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改革後, 將設哪些系列?哪些等級?這, 是大家都比較關心的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 我們不能隨便地說, 必須做到有憑有據。 在此基礎上, 才可以加上自己的理解。
一、文件依據:
國家人社部《職稱制度改革5大措施》。
二、具體規定:
在橫向上, 要完善職稱系列, 保持現有職稱系列總體穩定的同時, 進行個別調整, 取消不適應發展的職稱系列, 整合職業屬性相近的職稱系列, 增設新興領域的職稱系列。
在縱向上, 要補齊層級設置, 現有11個未設置正高的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 打通專業技術從教職業發展通道。
在制度外部銜接上, 促進職稱與職業資格有效銜接, 減少交叉重複評價。
三、怎樣解讀:
對於檔的理解, 每個人可能不一樣;對於檔的執行, 各個地方可能在總體框架下要結合本地的實際。 因此, 我們只能根據以上具體規定進行一定的解讀。
1.“橫向”完善職稱系列是什麼意思?主要指的是設立工程、衛生、農業、經濟、會計、統計、翻譯、新聞出版廣電、藝術、教師、科學研究等領域的職稱系列, 保持職稱系列的總體穩定, 並進行調整、增刪。
2.“縱向”上怎樣補齊職稱等級的設置?主要是指健全層級的設置, 即各個職稱系列都要設置初、中、高級職稱。 其中, 高級分為正高級、副高級, 初級分為助理級、員級。 目前還沒有設置正高級的系列都要設置到正高級。 即“現有11個未設置正高的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
3.什麼是在“外部”銜接上減少交叉重複評價?即“職稱”與“職業資格”不能重複使用, 重複給予待遇。 “職稱”主要評價的是專業技術能力。 “職業資格”只是一種從業的資格, 體現為社會屬性。 “職業資格”是從業的基礎, “職稱”體現了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從而給專業技術人員以更大的發展空間, 而不是給具有某種“職業資格”者以更多的待遇。 這一點也要明確。
以上是筆者的理解, 不知是否正確, 歡迎交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