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頓時報能源專欄特約記者:Hilda希爾達
今年九月, 川大新生殺害室友的案件落下了帷幕, 嫌疑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 此案在法律上已經宣佈告結, 但是這件事給人帶來的思考卻遠遠沒有完結。 近些年來, 我們時常能聽到一些學生與室友發生糾紛, 進行謀殺的事件。 這情況讓人唏噓。 校園是教書育人的地方, 而室友又應是自己在校內最近的人, 為何在花一樣的年紀裡卻偏偏做出這樣可怕的事情呢?難道真是人性中存在著見不得光的陰暗?
2014年初, 美國艾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EI)在新加坡提起仲裁, 要求與其共同承建瓜地馬拉電站專案的中國工程企業, 向其賠償3億美金。 但是事實上, 中國企業才是本次案件糾紛的受害者。 在本電站專案開工之前, AEI由於上市失敗導致融資流產, 中國企業為了不影響工期, 同意了AEI提出的2億美元借款請求。
由於AEI與仲裁庭之間存在著利益關係, 仲裁庭最終裁定接受了AEI要求的全部賠款。
AEI董事長:羅奈爾得.哈多克
中國企業在國內提出了撤裁和不予執行。 而AEI在國內找到了北京一家老牌律所----君合律師事務所。 AEI許諾1.5億元的的酬金, 鄭豔麗律師承接了這個案件。 在鄭州法院, 瓜地馬拉事件的受害者和記者找到了鄭律師, 想要向其揭露AEI的罪行, 但是對方不但一言不發還指示保鏢驅趕記者和受害者, 態度極其惡劣。
為了一點酬金就出賣了國人的律師, 欲望果然是深不可測的東西。
對於這兩個事件, 你有什麼看法呢?
編輯:江楊
監製: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