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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擴大,金額提高!青海省民政廳傳來好消息

11月14日, 省民政廳傳來喜訊

為有效杜絕城鄉困難群眾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發生, 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有效銜接進一步提高救助水準的通知》, 進一步提高全省重特大疾病救助水準。

在最新的救助政策中, 我省拓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範圍。 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物件按個人支付能力不同分為三類。 一是重點救助對象, 含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城鄉低保、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的重度殘疾人和重點優撫對象。 二是低收入家庭成員。 三是因病導致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

確定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起付線也由原來的3萬元降低至1萬元, 救助比例為60%;支出型貧困救助對象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起付線由原8萬元降低至5萬元, 救助比例為50%, 救助封頂線均為10萬元。

門診救助特殊病慢性病病種進一步擴大。 醫療救助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執行, 從之前的4種擴大到25種, 今後隨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的變更作相應調整。

兒童住院醫療救助比例進一步提高。 重點救助對象中14歲以下兒童(除孤兒外), 住院救助比例提高10%, 達到90%, 封頂線為6萬元。

資助參保範圍進一步擴大。 全面落實資助城鄉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資助參保範圍擴大至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資助標準不低於當年平均繳費標準的50%, 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本地區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情況確定並公佈。

此次醫療救助政策調整, 將有效減輕城鄉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負擔,

降低困難群眾看病就醫費用。 我省各級相關部門將加強政策宣傳, 提升群眾對相關政策的瞭解程度, 通過主動發現機制為城鄉困難群眾提供救助, 充分發揮醫療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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