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 岳母要了十五萬彩禮, 我們就舉行了婚禮。
老婆有個弟弟, 那時候還在上大學, 學費和生活費都是我出的,
平時, 我單位發的油米和紙巾, 老婆都會拿去娘家, 從來不肯給我爸媽送點, 為了這些小事, 我不想破壞夫妻感情, 由著她吧!
小舅子大學畢業後, 帶了女朋友來我家吃飯, 我熱情的招待了, 沒想小舅子開口就跟我借錢, 說他要結婚了, 房子車子都要買, 問我先借五十萬。 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嗎, 我的錢又不是大風刮來的。
我沒答應, 小舅子轉身就帶著她女朋友走了, 老婆去拉著, 還被推倒在地, 我氣的打了小舅子一拳, 他說沒有我這樣的親戚, 見死不救。 還跟岳母說了一通, 岳母上門來罵我, 說我忘恩負義。
事情鬧成這樣, 真的很難看。 一天晚上, 我和老婆在看電視, 突然她手機響了, 看了我一眼, 老婆就跑去廚房接電話, 我覺得奇怪, 偷偷的跑過去聽, 聽到對話內容, 我懵了。
“媽, 你別打電話了, 我明天就給你轉五十萬, 存摺在我手上呢, 別擔心, 弟弟會娶到老婆的。
沒想到老婆想背著我打錢, 也不跟我商量, 實在太過分了, 我趕緊找出存摺, 決定第二天就去把存摺密碼改了, 家賊難防。
老婆知道後氣壞了, 跟我大吵一架, 我一時衝動打了她, 她哭著跑回了娘家, 不給錢就要跟我離婚, 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