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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縣召開公職、公司律師制度建設暨“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推進會

沭陽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進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部署要求, 推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

11月15日上午, 沭陽縣蘇北法官培訓學院一樓報告廳召開全縣公職、公司律師制度建設暨“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推進會。 副縣長解維克, 縣法制辦、縣法宣辦、縣司法局等單位負責人, 各鄉鎮場(街道、新城)分管領導、司法所負責人, 縣直各單位分管領導, 縣屬國有企業負責人共200余人參加會議。

會上, 宣讀並下發了縣兩辦關於印發《沭陽縣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縣法宣辦關於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通知。

副縣長解維克要求各單位:一要充分領會推進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必要性。 要把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主要負責同志要強化領導責任,

各部門要分工明確, 加快進程、統籌協調, 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這項工作。 二要積極探索符合沭陽實際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 要迅速做好申報工作, 圍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 引導公職、公司律師充分發揮作用, 為各單位各部門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辦事提供專業服務。 要求主要領導親自抓, 並明確專人負責, 切實加強推進公職、公司律師工作的調研指導和統籌協調。 三要建立合理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隊伍管理機制。 要明確管理職責, 建立黨政機關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國有企業公司律師管理辦法, 健全符合公職、公司律師職業特點的行業規範, 實現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完善工作機制, 做好公職律師辦公室、公司律師事務部基礎建設,
建立合理的培養機制, 創新激勵機制, 做好職業活動保障。 四要切實加強對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監督。 要強化行政和行業監督, 要求公職、公司律師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 不得在法律服務機構兼職, 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所在單位以外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對不能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違反執業紀律的公職、公司律師要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並將處理結果記入律師執業誠信檔案和個人檔案。

就推進抓好“誰執法誰普法”工作, 解縣長要求:一要深化認識, 著力開創“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新局面。 強調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是推進法治沭陽建設的客觀要求;是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必然要求;是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是促進規範文明執法的內在要求。

二要突出重點, 著力推動“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新發展。 要求把握工作重點環節, 突出宣傳重點內容, 建立完善工作機制, 著力解決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軟任務”“走過場”等問題, 積極建立完善 “五大機制”, 推動普法工作實現“五個重大轉變”。 一要構建規範化的統籌機制。 通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 努力形成黨委政府和各部門、社會各方全面參與普法的新格局, 推動普法工作由“分工負責”向“規範化”“系統化”轉變。 二要構建專業化的運作機制。 充分利用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準確掌握業務方面法律法規的優勢,
著力打造一支專業化的普法隊伍, 推動普法隊伍由“業餘化”向“專業化”轉變。 三要構建具體化的考核機制。 明確目標任務, 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推動普法工作由“軟任務”向“硬指標”轉變。 四要構建便民化的長效機制。 將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結合, 採取有效措施讓廣大人民群眾更直接、更方便地接受普法宣傳, 推動普法教育由“遊擊戰”向規模化、多樣化的“陣地戰”轉變。 五要構建口語化的語言機制。 執法人員既要熟悉專業法律術語和法律專用名詞, 又要學會與人民群眾打交道, 在開展普法教育時用口語化、通俗化和形象化的語言來闡釋法律精神和概念, 推動普法語言由“書面化”向“口語化”轉變。 三要落實責任,著力取得“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新實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調配合,加強督導檢查,加強宣傳報導,及時將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推廣,不斷把“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引向深入。著力構建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為建設“法治沭陽”、“文明沭陽”、“和諧沭陽”、“全面小康新沭陽”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 陳冬冬 趙坤明 周祥)

三要落實責任,著力取得“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新實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調配合,加強督導檢查,加強宣傳報導,及時將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推廣,不斷把“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引向深入。著力構建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為建設“法治沭陽”、“文明沭陽”、“和諧沭陽”、“全面小康新沭陽”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 陳冬冬 趙坤明 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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