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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教你如何識別、防範冒充公檢法電信詐騙

2017年2月28日中午十一點多, 浙江的向女士在家裡接到一個奇怪的電話, 電話裡的人說向女士近期使用手機向市民發佈黃色圖片視頻。 當時向女士就懵了, 並起了疑心。 但隨著對方精心編排的說辭, 向女士一步步掉進了騙局。

騙子說:“據我們查證, 132開頭的號碼是用您的身份證在通州登記的, 也就是說您的身份資訊被洩露, 需要向通州分局報案。 ”對方還貼心地為向女士接通了“通州分局”的電話。 一位自稱是通州分局的值班民警葉晨(音)接了電話, 然後他又把電話轉接給了劉隊長, 劉隊長說向女士涉嫌跨國金融詐騙案, 詐騙金額高達168萬元。 聽到這裡, 向女士真的著急了。 這時, “劉隊長”一邊安慰向女士, 一邊說自己可以幫她找通州區檢察院的陳正(音)主任, 看看是否能減輕處罰。

沒過多久, 向女士就接到了“陳主任”的電話。 他告訴向女士, 當天下午2點前公安就要給她斷電斷網,

還要清查資產, 向女士更加慌了神兒。 陳正趁機提出, 讓向女士馬上到工商銀行辦理網銀, 如果不按他所說的做, 就有可能判刑15年。 他還勸向女士想想年紀還小的兒子。 之後陳正加了向女士的QQ號, 並發送了所謂的“刑事拘留批捕令”和“資產凍結管制令”, 上面向女士的姓名、照片、身份證號都對, 還蓋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章。 至此, 向女士徹底相信騙子的說法, 面對這樣“嚴峻”的情形, 向女士不敢耽誤, 立刻去銀行辦理了網銀。

就這樣, 從向女士接到第一個電話開始, 6個小時的時間裡, 向女士銀行帳戶中的42萬元被全部轉走。

如何識別、防範冒充公檢法電信詐騙

1、犯罪分子往往告訴受害人通過電話進行所謂的“錄音筆錄”, 事實上通話錄音確實是公安機關固定言辭證據的一種形式, 但這只是無法採用常規的文字筆錄形式的情況下所採用的特殊手段。 公安機關一般不採用電話錄音作為固定言辭證據的手段。

2、公安機關不可能與存在重大涉案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通話,

這等同於告訴犯罪嫌疑人要趕緊逃跑。 這是此類電信詐騙所犯的最大的邏輯錯誤。

3、此類, 犯罪分子為了能夠對受害人順利完成“洗腦”, 往往會讓受害人處於孤立的狀態, 減少不可預知的干擾, 比如趁受害人一人在家時打電話、告訴受害人匯款時不要和任何人透露“案情”、謊稱受害人身邊遍佈“潛伏於公安、銀行等機構的犯罪耳目”等, 出現類似情況的, 必然是詐騙。

4、犯罪分子施騙時會讓受害人撥打114確認號碼的真實性, 然而真正辦案部門的大多數電話是114無法查詢到的, 出現此類情況必然是詐騙。

5、對於案件辦理中出現的涉案財物, 公公安機關不會要求任何人將任何資金通過匯款的形式匯入某個帳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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