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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員工監守自盜50余萬 半數打賞遊戲主播

法制晚報2017-11-1613:12:38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為了償還一萬餘元的信用卡欠款, 年輕的火鍋店出納張某背著老闆偷偷將前臺顧客刷卡的POS機私自更換後, 與自己的銀行卡帳戶進行綁定, 火鍋店的刷卡收入就全部進入到了自己的帳戶。 半年時間, 張某便侵佔火鍋店錢款人民幣51萬餘元, 並將其中的20余萬用於為遊戲主播刷禮物。

張某2011年大學畢業後就從四川來到北京, 在一家位於海澱區五道口的重慶火鍋店務工, 入職不久, 張某很快被提拔為火鍋店的主要負責人之一, 主管店裡的財務工作, 包括將收取顧客的現金存入老闆帳戶、核對每日帳目、採購等,

並且掌管保險櫃的鑰匙, 能夠輕鬆拿到公司的營業執照等材料。

平日, 火鍋店前臺有一台綁定了老闆銀行卡的POS機用來收銀, 所有的刷卡收入都會直接轉入老闆的帳戶。 2016年9月, 每月收入4000多的張某無力償還當月1萬餘元的信用卡欠款, 便打起了POS機的主意。

張某對銷售POS機的人員謊稱因為要給火鍋店的供應商結帳, 需要以公司名義辦理一台新的POS機並綁定張某本人的銀行卡。 考慮到火鍋店之前的POS機也是由張某代辦的, 對方就同意了。 半個月後, 張某收到了新的POS機, 並在當天晚上就把收銀台內的老POS機換成了綁定自己卡的新POS機, 並對收銀員說這是新款的POS機, 功能更多更好用。

2017年3月31日,

老闆突然電話要求張某提供POS機的對帳單進行核帳, 張某聞訊立即換回了原來的老POS機, 並謊稱POS機系統出了問題無法核帳要聯繫供應商修理。 之後數日, 老闆多次要求張某提供帳單, 張某均以系統故障還沒修好為由拖延。 4月4日, 老闆再次要求核帳, 張某向老闆承認了自己更換POS機、侵佔店內錢款的事實。

老闆寬限張某兩月內將錢款還清便不再追究責任。 隨後, 張某返回四川老家賣掉房屋籌到錢款15萬元, 又從親戚朋友處借得5萬餘元, 但仍欠飯店30余萬元, 張某於4月24日回到北京, 向中關村派出所投案自首。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就張某觸犯職務侵佔罪一案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考慮到張某具有自首情節,

真誠認罪悔罪, 退還了被害人部分損失並取得了諒解, 法院最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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