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區慶豐路與公園路交叉口發生一起電動四輪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被撞老人不幸身亡。 從監控中可以看到, 當時老人由東往西走在人行道上, 還差兩步就走到馬路對面了, 一輛停在右轉彎車道的白色電動四輪車, 為了搶在直行車道的公車之前, 一腳“電門”直沖出去, 撞上了老人。
市民為圖一時方便
卻存隱患易發事故
近幾年, 四輪廂式載人電動車的事故。 最近甚至有逃逸和致人受傷事故發生。 9月26日晚, 桐鄉市崇福鎮崇德路汽車站對面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接警後, 桐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10月26日下午, 70多歲的王老太拎著兩個袋子在慶豐北路華立世紀花苑處橫穿馬路, 被一輛紅色電動四輪車撞倒。 事故發生後, 從車上下來一男一女, 男子是駕駛人, 他們和老人說希望私下解決, 並塞給她一百元錢。 可是王老太因為腿很痛沒有同意, 可是對方沒有繼續理會, 反而駕車離開。 事後附近群眾幫助老人報了警, 經醫院檢查, 老人被撞斷了左側脛骨, 造成骨折。 因為紅色電動四輪車沒有車牌,
無法上牌不能上路
市民還應三思而行
據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 在這幾起事故中, 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均不具備上路資格:首先此類車輛既不能作為非機動車進行登記管理, 又不能以工信部《機動車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範圍內的機動車進行登記上牌和上路行駛, 屬於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 此類車輛在我市氾濫, 不僅給道路交通埋下事故隱患, 而且也較大程度地影響了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其次此類車輛的駕駛人對交通標誌、標線, 甚至交通法律法規都不熟悉,
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交警張傑
提醒
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是嚴禁上路行駛。 一旦發生事故, 一定要及時報警, 否則沒有交警部門核查事實固定證據, 事後查找事故車輛會很困難, 給事故的後續處理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