小閆的日子很難過。 “最對不住的是室友, 我倆本來關係最好, 她相信我才分期貸款買了手機, 我幫她墊的錢最多, 後來實在墊不起了, 現在她把我拉黑了。 ”校園貸騙局事發後, 有人給小閆的男友匿名發微信稱:“什麼樣的女孩找不上, 偏找這種, 早點甩了吧, 大部分人都知道她是騙子。 ”

藝術系女生嚴謹的室友也做了

漂亮的藝術系女生小石也是受害者之一。 她與肖某、王某並不熟悉。 肖某在校園做快遞收發業務時, 她在肖某的快遞點取過快遞。

她在這樁騙局“成熟”階段時成為受害人, “看到室友們都貸了, 其中一個室友, 是非常嚴謹的人, 我覺得不會有問題, 就跟著貸了, 反正給好處費。 ”小石在四個網上平臺辦了分期貸。 “現在我欠的本金是3000多元, 加上利息就七八千元了, 利息太高了。 ”小石家在內蒙古鄂爾多斯, 父親原來做生意, 本來家裡經濟條件挺好的, 可在她初三的時候, 父親的生意破產, 家裡就很困難了。 這次她不小心捲進騙局, 又給家裡帶來損失。

精明的受騙男生出於同學間信任

男生小林是受騙學生中較為精明的, 卻也成了受害者。 提及原因, 他說:“小閆是我班學習委員, 出於同學間的信任, 就同意了。 ”

9月底, 小林接受採訪時說, 他目前已還了2萬元, 還有3萬多元本金沒有還,

加上利息是7萬多元, 這筆錢對他的家庭來講很沉重。 “我父母是個體戶, 做小生意, 家裡還有一個年幼的弟弟和80多歲的奶奶。 ”

可能是最後一個案發前一個多月受騙

經濟系女生小高可能是最後一個受騙的。 她於2016年11月租住到肖某家樓上, 認出肖某是曾在校內幹快遞的“老闆”。 其時, 王某在外面幹駕校。 2017年3月, 小高想學車, 找到王某, 還交了3000元學費。 4月19日, 肖某通過微信聯繫小高, 請小高到家後, 當面提出讓小高“幫忙”分期買手機。 轉天, 小高在肖某陪同下, 分期買了兩部手機, 一部是蘋果7plus, 一部是華為mate9, 全都交給了肖某。 肖某只替小高還了兩個月的本息, 就被抓了, 被抓前不久, 還約小高到家吃餃子。

價值觀偏差愛貪圖小利

為了“招攬生意”,肖某曾在其美甲店貼出過一張“小廣告”,提示學生貸款可掙好處費。記者發現,每位元學子在接受採訪時,都提到了好處費,他們有的家裡孩子多,父母收入微薄,為了給父母減負;有的是想改善生活,給自己掙點外快;還有的是因為別人都掙了好處費,自己“不掙白不掙”……理由不一而足。

馬超認為,部分在校大學生未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貪圖小利,為賺取嫌疑人給的好處費就幫嫌疑人辦理消費借貸,使其輕易落入詐騙陷阱。

感情用事輕信盲從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上當受騙?採訪中,記者向不同學子提出這一問題。小閆把原因歸因於“輕信”。她說,肖某是本地人,為人熱情,對他們這些外地來的學生多有關心照顧。這令自幼失去母愛、與爺爺相依為命的小閆十分感激。她管肖某叫“姐”,工錢什麼的從不計較,肖某讓她幫著“分”手機和貸款,她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小高上的是經濟系,本來有一定的頭腦,在以自己名義給肖某貸款買手機的時候,還曾要求肖某給出具字據。但肖某沒給她出,還給她介紹了一大堆同校學生參與的例子,儘管這些同學她“一個都不認識”,小高還是被忽悠了。

而更多學子受騙原因則可歸於盲從。女生小王被騙是因為見到小閆做了校園貸,“小閆是我閨蜜,我就信她。”男生小林則是因為,“見小閆也貸了,她是我班學習委員。”藝術生小石的理由居然是,“有個室友也貸了,她是個嚴謹的人。”

本案檢察官助理馬超認為,在校大學生生活環境相對封閉,學生之間信任程度高,同時社會經驗少,對犯罪行為的鑒別能力差,極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社會閱歷淺解決問題差

該案承辦檢察官畢文麗和檢察官助理馬超介紹,辦案過程中,他們深深地感受到涉案受害學生的不成熟。案件發生後,維權意識不足,維權手段缺乏有效性,發現被詐騙後,未及時聯繫學校、媒體,或向司法機關報案,對嫌疑人抱有幻想。

案中部分學子曾一起找過肖某,要求其還錢。肖某花言巧語後,給學子們寫了一張白條,承諾還錢,學子們認為拿著這張欠條,到哪也能有理由向肖某要錢。在一份證據錄音中,兩個學生向肖某討債,一個女生“威脅”肖某說:“別以為我拿你沒辦法,你要是再不還錢,我就告訴我爸。”

法律意識淡薄缺乏風險意識

事實上,兩名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償還能力,只是“拍胸脯”說“我們上邊有高息放貸公司,用你們這些貸款拿去做高收益投資,沒有任何風險,肯定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之類的話,學子們就信了。至於所謂的高息放貸公司是否存在、運營能力如何、兩名犯罪嫌疑人有沒有償還能力、有無財產,都沒有人去考證過。

在長達兩年的詐騙過程中,甚至沒有一名學子要求兩名犯罪嫌疑人簽一份合同或者協議之類的,更沒有約定任何違約責任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等,就這麼稀裡糊塗地把錢物貸來拱手送給兩名犯罪嫌疑人,而自己只獲得極少份額的手續費。

辦案檢察官畢文麗認為,法律意識淡薄仍然是當下大學生群體中亟待關注的問題。受害學子全部為成年人,用誰的名義貸款就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本案的受害學生竟然對這一點呈現集體無意識,即使是案發後,不少學生首先想到的還是“我們是受害者,應該讓平臺給我們把錢免了,”而不是自己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檢察官建議:讓損失降到最低

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的工作非常緊張,一樁案件從接手到作出是否批捕決定,只有法定的七天時間,不排除節假和公休日。這樁案件,一共十幾本卷宗,都要在最短的時間內看過來,深入分析思考,辦案組成員乃至全科共同商議再做決定。即便如此,辦案檢察官還是承擔起了案件之外的社會責任。

寶坻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郭金中介紹,該案具有一般涉眾型詐騙案件的共性特點,嫌疑人犯罪成本低,僅通過一張宣傳紙,以學生口口相傳的形式騙取高額利益,同時又具有典型特徵,被害人群體為在校大學生,嫌疑人利用校園貸這一形式,由騙取被害人財物向騙取消費借貸物轉變。由於該案的犯罪方式易複製,必須果斷採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

為此,寶坻區檢察院向涉案高校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學校及時披露和揭示此種詐騙方式,以免再有學生上當受騙;指導學生借助家人和學校力量及時償還貸款,以免影響個人征信;宣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摒棄過度消費和攀比之風。

涉案高校回復稱,已第一時間聯繫受騙學生家長,請家長幫助學生還款,避免學生因思想壓力過大引發不良後果。該校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引導學生樹立正確價值觀和消費觀,遠離“校園貸”。

專家: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魏健馨接受採訪稱,大學生做好如下幾點,能夠遠離騙局,保護自己權益。

首先,請勿輕信校內陌生人。大學校園具有開放性,大學生在校園中有機會接觸各種人,同陌生人交往時,涉及金錢往來、借貸事宜,不要被對方花言巧語所迷惑,要及時請教身邊同學、老師、家人,拓寬資訊來源,有效識別騙局。其次,要有正確的價值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大學生要牢記收穫源于辛勤的付出,切不可貪圖便宜和虛榮,同時,要努力學習文化知識,不要一味地貪圖享受,盲目攀比。再次,需警惕資訊洩露,提高個人資訊保護意識。“校園貸”常常是在本人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網路時代,大學生的身份、信用等資訊附著很多利益,不要洩露個人資訊,防止被冒用。最後,增強法律意識,善於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旦陷入騙局,要及時尋求家人、學校、律師和公安機關幫助,若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時報案,保留證據,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法律專業畢業的馬超認為,本案的發生折射出校園貸層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校園貸種類繁多,貸款門檻過低,大多數校園貸平臺,在辦理學生貸款時,對學生的償還能力未加考慮。二是校園貸的審核機制流於形式,將不負責任審核的惡果轉嫁于學生身上。(高立紅)

為了“招攬生意”,肖某曾在其美甲店貼出過一張“小廣告”,提示學生貸款可掙好處費。記者發現,每位元學子在接受採訪時,都提到了好處費,他們有的家裡孩子多,父母收入微薄,為了給父母減負;有的是想改善生活,給自己掙點外快;還有的是因為別人都掙了好處費,自己“不掙白不掙”……理由不一而足。

馬超認為,部分在校大學生未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貪圖小利,為賺取嫌疑人給的好處費就幫嫌疑人辦理消費借貸,使其輕易落入詐騙陷阱。

感情用事輕信盲從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上當受騙?採訪中,記者向不同學子提出這一問題。小閆把原因歸因於“輕信”。她說,肖某是本地人,為人熱情,對他們這些外地來的學生多有關心照顧。這令自幼失去母愛、與爺爺相依為命的小閆十分感激。她管肖某叫“姐”,工錢什麼的從不計較,肖某讓她幫著“分”手機和貸款,她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小高上的是經濟系,本來有一定的頭腦,在以自己名義給肖某貸款買手機的時候,還曾要求肖某給出具字據。但肖某沒給她出,還給她介紹了一大堆同校學生參與的例子,儘管這些同學她“一個都不認識”,小高還是被忽悠了。

而更多學子受騙原因則可歸於盲從。女生小王被騙是因為見到小閆做了校園貸,“小閆是我閨蜜,我就信她。”男生小林則是因為,“見小閆也貸了,她是我班學習委員。”藝術生小石的理由居然是,“有個室友也貸了,她是個嚴謹的人。”

本案檢察官助理馬超認為,在校大學生生活環境相對封閉,學生之間信任程度高,同時社會經驗少,對犯罪行為的鑒別能力差,極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社會閱歷淺解決問題差

該案承辦檢察官畢文麗和檢察官助理馬超介紹,辦案過程中,他們深深地感受到涉案受害學生的不成熟。案件發生後,維權意識不足,維權手段缺乏有效性,發現被詐騙後,未及時聯繫學校、媒體,或向司法機關報案,對嫌疑人抱有幻想。

案中部分學子曾一起找過肖某,要求其還錢。肖某花言巧語後,給學子們寫了一張白條,承諾還錢,學子們認為拿著這張欠條,到哪也能有理由向肖某要錢。在一份證據錄音中,兩個學生向肖某討債,一個女生“威脅”肖某說:“別以為我拿你沒辦法,你要是再不還錢,我就告訴我爸。”

法律意識淡薄缺乏風險意識

事實上,兩名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償還能力,只是“拍胸脯”說“我們上邊有高息放貸公司,用你們這些貸款拿去做高收益投資,沒有任何風險,肯定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之類的話,學子們就信了。至於所謂的高息放貸公司是否存在、運營能力如何、兩名犯罪嫌疑人有沒有償還能力、有無財產,都沒有人去考證過。

在長達兩年的詐騙過程中,甚至沒有一名學子要求兩名犯罪嫌疑人簽一份合同或者協議之類的,更沒有約定任何違約責任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等,就這麼稀裡糊塗地把錢物貸來拱手送給兩名犯罪嫌疑人,而自己只獲得極少份額的手續費。

辦案檢察官畢文麗認為,法律意識淡薄仍然是當下大學生群體中亟待關注的問題。受害學子全部為成年人,用誰的名義貸款就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本案的受害學生竟然對這一點呈現集體無意識,即使是案發後,不少學生首先想到的還是“我們是受害者,應該讓平臺給我們把錢免了,”而不是自己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檢察官建議:讓損失降到最低

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的工作非常緊張,一樁案件從接手到作出是否批捕決定,只有法定的七天時間,不排除節假和公休日。這樁案件,一共十幾本卷宗,都要在最短的時間內看過來,深入分析思考,辦案組成員乃至全科共同商議再做決定。即便如此,辦案檢察官還是承擔起了案件之外的社會責任。

寶坻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郭金中介紹,該案具有一般涉眾型詐騙案件的共性特點,嫌疑人犯罪成本低,僅通過一張宣傳紙,以學生口口相傳的形式騙取高額利益,同時又具有典型特徵,被害人群體為在校大學生,嫌疑人利用校園貸這一形式,由騙取被害人財物向騙取消費借貸物轉變。由於該案的犯罪方式易複製,必須果斷採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

為此,寶坻區檢察院向涉案高校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學校及時披露和揭示此種詐騙方式,以免再有學生上當受騙;指導學生借助家人和學校力量及時償還貸款,以免影響個人征信;宣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摒棄過度消費和攀比之風。

涉案高校回復稱,已第一時間聯繫受騙學生家長,請家長幫助學生還款,避免學生因思想壓力過大引發不良後果。該校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引導學生樹立正確價值觀和消費觀,遠離“校園貸”。

專家: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魏健馨接受採訪稱,大學生做好如下幾點,能夠遠離騙局,保護自己權益。

首先,請勿輕信校內陌生人。大學校園具有開放性,大學生在校園中有機會接觸各種人,同陌生人交往時,涉及金錢往來、借貸事宜,不要被對方花言巧語所迷惑,要及時請教身邊同學、老師、家人,拓寬資訊來源,有效識別騙局。其次,要有正確的價值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大學生要牢記收穫源于辛勤的付出,切不可貪圖便宜和虛榮,同時,要努力學習文化知識,不要一味地貪圖享受,盲目攀比。再次,需警惕資訊洩露,提高個人資訊保護意識。“校園貸”常常是在本人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網路時代,大學生的身份、信用等資訊附著很多利益,不要洩露個人資訊,防止被冒用。最後,增強法律意識,善於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旦陷入騙局,要及時尋求家人、學校、律師和公安機關幫助,若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時報案,保留證據,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法律專業畢業的馬超認為,本案的發生折射出校園貸層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校園貸種類繁多,貸款門檻過低,大多數校園貸平臺,在辦理學生貸款時,對學生的償還能力未加考慮。二是校園貸的審核機制流於形式,將不負責任審核的惡果轉嫁于學生身上。(高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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