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 自貢市民楊女士通過順豐速運向北京郵寄10斤燕窩, 並保價20萬元。
燕窩寄出前
不想, 燕窩抵達北京後發生破損。
燕窩寄出後
楊女士將順豐速運起訴至法院, 要求按20萬的保價進行賠償。 經一審法院審理, 楊女士的訴求得到支持。
但快遞公司不服, 認為燕窩破損不影響藥用價值, 且楊女士不能提供價值證明, 不應該賠償20萬, 遂向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你們覺得應該賠20萬嗎?
今年4月, 自貢市民楊女士通過順豐速運向北京郵寄10斤燕窩, 並保價20萬元。
燕窩寄出前
不想, 燕窩抵達北京後發生破損。
燕窩寄出後
楊女士將順豐速運起訴至法院, 要求按20萬的保價進行賠償。 經一審法院審理, 楊女士的訴求得到支持。
但快遞公司不服, 認為燕窩破損不影響藥用價值, 且楊女士不能提供價值證明, 不應該賠償20萬, 遂向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你們覺得應該賠20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