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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內部詐騙為何愈演愈烈

“法輪功”頭目李洪志多次公開或不公開地坦承, 詐騙已成為“法輪功”內部的一個難以控制的現象, 他也毫無辦法應對。 在2015年洛杉磯法會上,

他曾經這樣說:

“還有些人在我們大法弟子中不斷的騙取錢財, 以各種名目集資, 以各種名目騙大法弟子錢財”, 繼而言之“有的人在詐騙, 有的人呢, 開始的心態很好, 看到錢多了, 就自己藏起來了, 也有的人自己收下了一部份, 把另外一點拿出來給了學員, 給了大法項目。 ”

“法輪功”內部詐騙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 2003年, 遼寧大連“法輪功”骨幹王嘉超在內部集資斂財達千萬元, 全都用於其揮霍。 2007年, “法輪功”網站“希望之聲”副總裁林曉旭騙取他人錢財, 貪污捐款, 招致事主們向美國司法部門投訴, 涉案金額達數十萬美元。 2007年8月28日, 洛杉磯原“法輪功”人員段會芝向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控告該公司原經理、“法輪功”骨幹鄂岳鋒夥同原職員周梅,

非法侵佔公司財務物共計23.5萬元美元。 據稱, 鄂嶽鋒甚至還將個人看牙費用, 去外州看親戚朋友的餐費、路費拿到公司報銷, 許多費用甚至用路邊撿的字條充帳。 會計周梅把2000年的票據拿到公司報銷, 連自己買的五部手機也拿來公司報銷。

緣何“法輪功”內部侵佔斂財現象會越演越烈呢?其因不外有三:

師父“榜樣”在前。 在“傳功”初期, 李洪志便在家中設立“功德箱”, 略成氣候後, 李洪志又通過辦培訓班、賣磁帶、書大肆斂財, 據不完全統計, 僅1993、1994年, 李洪志在長春教功售書就收入428300元, 在全國各地辦班收入789000元, 共計1217300元。 出逃美國之前, 他在長春、北京等地就有房產五套, 其中還有別墅。 逃到美國後, 在網上曝光的李洪志一家的房產至少有11處之多。

弟子“私”心難去。 “法輪功”曾多次自詡他們是“人間最後一塊淨土”。 可是, 他們卻頻頻上演著一出出爭錢奪利的醜劇。 盤錦遼河油田法輪功人員曲志巒在學員中徵集資金, 並將“法輪功”資料加價賣給學員, 稱僅盤錦一地“法輪功”癡迷人員就其被騙去幾百萬;哈爾濱“法輪功”人員侯某以在吉林或遼寧省的寺廟給李洪志塑像為藉口, 在“法輪功”人員中大肆集資;2006年10月, “法輪功”人員李巧珍以‘海外新唐人和大紀元急需一筆資金’為名大肆集資、騙錢, 所集的一百多萬資金至今仍去向不明。

邪教本質決定。 李洪志出逃境外後, 在西方反華勢力資助下, “法輪功”獲取了大量資金。 李洪志一家住豪宅, 坐豪車,

張爾平、李東輝、郭軍等“法輪功”高層也過上了優越的生活。 錢來得如此容易, 誰不會撈一筆呢? 2008年, 紐西蘭“法輪功”人員隨桂英給李洪志寫信, 反映紐西蘭“法輪功”組織負責人寶金梅的經濟問題 “多年來, 做專案收取學員的現金從來都沒有給過收據”;於景芳將臺灣來的學員的捐款“往兜裡一揣就完事”;“卓貴京前些年收取了做電視專項目的數萬元同樣沒有收據, 沒有帳目”。 許多“法輪功”項目負責人大撈特撈, 卻沒人管。

邪教畢竟是邪教, 上樑不正下樑歪可以預見, “法輪功”今後將會上演更多的詐騙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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