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相關培訓資料的通知》(稅總辦函〔2015〕1089號)提到“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為過渡期, 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仍可繼續使用。 ”, 以及《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規定“2018年1月1日前, 原發證照繼續有效, 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 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 為進一步推進北京市海澱區國家稅務局“三(五)證合一”存量戶稅號變更工作,
一
集中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海澱區東冉北街9號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產業園二層(見附件1)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
稅號變更工作要求
因此次三(五)證合一需稅號變更涉及納稅人眾多, 如果您尚未使用升級版或持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票種、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種以及存在組織臨時稅務登記的建議您12月中下旬到海澱區東冉北街9號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產業園二層“三(五)證合一稅號變更大廳”進行變更。
(一)無票無稅控的納稅人
如果您在國稅未申領任何發票, 請於2017年12月31日前, 用“一證通”登陸網上辦稅服務廳, 在稅務登記模組點擊“三證(五證)合一變更”後,
如果網廳操作有問題, 無法完成三證(五證)合一變更稅號, 請務必於2017年12月29日前攜帶一證通、三證(五證)合一營業執照以及影本、公章、經辦人(實名認證過)身份證到東冉北街9號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產業園二層“三(五)證合一稅號變更大廳”進行變更。 否則, 將影響您以後的辦稅事宜。
(二)有票有稅控的小規模納稅人
如果您是小規模納稅人, 且在國稅申領過發票和稅控, 請提前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2月29日前, 作廢剩餘未開具的空白發票;征期內正常報稅並清卡, 且當月稅號變更前不要開具發票。 如已完成申報或當月已開具發票, 請操作非征期報稅並清卡。
完成以上準備工作後, 請務必于正常報稅或非正常報稅並清卡後次日, 攜帶以下資料到東冉北街9號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產業園二層“三(五)證合一稅號變更大廳”辦理稅號變更業務, 否則將影響您以後的辦稅事宜:
1.營業執照原件(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字樣)以及影本
2.稅控設備(稅控盤或金稅盤、報稅盤)
3.公章、發票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實名認證過)
4.通用機打折票或卷票用戶還需攜帶剩餘空白發票。
(三)有票有稅控的一般納稅人
如果您是一般納稅人, 且在國稅申領過發票和稅控設備, 請您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2月29日前, 作廢剩餘未開具的空白發票;並將全部舊稅號的進項票認證(或勾選)完畢。 征期內正常報稅並清卡,
具體三(五)證合一稅號變更事宜, 可撥打北京市海澱區國家稅務局各辦稅服務廳諮詢電話。 如果您已辦理國稅五證合一稅號變更業務, 請忽略此通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