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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鹽巴旦木、葵花籽仁等6批次食品不合格!快來看看!

近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 乳製品, 酒類, 薯類和膨化食品, 食糖和飲料等7類食品632批次樣品, 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26批次, 不合格樣品6批次。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個別專案不合格, 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總體情況

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111批次, 不合格樣品5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97批次, 不合格樣品1批次。

乳製品92批次, 酒類95批次, 薯類和膨化食品41批次, 食糖54批次, 飲料142批次, 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1號店兵團大地旗艦店(經營者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果業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標稱新疆瑞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椒鹽巴旦木, 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5 g/k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1號店悠享佳旗艦店(經營者為北京久誠嘉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標稱北京華禧軒食品有限公司受委託生產、北京久誠嘉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葵花籽仁, 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3.6×102 CFU/g、2.4×102 CFU/g、54 CFU/g、6.2×102 CFU/g、<10 CFU/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 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天貓千百滋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長沙市千百滋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瀏陽市永安鎮湘思坊食品廠生產的蒜香青豆, 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2 mg/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3 mg/g)高出1.1倍。 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1號店果真了得旗艦店(經營者為鄭州果真商貿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標稱河南省老棗農棗業有限公司分裝、鄭州果真商貿有限公司出品的南瓜籽仁(分裝),

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2.7×102 CFU/g、1.2×104 CFU/g、4.9×103 CFU/g、7.9×103 CFU/g、5.4×102 CFU/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 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天貓方五哥旗艦店(經營者為臨安方老五食品廠)在天貓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臨安方老五食品廠生產的東北松子,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檢出值為0.69 g/100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50 g/100g)高出38%。 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京東自營優選工坊官方旗艦店(經營者為北京京東三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張家口市路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油,

酸值(以KOH計)檢出值為1.3mg/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mg/g)高出30%。 初檢機構為國家食品品質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複檢機構為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處理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 並要求北京、河北、浙江、河南、湖南、新疆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進口商、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北京、河南、湖南、新疆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路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網路食品交易平臺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防控措施, 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部分檢驗專案的說明

一、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後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得使用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等物質。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二、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一個樣品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 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 CFU/g。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於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三、酸價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酸價不得超過3 mg/g。一般情況下,酸價超標的炒貨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採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

四、過氧化值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炒貨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產品中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食用不合格產品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症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過氧化值的限量值為0.80 g/100g,其他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過氧化值的限量值為0.50 g/100g。一般情況下,氧化變質的炒貨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堅果與籽類的脂肪氧化、生產用油變質,或者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酸敗變質。

五、酸值

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產者原料採購上把關不嚴,油脂加工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敗。《亞麻籽油》(GB/T 8235—2008)中規定,壓榨成品亞麻籽油的酸值(以KOH計)限值分別為≤1.0 mg/g(一級)、≤3.0 mg/g(二級);浸出成品亞麻籽油的酸值(以KOH計)限值分別為≤0.2 mg/g(一級)、≤0.3 mg/g(二級)、≤1.0 mg/g(三級)、≤3.0 mg/g(四級)。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等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辨別出油脂酸敗特有的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

部分檢驗專案的說明

一、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後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得使用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等物質。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二、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一個樣品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 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 CFU/g。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於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三、酸價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酸價不得超過3 mg/g。一般情況下,酸價超標的炒貨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採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

四、過氧化值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炒貨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產品中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食用不合格產品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症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過氧化值的限量值為0.80 g/100g,其他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過氧化值的限量值為0.50 g/100g。一般情況下,氧化變質的炒貨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堅果與籽類的脂肪氧化、生產用油變質,或者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酸敗變質。

五、酸值

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產者原料採購上把關不嚴,油脂加工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敗。《亞麻籽油》(GB/T 8235—2008)中規定,壓榨成品亞麻籽油的酸值(以KOH計)限值分別為≤1.0 mg/g(一級)、≤3.0 mg/g(二級);浸出成品亞麻籽油的酸值(以KOH計)限值分別為≤0.2 mg/g(一級)、≤0.3 mg/g(二級)、≤1.0 mg/g(三級)、≤3.0 mg/g(四級)。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等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辨別出油脂酸敗特有的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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