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是大學的時候認識的, 那時候我們也是一手拿著畢業證, 一手拿著結婚證, 也是羨煞旁人。 從畢業的時候一分錢沒有,
和我離婚以後, 她很快就和一個有錢的老闆在一起了。
在那之前, 我的價值觀就是錢夠花就行, 能夠安安穩穩的過小日子就好。 從那以後, 我就開始努力奮鬥, 我想, 我應該有錢, 我要很有錢, 很有錢, 足夠讓她後悔為止。 到後來, 我也開始為錢而去掙錢, 我也不知道, 掙錢究竟是為什麼?或許只想, 過得比別人都要好吧。
就這樣,
我和她離婚五年了,
可還是一直處於單身狀態,
前段時間,
她突然給我發消息,
說自己就離婚了,
家裡面有點事情,
自己走投無路,
想找我借20萬塊錢。
我愣了幾秒鐘,
給她打了幾行字,
打了又刪除,
刪除了又打,
最後就給她回了兩個字,
來吧。
我也不知道這個決定, 是好還是壞, 可是我心裡面, 還有那麼一絲的執念, 你們說我是不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