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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烏高速公路|准駕不符竟然也上路?

2017年11月12日16時許, 李某駕駛晉F1****/晉F****掛號華菱之星牌重型半掛牽引, 駕駛證號(140************036), 沿G18榮烏高速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1614公里處時, 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民警查獲, 交管部門對駕駛人李某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駕駛證記12分。

駕駛不同類別貨車需要相應的駕駛資格, 絕大多數大貨車駕駛員的駕駛證都是A(A1、A2)類或B(B1、B2)類, 而C類駕駛證的駕駛員是不可以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的。

(下圖介紹了各類駕駛證的准駕車輛。 )

高速交警提醒:

准駕不符違法行為容易引起開車心情緊張、引發操作不當而造成車毀人亡嚴重交通事故。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敬請廣大司機朋友嚴格按照准許駕駛的車型開車。

▎來 源: 鄂爾多斯榮烏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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