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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答」如果勞動爭議調解不成,當事人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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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sir都會盡力為大家耐心解答。

Q

A

社粉

雙sir

社粉

如果勞動爭議調解不成,

當事人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為了提高勞動爭議解決的效率, 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及時獲得保護, 不致因調解時間過長而影響當事人的維權,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四條規定,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定的, 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雙sir

社粉

如果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 另一方當事人可否申請仲裁?

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的效力, 如果調解協議達成後, 當事人一方又反悔了, 為了給當事人更多的救濟途徑, 法律規定, 達成調解協議後, 一方當事人在協定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 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事項達成的調解協定, 如果用人單位在調解協定約定期限內不履行, 勞動者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是勞動者賴以生活的基本保障, 拖欠這些費用, 嚴重影響勞動者的生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與勞動者達成調解協定, 在調解協定約定期限內不履行, 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雙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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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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