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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3小時審理25宗案件,到底靠不靠譜?

等、等、等…耗時費力

這是大家對打官司的一般印象;

但是, 最近小珠子去了一趟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認識了一位元“快審”大咖

徹底被顛覆了

平均7分鐘審理一宗

這位“快審”大咖, 就是中山第一人民法院簡易程式刑事案件單元的審判長黃劍烽。 當天, 小珠子跟隨黃劍烽法官, 來到法院設在看守所的刑事審判庭, 目睹他開庭的全過程:三個小時25宗案件, 又審又判, 簡直神了。

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黃劍烽說效率是建立在工作理念和機制的改革和創新, 而這都是形勢所“逼”。 原來這幾年中山第一法院的年收案量猛增,

為突破案多人少的困局, 第一法院提出案件繁簡分流, 簡案快審, 繁案精審;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審判單元、專業審理;機制上打破人事格局, 權力運行扁平化等改革方案。

當時對改革後簡易單元的刑事法官定出每年結案500件的目標任務, 很多人法官都覺得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在動員大會上, 黃劍鋒第一個站出來接受挑戰。

黃劍烽說, 讓他接受挑戰的底氣, 是來自他過去11年刑事審判經驗的積累, 更是因為他相信“困擾我們的不是問題, 而是我們看問題的方法”。

此後, 他帶領兩名年輕法官組建了三人“快審小組”, 著手建立刑事快審的標準化、流程化, 搭建起簡易單元的審理機制。 兩年的實踐證明, 黃劍烽的快審團隊——三名法官加六名助理,

承擔了中山第一法院整個刑庭一半的案子。 2016年黃劍烽個人結案超過700宗, 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

簡易而不簡單

黃劍烽:“我們講究效率, 但從不會讓公正讓步”。

就拿當天審理的兩宗盜竊案來說, 雖然兩名被告人都是犯盜竊罪, 但是一個獲刑一年四個月, 一個被判拘役五個月。

量刑差距還是挺大的, 黃劍烽說量刑不同, 是因為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不同, 一個是累犯, 一個是初犯。 就算同一類型犯罪, 案件特點也是各有不同, 這也是快審案件對法官最大的挑戰:對事實的認定, 必須又快又准。 作為一名資深刑事法官, 黃劍烽有一套獨特的“審案秘笈”。

法律知多D

刑事快審 又稱刑事簡易程式。

根據法律規定, 適用於輕微刑事案件的審理, 這些案件屬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爭議不大, 而且被告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

簡易程式是相比普通程式簡化的訴訟程式, 法定審限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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