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被轉讓, 顧客預存的錢沒有消費完, 能不能退?昨天, 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消費者起訴美容院老闆, 退掉預付款餘額的典型維權案例。
徐彬(化名)2009年開始在某美容養生會所消費, 2015年底, 徐彬發現美容院被老闆吳某轉讓給林某等人, 一直給自己做護理的技師王某也離職。 當時徐彬懷孕, 不適合再做美容美體護理, 加上擔心以後的服務品質, 徐彬去找吳某, 要求將沒消費完的卡和產品折現退款。
經共同核算, 吳某認可所有剩餘產品及服務價值共計11816元, 但以自己已註銷會所營業執照為由,
三方協商未果, 徐彬將吳某、林某及幾位股東一起告上法庭。 去年6月, 法院判決, 吳某退還徐彬美容卡內剩餘金額2393元, 並將徐彬購買的產品交付徐彬。
一審宣判後, 徐彬上訴到武漢中院, 其代理人稱, 美容院轉讓後, 服務形式、服務水準都不是原來意義上的美容院, 因此徐彬有權要求終止服務。
二審法官經審理認為, 徐彬在美容院購買產品, 目的是接受美容服務。 現美容院被轉讓, 導致吳某與徐彬之間的服務合同發生變更。 而美容服務合同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質, 服務物件需自願接受服務,
去年10月, 武漢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吳某限期退還徐彬11816元。
責編:朱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