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家裡很窮, 母親因為受不了和我爸在一起的艱苦生活, 在一個早上和我爸去了民政局辦了離婚, 不久後就和別人結婚了。
在我十歲那年, 父親和一個認識多年的同事領了結婚證, 這個同事也就成了我的後媽, 並且還帶來了一個妹妹, 一開始我對她很抵觸, 畢竟不是親媽, 覺得肯定不會對我好, 但慢慢發現她是一個很善良的女人。
在對待我和妹妹時, 繼母總是偏向于我, 很多時候, 好吃的, 好玩的, 都先給我而不是給妹妹, 甚至有時都讓我愧疚。
妹妹被我弄哭了後, 繼母總是先罵她, 說她不懂事, 胡鬧, 但明明是我的錯。 漸漸的, 我被她的愛感動了, 心也被她融化了。
在我準備結婚的時候, 繼母常常說, 你嫁這麼遠, 我真的很不放心, 在婆家要好好照顧自己, 無論發生什麼事情, 哪怕天塌下來都還有我們呢, 其實這麼多年, 我早已經把繼母當成了自己親媽,
關於結婚彩禮的事情, 爸爸說多少都沒有關係, 沒有要求, 但是必須讓我女兒以後過得幸福, 不能讓她受委屈, 老公家聽了很感動, 二話不說給了18w。
讓我意外的是在婚禮前一天晚上,
但是我的親媽, 開著豪車, 穿金戴銀, 看著就有錢, 在婚禮那天微信轉帳給我999元, 看到轉帳通知那一刻, 其實我很不好受, 也很失望, 不是我在乎多少錢, 而是親媽對我的態度讓我心寒, 一個後媽都做得比親媽好, 那一刻突然我就明白了當年爸媽為什麼會離婚, 也明白爸爸為什麼願意離婚, 為什麼願意和繼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